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征程重要起点。随着“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的重要节点城市、西南地区重要的内河航运港口城市,贵港市面临着发展关键期与重要机遇期,贵港市水安全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为了做好“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安全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依据《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安全保障发展的有关文件,密切结合贵港市情水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贵港市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南出北部湾,地处华南、西南及珠三角、北部湾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之一。
全市总面积10602km2,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1527.8mm,主要集中在5~9月,拥有广西面积最大的冲积平原—浔郁平原。现辖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共计74个乡镇(街道办)。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431.63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50.0%,实现GDP1352.7亿元,增长7.0%,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五年排名全区前列;全市40.3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桂平市实现脱贫摘帽。现有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17座,小型水库264座,控制集雨面积3366.92km2,其中水库总库容16.83亿m3,有效库容9.68亿m3,集雨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流有83条。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防汛抗旱、节水灌溉、安全饮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全面加强,河湖长制等管理制度及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争取水利建设资金24.79亿元(不含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357.3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59亿元、自治区6.7亿元、市县3.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3.4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87亿元,自治区投资6.28亿元,市县投资3.29亿元。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自治区水利厅分解下达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并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征收等在线办理业务已全部上传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用水户的取水量在线监控实施全覆盖,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用水户已全部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设施(128台)。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已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3台)。实施了武思江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累计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217个,农村集中供水率91.5%,受益人口418.43万人,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6.183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9220.39万m3;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6260kw。
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75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9.9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69.2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8;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100%,跨设区市的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再生水利用实现零的突破。
二、河湖长制建设深入有效推进
2017年起,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探索完善了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成立了市、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河湖长制日常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每年带头巡河调研、召开河长会议,签发了3号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管护重点工作。各级河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在河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巡河”“清河行动”“清四乱”“河湖划界”等专项行动,合力打好打赢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5万余次,发现并协调解决了一批河湖陈年积弊,清理整治了366个河湖“四乱”问题,拆除非法网箱养殖、拦网养殖面积54.97万m2,拆除率达99.94%。
强化河湖资源空间管控。统筹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88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1000km2以下河流,548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下河流,2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编制完成鲤鱼江等5条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河湖长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和保护母亲河活动。
三、防洪抗旱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不断推进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建设,逐渐完善各种防洪抗旱减灾应急预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
陆续实施了西江干流治理工程,黔江、浔江、郁江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鲤鱼江、东博江、马来河、大同江、白沙江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河长176.11km。其中,主城区(含港北区、港南区,下同)段治理标准为100年一遇,覃塘区城区段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段治理标准为20~30年一遇,乡镇段治理标准为5~20年一遇。经过多年涝区治理,各县(区、市)城区排涝标准已达5~10年一遇。
全市山洪灾害监测站网初步建成,建立了防汛移动巡查系统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全域气象、水情等重要讯息的实时查询及监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齐头并进,防洪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成功抵御了多次强降雨和超强台风的袭击影响,有效降低了灾害损失、避免了人员伤亡,防洪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焕新颜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河长令,执行河长制六项制度到位,积极开展巡河护河治河,积极落实整改环保督察和“四不两直”发现的问题。深入推进河湖执法和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强力拆除侵占河滩、岸线的平南县年产60万吨纳米级轻质碳酸钙生产线项目和月亮湾城市花园6期、7期项目,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清理整治全市江河住家船,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开展跨界联合执法行动,有效保护达开水库水生态环境。
开展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水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全市江河湖库面貌持续改善,水生态水环境状况稳步提升。郁江、黔江、浔江、武思江等四条河流的5个国控断面连续3年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郁江干流、西江(浔江)干流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在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稳居前30名,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2019年,九凌湖、龙凤江两个水利风景区被评为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4.7km2,超额完成预期规划目标。
五、水利治理体系效能提升明显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已明晰工程产权的4053个,占列入改革总数4056个的99.9%,颁发证书4035本,占计划数4056本的99.5%;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4053个工程,占计划4056个的99.9%;落实管护人员的工程4056个,占计划4056个的100%。完成286座水库、319km堤防、304座水闸和20个大中型灌区工程确权划界工作。
全面完成水利“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有力地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加强。
基层水利站建设率达到97.3%,实施了武思江、金田、达开、六陈、社坡河等5个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配套了量水设施与标志标识牌,建立了沙盘模型及电子地图,升级改造了信息化工程,实现了水权分配定额管理,完善了农业水价,提高了灌区灌溉管理能力。
