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中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
目前,我国农村水污染物排放量维持高位,占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50%。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 年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达到 202 万吨,2010-2016年复合增速超过 10%,预测到2020 年可达到接近 300 万吨。由此可见,农村污水排放体量着实惊人。
2018年统计显示辽宁省 8.4%的村实现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根据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2020 年,全省 1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收集处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和重点旅游风景区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坏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19) 756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修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 74号)《辽宁省农村人居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龙港区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龙港区 4个镇(乡街道)所辖的 18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统筹分析、管理、规划,制定规划目标,编制《龙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时限为 2021-2025),为龙港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