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葫芦岛市)南票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就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要举措;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设美丽辽宁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亟待攻克的阻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在辽宁省委、省政府和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美丽乡村、“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后,南票区坚持全面治理和扩面改造并重,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水变清净、塘归清澈,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生态环境也有了根本改善,但也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之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坏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 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修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74 号)、《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
南票区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南票区11个镇(乡、街道)所辖的 135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统筹分析、管理、规划,制定规划目标,编制《南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时限为2021-2025),为南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