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水利信息化体系初具规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及水资源监控能力得到加强,防汛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高。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协助自治区水利厅编制完成了一批重要水利规划,加快推进了大藤峡灌区、西江干流浔江、主要支流郁江等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贵港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基本完成,其中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等4个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受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等因素,部分预期性指标未全面完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专栏1.1-1。
专栏1.1-1 贵港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体系 | 水利发展目标指标 | 2020年 规划目标 | 2020年 实际指标 |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 1.重点防洪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 | 贵港市50年一遇以上 | 达到 |
2.桂平市、平南县主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 | 20年一遇以上 | 未达到 | |
3.全市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 | 3%以内 | 达到 | |
4.全市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 | 0.6%以内 | 达到 | |
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 5.全市年用水总量(亿m3) | [29.75] | 23.61 |
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 | 34 | 39.95 | |
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 25 | 69.26 | |
8.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96] | 0.508 | |
9.新增供水能力(亿m3) | 0.6 | 0 | |
其中:新增城市供水能力(亿m3) | 0.3 | 0 | |
1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0] | 86 | |
11.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15 | 19.365 | |
1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30 | 26.25 | |
13.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万kw) | 1.5 | 0.63 | |
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 14.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km2) | 200 | 254.7 |
1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 | [98] | 100 | |
16.县级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 17.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晰(%) | [85] | 99.9 |
18.基层水利站建设(%) | [85] | 100 |
注:1.指标带[]为5年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评价的主要指标是COD、氨氮指标
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及降幅和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及降幅采用国家实
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口径,按2015年可比价计列
4.其中的指标5、6、7、15属于约束性指标,其余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洪排涝形势依然严峻
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全市河流众多,且防洪体系尚不完善,遇较大降雨易成灾。近年来虽然加大了中小河流治理力度,但受投资规模等因素的影响,防洪工程还处于相对零散分布状态。全市西江干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大藤峡水利枢纽也尚未建成运用,堤、库结合的防洪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未来防洪工程建设任务仍较繁重,城镇防洪能力巩固提升空间较大。
山洪灾害潜在威胁大。全市山洪沟众多,据统计,全市有防洪任务的山洪沟共312条,其中149条发生过较大山洪灾害。有防洪任务的山洪沟中目前大多处于无设防状态,一旦山洪暴发,极易造成灾害损失。同时,存在部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测站点损坏,部分区域监测监控设备缺乏,预警范围覆盖不足等问题,使得非工程措施体系难以发挥最大作用。
病险水库、水闸隐患大。“十三五”期间共开展了5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14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前期工作,但由于资金难以落实、前期工作深度不足等原因,上述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均尚未实施。
城市防洪排涝压力大。目前,各县(区、市)城区尚未形成功能完备的堤防、泵站、涵闸等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有待进一步建设。
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供水安全的保障程度不高,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人均供水能力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贵港市城市供水现状水源均为郁江,存在水源单一,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迫切需要开展市城区第二供水水源工程建设,以保障贵港城区今后近百万人口的饮水安全。许多中小城镇缺乏稳定可靠的水源,重点水源及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投入较少,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低下,现状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08,远低于全国同期平均0.565的水平。
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较少,渠道衬砌率不足30%。
农村人饮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和长效运行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早期建设的农村人饮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水源保障程度不高,存在季节性缺水、管网老化、计量设施缺失、水处理设施不足、水质与供水保证率不达标等问题,部分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尚未完成划定和保护,抗御极端干旱状况能力有待提高,巩固提升任务重。
三、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治理尚需强化
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是我市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需继续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崩岗、水力侵蚀破坏土地资源,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较大,尚未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全市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目前仍存在未完成保护区划定调整、勘界定标工作未完善等问题,同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也存在一定提升空间。
农村水系点多面广,全市尚未针对农村水系开展系统整治。浔江干流的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上渡街道办、丹竹镇等河段存在围垦侵占问题,鲤鱼江的覃塘区、港北区诸多河段存在岸坡崩塌、河道淤塞问题,秦川河平南县丹竹镇河段存在水生态退化问题,港南区的长其塘水生态环境亟需治理,全市河湖水系沿岸的农村人口居住密集,河道存在不同程度污染,滨水净化带建设有待加强。
四、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水信息监测站点布设尚不完善。水利基础信息采集、水资源监控、河流水生态空间监控、水土保持监测、水利工程安全等自动化监控站点还不健全,自动雨量站、水位站较少,自动水质监测站等基本监测站点尚未完全建成,覆盖范围不够;水信息采集站监测项目有待增加。
信息资源整合能力有待提升,统一的数据处理中心尚未建立。各县(区、市)山洪灾害预警、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等平台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资源和基础空间信息资源管理分散,缺乏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信息共享、更新机制。
已有业务应用系统融合深度不够。各业务系统服务目标单一,缺乏统一规划设计,部分应用系统没有实现上下贯通;服务于水资源、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水生态、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业务应用体系的智慧水利云服务平台尚待打造。
五、行业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尚需增强
河长制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河湖空间管控体系尚不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现象仍有发生。
水资源监管尚存薄弱环节,用水户在线计量率不高,主要河流生态流量管控薄弱,较为完善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及使用权制度尚未建立,节水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水土保持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监测站点尚未达到全覆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系有待健全。
