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水资源保护规划(2021-2035年)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12 1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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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阳江市)江城区水资源保护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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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1.1. 规划基本要求
(1)本规划按照《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 613-2013)要求开 展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阳江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其它专题规划衔接 与协调。
(2)水资源保护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以及与水相关的生 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对策、措施等内容,江河、水库的水质保护是本次规划 的重点。
(3)江河、水库的水资源保护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各水功能区 的纳污能力,确定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目标及相应的陆域排放总量控制目 标,再根据污染物控制量或削减量目标,拟定防治对策措施。
(4)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工作范围与水功能区划的范围一致,以 一、二级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统计和估算入河废污水量及污染物排放量。
(5)现状和规划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确定,与“现状调查与评价”和 “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等专题中有关河道内用水的成果相一致。并以此 为依据,在制定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排污总量控制方案, 提出监督管理的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6)统一采用 COD、氨氮和总磷作为江河、水库水质保护的污染物控 制指标。
(7)在现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 境建设的需要,研究地下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的措施。
(8)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调 查评价成果,以及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等部分对与水相关的生 态环境问题的分析成果,制定相应的保护对策措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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