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前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县域规划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03 1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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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兴安盟)科右前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县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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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环境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环水体〔2017〕1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内党办发〔2018〕13 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统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科右前旗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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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县域规划.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