水利法制与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紧缺,管理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基层水利工作者断层和老化严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关键期,也是“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起步期,我市水安全保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一、国家擘画的新时代发展愿景提出新要求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水利行业改革发展提出了以下任务: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加强跨行政区河流水系治理保护和骨干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水利设施协调配套,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坚持节水优先,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资源配置骨干项目,加强重点水源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防洪提升工程,解决防汛薄弱环节,加快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推进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以国家对水利行业“十四五”改革发展要求为引领,科学谋划一批水利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有效提升全市水灾害防控能力、水资源配置能力、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利行业管理能力。
二、水利部提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2021年6月,水利部召开的“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提出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提出要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重点抓好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六条实施路径。
“十四五”时期,要积极践行“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固底板、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塑造行业形象、维护河湖健康,在“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壮阔实践中做出贵港应有贡献。
三、自治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提出新要求
2021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畅通国际陆海新通道、加快拓展全方位开放合作,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着力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加快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基本建成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根本着力点,聚焦贵港水安全保障关键问题,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控制红线,谋发展、做保障。
四、贵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
2022年1月,市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高站位推动贵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大力实施“五大战略”,深入推进“五大振兴”的重大举措:实施产业强市的主导战略、东融南向的开放战略、改革创新的驱动战略、绿色共享的发展战略、人才兴市的支撑战略,突出工业振兴、乡村振兴、交通振兴、科教振兴、文旅振兴,奋力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
《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贵港水利工作做出了多项重点部署:推进大藤峡灌区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平龙水库、东平水库、三渌水库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供水管网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防洪减灾目标;加强河湖湿地水生态修复与系统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加强地下水保护。
“十四五”时期,要建设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全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遵循“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水利改革发展主线,以着力解决贵港市水利改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固底板防范风险、补短板聚焦民生、强监管增进效能,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向往,强化涉水社会活动管理能力,提升涉水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贵港建设“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示范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合作新高地、西部陆海新通道新节点”的古郡新城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提升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性转变,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坚持人水和谐、协同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然生态要素之间的协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升人民群众爱水、护水、节水的内在自觉,实现人与水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推进水权、水价、产权、水利投融资等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强化河湖长制,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效能,推进涉水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的水利管理制度体系。
第三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修订);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正);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6年修订);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16年修订);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修订);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2017年);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2021年);
(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
(十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6年);
(二十)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标准规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四)《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93);
(五)《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六)《防洪标准》(GB50201—2014);
(七)《治涝标准》(SL723—2016);
(八)《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
(九)《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十)《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2008);
(十一)《区域供水规划导则》(SL726—2015);
(十二)《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十三)《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
(十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十五)《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GB/T28284—2012);
(十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
(十七)《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
(十八)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
(五)《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六)《珠江—西江经济带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七)《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八)《大藤峡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十)《贵港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
(十一)《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修编报告》;
(十二)《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十三)《贵港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十四)《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2015—2020年);
(十六)《贵港市统计年鉴》(2015—2020年);
(十七)其他技术报告和资料。
