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兴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葫芦岛市)兴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水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多次召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同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为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2014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指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并应突出重点,即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村庄水环境整治。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村庄污水。推行县域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河道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2016~2020年农村环境治理的明确目标,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同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农村污水处理与“生态文明”、“美丽乡村”相结合将是未来的政策发展之路。
2015年住建部提出“到2020年,使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2010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在中国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推进13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7年初,环保部、财政部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酝酿已久的农村水处理市场正式拉开帷幕。按照量体裁衣的模式,该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未来4年内,超过10万个建制村将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并占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地方为落实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及任务,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辽宁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制定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宜居乡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2020年工作目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基本完成,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150套,全省1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实现收集处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和重点旅游风景区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村屯基本实现“人畜分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省级及以上卫生县城(乡镇)比例达到5%。
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兴城市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兴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