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报批稿)
规划背景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党和国家战略总体布局拓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强调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全面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英山县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浠水上游,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类型,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根据《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鄂政发〔2000〕10号文),英山县全部水域为Ⅱ类功能区,主要适用功能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英山县作为大别山生态旅游县、全国无公害茶叶基地示范县、湖北省名特农副产品生产县,在保护生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绿色发展和生态文化教育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绩效。英山最大的特色是山和水,最好的资源是优良的生态环境,因此,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更是英山生态县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73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印发《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鄂环发〔2019〕9号)、《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2017-2030)》、《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中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现乡村振兴、人水和谐、环境友好的目标,从2021年起,在全县开展为期十年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英山县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含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特编制了《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过程
2020年9月,由英山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编制调研及动员部署会。2020年10月,根据《英山县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含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开展了《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工作前期,我单位深入英山县各乡镇和行政村(居委会)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各乡镇和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对收集基础资料、相关规划、文件进行整理分析后,完成《专项规划》的相关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英山县城乡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乡(镇)政府、行政村(居委会)等的大力支持。
编制依据
一.1.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5) 《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1.2. 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
(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4-2006)
(2)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3)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
(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9)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10) 《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1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2)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163-2011)
(13) 《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NY/T1702-2009)
(14) 《乡(镇)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124-2008)
(1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
一.1.3. 相关的政策文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2)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
(3) 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土壤函〔2020〕7号)
(4) 《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20号)
(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
(7) 《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
(8)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
(9)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73号)
(10)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
(11) 《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鄂建文〔2017〕21号)
(12) 《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建设指南》(2016版)
(1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14) 《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一.1.4. 相关规划和报告
(1)《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5年)
(2)《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
(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4)《湖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00年)
(5)《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2017-2030年)》
(6)《湖北省英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7)《湖北省英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修改
(8)《英山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年)》
(9)《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
(10)《英山县水利综合规划(2014~2030年)》
(11)《英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12)《湖北省英山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13) 《英山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年)》
(14)《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
(15)《英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8~2025年)》
(16)《英山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1~2025年)》
(17)《英山县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
(18)《英山县“厕所革命”总体规划(2018-2020年)》
(19)《石头咀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
(20)《金家铺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
(21)《孔家坊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2)《陶家河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3)《草盘地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4)《雷家店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5)《杨柳湾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6)《方家咀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7)《南河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
(28)《英山县“百吨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9年)
(29)《黄冈市英山县张家咀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2019年)
(30)《英山统计年鉴》(2018年)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英山县8镇3乡(温泉镇、红山镇、孔家坊乡、杨柳湾镇、南河镇、方家咀乡、金家铺镇、石头咀镇、草盘地镇、雷家店镇、陶家河乡)下辖的307个行政村,2个社区。
规划期限
基准年:2020年;
近期:2025年;
远期:2030年。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递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管理能力,力争到2030水平年,形成比较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县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全县覆盖,显著改善区域河流、水库水质状况和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初步实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到位、出水达标、人水和谐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愿景,为将英山建设为“生态优良、两型发展、幸福宜居”的生态旅游名城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近期目标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提高城区、镇区、工业园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率。主要针对东、西河干流两侧沿岸镇区村、城中村及主城区周边近郊村庄,此类村庄距离污水管网配套完善区域较近,可将部分污水末端管网适当延伸,扩大城镇污水管网的服务范围。通过在村庄内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将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道,最终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2)加快开展东、西河干流两岸及重点中小支流沿岸无法并入市政管网的村庄生活治理。通过与“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项目、流域生态治理等一体化推进,在村庄内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将污水统一收集后就近设置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就近回用或排放,以农用灌溉等回用方式为主。
(3)优先治理水生态敏感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针对北部低山两场三库重要水源涵养区、县域内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周边及上游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白莲河水库核心区以及南河、闵家河、瓦前寺河、如意河等水生态敏感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4)规划实施后,整治区域水环境明显改善,房前屋后无污水直排、水体发黑发臭等现象,污水收集率达到70%,处理率达到80%,东河、西河、大畈河等干流及支流重要的水功能区达标。
远期目标
(1)全面推进剩余村庄生活污水站治理设施建设。至2030年底,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收集率达到85%,处理率达到100%。
(2)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管护。建设覆盖县域乡(镇)、村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配置办公设施、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管理、数据输入输出、网络通讯、交通等设备,建立县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动态数据库,将反映治理农村基本概况、管网收纳信息、污水处理信息等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实时跟踪、分析各项数据。
(3)积极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主要河流、水库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主要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4)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处置污泥,探索适应英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资源化回收、利用的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