第四节 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的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供水保障体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水利信息化与水管理体系,河流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重要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水利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系统增强,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贵港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二、具体目标
(一)水灾害防御目标。
到2025年,全市大江大河防洪能力明显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薄弱环节基本得到有效治理,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结合堤防工程和百色、老口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保障贵港市主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保障覃塘区城区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结合堤防工程和百色、老口、龙滩、大藤峡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保障桂平市和平南县城区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点乡镇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有防洪任务的区域达到5~1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基本形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现状既有的小(2)型以上病险水库全部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二)水资源高效利用目标。
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进一步确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社会公众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755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三)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目标。
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完善,城镇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通过建设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1.9亿m3,“多源共济、互联互通”的城市供水网络体系初步建立,大藤峡水利枢纽建成。
通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建成安全可靠、保质保量的城乡供水体系,2025年的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四)水资源保护与河湖生态健康保障目标。
水生态管控制度初步建立,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河湖水系连通性逐步增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8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2.66km2。
(五)水利信息化与行业监管目标。
水利基础信息监测网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水利建设持续推进,大数据平台初步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共治局面初步形成;涵盖洪水、干旱、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供水、节水、河湖管理、水土流失和水利监督等水利各领域的业务应用系统初步建成;水利行业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明显提升。
水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初步建立,重要河湖水域岸线初步得到有效管理。全市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的管理范围基本划定。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深入推进,重要用水户取水监测覆盖程度明显提高,跨县级行政区河流的水量分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全市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80%。
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发展指标见专栏2.1-1。
专栏2.1-1 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目标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现状 | 2025年 目标 | 2035年 目标 | 备注 |
防洪 | 1 | 贵港市主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 不足100 | [100] | [100] | 预期性 |
2 | 覃塘区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 不足20 | [20] | [20] | 预期性 | |
3 | 桂平市、平南县城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 不足30 | [30] | [50] | 预期性 | |
供水 | 4 | 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亿m3) | — | 1.9 | 1.94 | 预期性 |
5 | 农村自来水供水普及率(%) | 86 | [90] | [95] | 预期性 | |
节水 | 6 |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 29.75 | [29.755] | [29.76] | 约束性 |
7 | 万元GDP用水量降幅(%) | —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约束性 | |
8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 —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约束性 | |
9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08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按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 | 预期性 | |
生态环境 | 10 |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km2) | — | 252.66 | 786 | 预期性 |
11 | 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 [80] | [90] | 预期性 | |
行业监管 | 12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0 | [80] | [90] | 预期性 |
注:1.指标带[]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重要河湖是指设立了市级河湖长的河流和湖泊,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是指划
定了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
量占重要河湖总数量的比例
第五节 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水网、广西水网建设的战略部署对贵港市的顶层设计和相关安排,结合我市水安全保障提升任务,统筹防洪排涝、供水、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市域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完善洪涝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完善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完善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贵港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洪涝灾害防御体系
根据我市地形地势、山川分布以及洪水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黔江、浔江、郁江的T型干流为骨架,以鲤鱼江、武思江、马来河、独流江、瓦塘江、大洋河、官江河、社坡河、大同江、大湟江、白沙河、秦川河、思旺河等中小河流为单元,统筹洪涝水蓄泄关系,按照堤库结合、洪涝共治的思路,优化调控流域控制性枢纽、江河堤防、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涝区治理等工程布局,完善洪水管控机制,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二、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以保障市域城乡供水安全为目标,以水量、水质、备用三保障为核心,以郁江、黔江、浔江、马来河、鲤鱼江、武思江、大洋河、大湟江、社坡河、白沙河等主要河流为骨架,以大藤峡水利枢纽、主城区第二水源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及引调水工程为脉络,以本地水库、大中型灌区为节点,以城乡供水管网及河湖沟渠为纽带,蓄引提结合,大中小微并举,构建系统完善、丰枯调配、循环通畅、河库互济、多源保障、安全高效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三、完善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基于贵港的山形水系框架、城乡发展格局和生态保护功能定
位,落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河湖健康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水美乡村建设,构建“三江一带多廊”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格局,三江:郁江、黔江、浔江;一带:珠江—西江经济带;多廊:鲤鱼江、武思江、马来河、独流江、瓦塘江、大洋河、社坡河、大同江、大湟江、白沙河、思旺河等重要支流绿色生态廊道。
四、完善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
以涉水信息监测、数字化应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智慧化调控为建设内容,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抓手,破除贵港水利改革发展瓶颈。以依法治水、科学管水为手段,全力提高涉水事务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章 四域统筹,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牵引,以巩固提升存量、新建必要增量为抓手,着力补齐防洪、供水、水生态、信息化、水文化等突出短板,加快打造安澜水网、高效水网、生态水网、文化水网、智慧水网的“五张水网”,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加快巩固与提升,补齐防洪短板
