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05 11: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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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吉林市)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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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规划目的 依据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19]14 号)相关要求,针对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 存在的问题,围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标准建设和正常运转,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 改善农村水环境、提高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功效的基本目标,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理念和 方法,重点对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的规划编制进行引导和规定,特制定 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北国江城” 吉林、“五水共治”和生态省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龙潭区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削 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 标,为建立龙潭区生态宜居农村和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龙潭区江密峰镇、缸窑镇、大口钦满族镇、乌拉街满族镇、金珠镇、江北乡等 6 个乡镇的 127 个村庄。总户数 43939 户,现状常住总人口 152564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