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 年)
(吉林市)昌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 年)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住宅逐渐朝集镇化发展,部分农村人口集聚区生活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既破坏自身环境,又影响流域、地下水、饮用水源等水质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先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等重要文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9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 号),提出组织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将厕所粪污治理作为重点,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排放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衔接;2019 年 7 月,中央农办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到2020 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吉林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和落实,先后做了大量工作。
2020 年 3 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吉环发〔2020〕3 号),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吉林市政府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的委托吉林化工学院进行《吉林市昌邑区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吉林化工学院接受委托后,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统一协下,先后 2 走访了吉林市昌邑区规划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力局、林业和畜牧局、发改局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在收集了基础资料的前提下,初步分析了设施建设需求,进行了实地踏查,走访了各乡镇政府部门负责人、部分行政村负责人和部分村民,掌握了本区域农村基本情况。最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环保标准、结合《吉林市昌邑区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编制了本规划。我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昌邑区规划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力局、林业和畜牧局、发改局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