按照“消隐患、强弱项”思路,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围绕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个中心”,发挥工程措施减灾和非工程措施防灾“两项功能”,采取人防、物防、技防“三项手段”,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全面提升水灾害防御能力,全力打造安澜贵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大河道防洪治理力度
以洪涝灾害发生频繁、灾害损失严重,保护需求迫切的河流(河段)为重点,以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加高、生态护岸为主要措施,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受洪水威胁严重的城镇、村庄和农田周边河道以修建堤防工程为主,对河岸冲刷、坍塌为主的河段以修建护岸工程为主,对河道淤积严重、水位抬升影响行洪的河段以河道疏浚为主。
“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的7项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和43项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对郁江、黔江、浔江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河长308.28km,新建堤防129.58km、加高加固堤防137.58km,新建护岸84.67km,贵港市主城区段治理标准100年一遇,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段治理标准30年一遇,其他河段治理标准10~20年一遇。
“十四五”期间,开展102项鲤鱼江、旱河、乌江等流域面积在3000km2以下的中小河流防洪达标治理工程,治理河长486.03km,新建堤防363.05km、加高加固堤防41.29km,新建护岸459.89km,贵港市主城区段治理标准20~30年一遇,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段治理标准20年一遇,其他河段治理标准为10~20年一遇。
考虑到桂平市、平南县城区2035年防洪标准需提升至50年一遇,“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郁江、黔江、浔江桂平市城区段和浔江平南县城区段治理工程(治理标准为30年一遇),需为桂平市、平南县城区下一阶段防洪提标工程(治理标准为50年一遇)的实施预留出足够空间。
二、推进山洪灾害综合防治
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以重点防治区和近期发生山洪灾害的地区为重点,强化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群控体系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开展贵港市流域面积小于200km2的重点山洪沟治理,完善“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工程措施方面,按照“护、通、导”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重点山区河道地形、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采取清淤疏浚、护岸、排洪渠建设等措施。规划到2025年,完成桂平市垌心乡三莲河、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河治理,治理总河长约27.43km。
非工程措施方面,一是按照扩大山洪监测覆盖范围、加大监测密度、提高预报精度、升级预警设备的要求,以学校、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区为重点,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二是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要求,梳理全市现有水库基本情况,对存在问题但尚未开展安全鉴定的水库尽快进行安全鉴定工作;已进行过安全鉴定的水库中,安全隐患问题相对较小的,根据安全隐患问题相应进行除险加固。同时,开展病险水闸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规划到2025年,完成武思江水库、茶山水库、九凌水库、大洋河水库、官成水库等11座大中型水库及金碑水库、甘塘水库、六耒水库、羊角塘水库、沙灵水库等5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武林水闸、小江水闸、木桥坑防洪闸、宁江防洪闸、下渡水闸等16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消除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恢复其供水、防洪排涝等功能。
四、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
全市洪涝灾害类型主要为暴雨洪水、泥石流。通过对3区1市1县的城区段开展防洪达标治理,加强城区河道堤防、护岸、泵站、涵闸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结合上游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形成完善的城市防洪体系,保障贵港市主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覃塘区城区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桂平市、平南县城区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一)贵港市主城区。
对于贵港市主城区,规划到2025年,完善郁江、鲤鱼江城区段防洪工程体系,在已建、在建郁江、鲤鱼江堤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在未设防河段新建堤防、在不达标河段加高加固堤防(已在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安排),并适当设置防洪排涝泵站。工程实施后,保障郁江贵港市主城区段堤防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鲤鱼江堤防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同时结合上游已建的百色、老口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使贵港市主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
对于覃塘区,规划到2025年,完善鲤鱼江支流旱河、细花江、仙人河城区段防洪工程体系,在已建防洪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对旱河、细花江、仙人河进行综合整治(已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安排),主要措施为建设堤防及护岸工程。工程实施后,使覃塘区城区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桂平市城区。
对于桂平市城区,规划到2025年,完善郁江、黔江、浔江城区段防洪工程体系,在已建堤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在未设防河段新建堤防、在不达标河段加高加固堤防(已在西江干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安排)。工程实施后,保障郁江、黔江、浔江堤防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同时结合上游百色、老口、龙滩、大藤峡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使桂平市城区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
(三)平南县城区。
对于平南县城区,规划到2025年,完善浔江城区段防洪工程体系,在已建、在建浔江堤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在未设防河段新建堤防、在不达标河段加高加固堤防(已在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安排),并适当设置防洪排涝泵站。工程实施后,浔江堤防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同时结合上游百色、老口、龙滩和大藤峡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使平南县城区达到30年一遇防洪标准。
表3.1-1 贵港市涝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行政区 | 涝区 面积 (万亩) | 涝区耕 地面积 (万亩) | 涝区 人口 (万人) | 涝区 数量 (个) | 其中: | |||||
轻度涝区 | 中度涝区 | 重度涝区 | ||||||||
数量 (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个) | 面积 (万亩) | |||||
贵港市辖区 | 61.62 | 39.67 | 52.68 | 39 | 3 | 3.8 | 14 | 14.77 | 22 | 43.04 |
平南县 | 31.83 | 23.46 | 36.97 | 19 | 1 | 0.46 | 10 | 16.64 | 8 | 14.73 |
桂平市 | 53.55 | 24.23 | 21.43 | 13 | 3 | 11.7 | 2 | 0.86 | 8 | 40.99 |
小计 | 147.00 | 87.36 | 111.08 | 71 | 7 | 15.96 | 26 | 32.27 | 38 | 98.76 |
五、提升重要涝区排涝能力
本次规划对全市71个三级涝区进行全面治理(涝区基本情况见表3.1-1),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片排水、尽可能自排、适当建设提排等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蓄、排、截等工程措施。贵港主城区治涝标准为30年一遇,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重点乡镇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乡镇治涝标准为10年一遇,村庄治涝标准为5年一遇,农田治涝标准为5年一遇。
第二节 强化节水与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按照“严节水、挖潜力、强骨干、构网络”的思路,加强重点领域节水,推进一批重大水源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构建多源联调、城乡一体的供水网络,全面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水
贯彻落实《贵港市水利局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函》(贵水资源函〔2019〕7号),把节水作为解决贵港市水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聚焦重点领域和缺水地区,实施重大节水工程。
(一)强化农业节水增效。
按照“已建灌区逐步节水、新建灌区全面节水”的原则,以干支渠衬砌和管道输水建设为重点,重点实施新建大藤峡大型灌区建设,以平龙、三渌、东平、官成、罗旺等灌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
围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保护区,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
(二)加强工业节水减排。
