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就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现“生态宜居”的重要工作。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等六项重大任务。2018年4月,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343号)明确指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要举措;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乡村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亟待攻克的阻碍。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将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将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很大提高,生态环境也将有根本改善,为建设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当前,农村生活污水仍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量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为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亦出台了《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呼环字〔2019〕520号),以指导市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提高呼伦贝尔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在此背景下,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额尔古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旨在针对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街道(农牧场)、上库力街道(农场)、黑山头镇、恩和俄罗斯民族乡、蒙兀室韦苏木、三河回族乡、莫尔道嘎镇、奇乾乡、恩和哈达镇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改造规划方案,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改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估算投资运维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