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榆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
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污水成分日趋复杂,不能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带来的新问题,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不仅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潜在威胁,同时也是江河湖泊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据介绍,我国废水每年总排放量为600亿m3,其中工业废水为200亿m3,城市生活污水为200亿m3,乡镇污水为200亿m3。随着乡镇的不断发展,我国的35%以上的污水将来自农村,目前全国范围内农村污水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小觑,为此应加快对农村污水的综合整治。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进行了全面部署,将补齐“三农”短板作为国家战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之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
2020年2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吉环发[2020]3号)指出:以“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利用为先、生态循环、尊重习惯、效果长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本思路,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强化建管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全面建设美丽吉林奠定坚实基础。
依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19]14号),各地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各地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的要求编制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注重与县域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布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榆树市位于吉林省中北部,是吉林省下辖县级市,由长春市代管,在长春、吉林、哈尔滨三市构成的三角区中心。东及东北与黑龙江省五常市、北及西北与黑龙江省双城市以拉林河为界,西与扶余县接壤,西南与九台区、德惠市隔江相望,南及东南与舒兰市毗邻。榆树市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丰富。榆树市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玉米也是吉林省的主要农作物,农业基础雄厚,自然条件优越,90%耕地是肥沃的黑土地,产大豆、玉米、水稻、高粱。粮食总产量、商品量,商品率在中国居县(市)首位。榆树市丰富的农业资源及松花江流域丰富的水资源为其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的坚实的基础,便利的交通条件又为其成为集散基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建设生态型城镇,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已经引起了全市的广泛关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率,实现榆树市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有效恢复农村河网的自净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于2020年4月份启动了《榆树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榆树市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结合榆树市实际情况,以设计经济、布局合理理论为指导,以现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为基础,致力于做好整个市域农村污水治理的规划。
在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树市农业农村局、榆树市水利局、各乡镇办的大力支持,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承担了具体的组织协调任务,市有关委、局、办等单位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在此致以诚挚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