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建立高耗水行业负面清单,同时结合贵港市优势产业发展布局,逐步退出高耗水项目,加快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科技以及现代物流等新兴节水产业,建立节水产业体系。
以市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属的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将节水作为园区内产业结构优化和循环改造的重点内容,推动企业间水资源利用,强化节水及水循环梯级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推动已建园区内节水型企业建设,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水效对标达标。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到2025年,力争在全市的钢铁、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均打造1个标杆型节水企业。
协同城建部门加快城镇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全部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推广采用节水器具。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节水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三)强化地下水保护。
实施开采量与地下水位双控制。依法划定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樟木镇,港北区大圩镇、庆丰镇,港南区八塘街道办事处等地下水水质保护,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建设。
二、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抓紧推进达开水库引水工程(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平南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六陈水库引水工程、桂平市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工程等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打造“多源互备、丰枯互济”的水资源配置网络,加强各流域、各区域水源的空间调配,全方位保障供水安全。
结合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按照每个县城至少规划一个应急备用水源的原则,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城市供水体系。到2025年,各县(市、区)全部形成双水源供水格局。
三、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动全市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远离县城的集中供水地区尽可能扩建、整合现有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并依托规划的小型水库工程建设,兴建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到2025年,新建港北区白庙小(I)型水库,实施包括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内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630处,覆盖服务人口419.89万人,供水规模达67.59万m3/d,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
结合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工程的标准化改造,配套水净化处理系统与消毒设施,提高供水质量和水质合格率。到2025年,配套建设消毒设备177台,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
四、加快灌区工程建设
(一)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新建大藤峡大型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05.9万亩,供水人口121万人,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9604万m3;新建渠道85.46km,总投资80.08亿元。
(二)实施中型灌区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大力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以渠首工程、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量测和信息化管理设施的提升改造、配套完善为主,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创新灌区管理机制体制,促进灌区管理水平提升,实现中型灌区“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到2025年,完成东平、平龙、三渌、官成等11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第三节 加强保护与修复,维护河湖健康
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系统治理、生态良好”的原则,按照“重保护、促修复”的思路,强化水源涵养与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开展水美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造福人民的“荷城”幸福河湖。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业监督
针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保障工作,健全水资源保护制度,抓好农村供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结合现代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水源涵养林、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继续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建设,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3.42km2,预防面积554.38km2。
三、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结合防洪治理工程,以郁江、黔江、浔江、鲤鱼江、马来河、达开水库等重要河库为治理重点,开展河库缓冲岸带建设、新建生态堤防护岸或硬质堤岸生态化改造、清淤清障等生态综合治理;实施主要城区生态型水系连通,丰枯调剂;建设精品水文化工程,实现以文润水。
(一)实施河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结合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开展郁江贵港市段7km、黔江桂平段10km及浔江平南县段38km水生态保护及岸线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恢复河道水质,修复河道岸坡,防治水土流失,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建设滨河亲水空间,为居民和旅客提供休闲游憩生态空间,构建人水和谐生态廊道。岸线综合治理长度110km,生态滨河岸带建设面积890hm2。
对马来河及其支流山花河、坦阳河实施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长度共计80km。实施底泥生态清淤疏浚,生态堤岸整治,河岸带植被恢复。保护和修复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构建人水和谐的马来河生态水系廊道。
开展鲤鱼江水系干支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长共计197.4km,实施河道生态清淤疏浚,生态堤防护岸,村镇段营造景观节点,对沿河生活污水进行截污,提升河道水环境。
港南区重点实施瓦塘江水系、武思江水系、画眉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长共计100.8km,主要措施包括建设生态植被岸带、新建生态护岸及巡河路等。
平南县结合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开展主要支流水文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对主要河段实施护岸护坡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河长27km,打造生态水系廊道;实施平南县大同江两岸生态治理工程,生态治理河长53.3km,主要措施包括建设生态植被岸带,新建生态护岸,巡河路建设等。
(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结合水系连通规划格局,开展城北片、城南片、贵港西江新城、桂平市江北新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对城市河湖枯水期进行生态补水,恢复并增强排涝区调蓄、排涝和补水能力,缓解内涝问题的同时改善和修复水生态环境,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生态水系连通长度82.6km。
(三)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以恢复农村河道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与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根据各地区不同河道特点分别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人文景观等措施,同时整合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在防污控污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工程,治河与治污并举,推进全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安全、生态、美丽、人文的农村水系。
(四)建设精品水文化工程。
水利工程、河湖水系、水利风景区是贵港水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关键资源。
结合贵港水系特征、水文化遗产分布、特色景观资源分布等,以打造西江流域生态文化景观带为核心,以历史水文化发掘、自然水文化景观保护与宣传、现代水文化景观体系建设以及特色水文化展示为重点谋划一批精品水文化节点工程,打造文化内涵丰富的“荷城贵港”,构建形成“一带、三区、多廊、多点”的水文化水景观格局,充分体现贵港水生态文化元素丰富、民族融合发展的风貌。
“一带”指西江流域(郁江、黔江、浔江)生态文化景观带。
其中郁江生态文化景观带以4个文化主题为特色,分别为:东流紫水、梓潼寺迹、冲塘湾、龙泉瀑布。黔江生态文化景观带以2个文化主题为特色,分别为:水流庙宇、西山神脉。浔江生态文化景观带以5个文化主题为特色,分别为:渔人码头、东塔雄境、浔江争流、渔州雁信、白马双英。
“三区”指以贵港市为核心的城市休闲文化滨水区、以桂平市为核心的山水养生文化保育区、以平南县为核心的港口观光文化区。
“多廊”指以郁江、黔江、浔江为干流,辖市县众多内河支流生态文化景观发展廊道,包括生活休憩型文化廊道、原生自然型保护廊道、商务休闲型生活廊道、旅游观赏型发展廊道。
“多点”指串珠式水网结构的多点工程。

图3.3-1 贵港市水文化景观总体布局图

图3.3-2 贵港市水文化廊道节点布局图
第四节 增强感知与智慧,提升监管能力
以实现水利智能化管理为目标,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驱动,以感知网、信息网、大数据中心、业务应用提升系统建设为抓手,按照“强感知、增智慧、拓应用”的思路,加快智慧水利建设,补齐水利信息化短板,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能力,支撑行业强监管,以水利信息化引领水利现代化。
一、完善水利感知网
扩大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范围,加大各类站点监测密度,加强卫星、雷达、无人机、遥感等监测手段的应用,升级改造现有监测感知设备,重点补充完善水文、水环境、水生态、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洪涝灾害、水利管理活动等领域采集内容,扩建监测站点,逐步构建覆盖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网,提升水利感知智能水平。
(一)完善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水雨情监测系统。结合防汛抗旱和山洪灾害防治的需要,提升改造雨情、水情监测站点,将现有简易雨量站和水位站改造为自动雨量站和水位站,在监测缺失或站点密度不足的区域新建雨情水情自动监测站点,到2025年,持续提升小型水库水雨情测报水平,实施188座小型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建设。
完善小型水库安全监测信息化水平。实施9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主要监测指标包含渗流量、渗流压力等。
完善用水大户用水量监测系统。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自治区级、市级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取水在线监测全覆盖,力争实现已建及规划建设的自来水厂在线监测全覆盖,实现达开水库、平龙水库等大中型灌区干渠、支渠取水在线监测全覆盖。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加强各类地表水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增设水土保持自动监测站点,并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布设的专用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纳入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网络体系。
(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
完善水库生态流量、重点水利工程(含大中型水库、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河道堤防、水闸工程、水厂及规模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取水口等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重点对象的可视化管理,提升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监视监测水平。构建视频级联集控平台,实现全市水利视频联网和重点目标的视频在线调取查看,加强智能发现预警;加强高清视频应用,通过图像智能分析,实现动态监视与自动预警。到2025年,实现对所有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乡镇级以上自来水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的视频监控。
二、强健水利信息网
加快现有水利业务骨干网提速改造,提升水利对外互联网出口带宽,合理利用物联网、卫星通信等新技术手段,全力打造高速、灵活、安全、实用的新一代信息骨干网络,加快建成泛在互联的智能水利信息网。
扩展水利业务广域网,扩大互联互通的范围,实现市、县两级水利局及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之间的互联以及与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互联,全面提升互联带宽,确保各类信息的传输、交换,建设完善冗余链路,满足容灾备份的需要。完善水利外联网,扩展市水利局与外部相关单位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
三、积极推动水利大数据中心和综合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贵港市水利大数据中心和综合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水利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建设,建立统一数据标准,汇集多源数据,构建数据资源池,提升水利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共享服务水平。充分应用深度挖掘、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技术,建设智慧智能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多元化、精细化和个性化管理。
(一)建设水利云。
以服务器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设施、安全设施以及会商室、机房等建设为重点,采用共享政府云服务、购置云服务、自建云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面向市、县两级的“水利云”,全面实现水利业务的云端化,并实现与自治区级、国家级云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
(二)建设数据资源池。
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形成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全面覆盖各业务领域、贯穿多级、涵盖水利专业数据、公共资源数据的多视角水利资源数据目录,按照水利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池化汇聚数据资源,实现高性能存储,构建数据管理、调度、运维平台,形成数据资源池,构建涵盖数据源、基础数据、主题数据的多层级数据体系。
(三)建设应用支撑平台与智慧使能平台。
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完善统一认证、授权、门户等基础组件,构建自然水系和行政管理水利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融合业务数据,加快完善贵港水利一张图,实现共享开放的应用服务;建设智慧使能平台,建设水利模型库、学习算法库、机器认知库和知识图谱库,提供数据的分析处理、预测预报、信息提取、处理诊断等能力。
四、推进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构建涵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水工程、水监督、水行政水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的水利智能应用系统,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新技术应用,优化水利工程常规、应急调度,完善工程智能控制系统,全面提升水利业务的精细管理、预测预报、分析评价与决策支持能力。到2025年,力争初步建成贵港市7大业务智能应用系统。
专栏3.4-1 贵港市水利业务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水资源管理智能应用系统 围绕水资源核心业务,构建水资源动态评价算法,实现基于在线监测的水资源动态评价,构建在线分析模型和水资源动态调配模型,实现水资源动态监管和精细化智能调配决策;通过数据共享和多源数据融合提供城乡供水安全管理服务;构建节水信息化管理平台。 |
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应用系统 围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应急水量调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持等重点工作,构建网格化数值预测预报系统、洪涝灾害模拟演进系统及流域模型,提升洪水预报能力、预报调度一体化和工程联合调度能力;构建旱情综合分析系统,建设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提升旱情预报预警和综合评估能力。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智能应用系统 围绕河长制湖长制、水域岸线管理、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河道采砂监管、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治理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各领域,结合水利数据中心建设和水利一张图建设,整合多源信息,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智能化与精准化监管能力。 |
水利工程管理智能应用系统 围绕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基于水情监测、视频集成、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控;利用BIM等技术获取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建设情况,实现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 |
综合决策智能应用系统 充分利用水利数据中心及云平台数据信息资源,依托大数据技术、仿真技术以及洪水预报、旱情分析、水资源管理、水质预测、环境评估等专业模型技术,开展大数据的分析、开发和挖潜,提高辅助决策能力,逐步实现由人工决策向智能化决策的转变、由单一决策向综合决策的转变。 |
电子政务智能应用系统 围绕日常行政、行政监督和应急管理等行政事务管理需求,强化“互联网+涉水政务”,推进政务数据开放,促进政务应用协同,加强综合办公、党务管理、规划计划管理、人事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科技管理、信访管理、行政审批等网上办公应用。 |
水公共服务智能应用系统 以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信息发布为抓手,重点围绕水行政服务“一网通办”,提供一站式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动态水信息、线上水体验以及水情教育、节水宣传等综合服务项目,构建服务智能化、管理云端化的公共服务门户,提升政府管水治水水平。 |
第四章 五措并举,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
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按照“建机制,强管理”的思路,重点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针对水利行业管理薄弱环节,以河长制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为抓手,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管理,全面防范水安全风险。
第一节 强化江河湖泊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护好盆里的“水”,以深入推动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扎实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及河道湖泊水体管理,积极推动河长制由“有名”到“有实”转变。
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在全面完成水普名录内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基础上,加快设立界桩和标识牌等,并向社会公告;继续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岸线边界线和功能分区,强化岸线分区管控。充分利用全市“水利一张图”及河湖基础数据库,及时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岸线规划分区成果、涉河建设项目位置信息上图,实现动态监管。到2025年,各县(市、区)均编制完成主要河湖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每县(市、区)至少划定并完成5条以上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及岸线分区,并实现动态监管。
加快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推进水域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和损害赔偿。规划到2025年,选取1~2条市管河流作为试点,实施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明确补偿主体,制订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措施和监督管理措施。结合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退出机制研究,划定必须退出的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制定退出方案,归还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空间。到2025年,编制完成并出台贵港市涉水生态空间管控办法,制订涉水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办法。
二、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
按照“清存量、控增量”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建立“四乱”问题滚动台账和整改清单,持续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建设美丽河湖,打造幸福河。到2025年,基本完成河湖“清四乱”向中小河流和农村河道的延伸工作,形成数据库和滚动台账。
三、推行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
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河长湖长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鼓励每位河长湖长多走“一公里”。推动各级河长办机构设置规范化。到2025年,逐年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等表彰奖励活动。
创新河湖长制管理机制,推行河湖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监管单元,形成“全面覆盖、网格到底、人员入格、责任定格”的管理网络体系。建立河湖网格化管理平台,以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为载体,利用无人机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河湖巡查、监控、网格化日常管理。
四、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加快推进全市重要河段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格落实河湖采砂管理责任制,把采砂规划作为采砂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大日常监管、暗访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建立河长挂帅、水利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共管、联合巡查等制度,对非法采、运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疏堵结合,探索实践政府统管砂石资源模式,建立全过程、系统化、大数据的砂石管理机制,推动砂石经营国有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治理河道采砂顽疾,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最大化。
到2025年,全市有采砂规划编制任务的河流均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审批工作。
第二节 严格水资源的监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突出抓好合理分水和管住用水,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快全市境内的跨县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推进跨县河流水量分配,合理分水。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分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结合环保督察,加强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编制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批复的生态流量和在线监控设施,实施生态流量保障考核评估,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到2025年,完成鲤鱼江、武思江、马来河、白沙江、大同江等5条市级河流的生态流量管控方案。
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倒逼城市发展布局、规模、方式的优化调整。
二、强化取用水监管
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等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水资源论证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从源头把好节水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取水许可准入清单,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量。结合水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区分生产、生活、生态等用水类型,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措施。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及使用权制度,并选取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以大型灌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学校、宾馆、医院等用水大户为重点,加强重点取水口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全市重点取水口名录及台账,逐年编制用水监督管理计划。编制完成贵港市用水监督管理计划,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编制县级用水监督管理计划,强化取用水管理。
强化取用水统计和用户用水实时监测,着力推进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76号)有关要求,建立贵港市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做好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对准予取水许可的取用水户及其供水对象,加强工业、生活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着力推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三、加强节约用水监管
贯彻落实《贵港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各部门责任和任务,加强日常监督与考核,进一步推进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计划用水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产业园区企业落地时应做好节水措施,产业园区现有企业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方可复产。
建立节水监管体系,制定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和节水监督检查措施,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的全过程节水监管和农业、工业、城镇的全领域节水监管,确保节水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评估考核监管力度,强化节水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提升全民节水意识。
第三节 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加强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规范运行和效益最大化。
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按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水利工程全过程管理,压实项目法人、参加各方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建设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加大质量“飞检”力度,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行政分级管理体制。根据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和审批权限调整,划分水利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权限。根据审批权限调整,及时加强市县两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管能力,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行工程台账管理,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有效防止和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动态化监管模式。
二、加大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以中小水库、农村饮水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风险管控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明确各类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后,到2025年,编制完成不同类型水利工程运行监督方案,明确监管内容、考核指标及保障措施等。
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机制。积极推进工程管养分离,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专业化、社会化、物业化、标准化管理。到2025年,结合各县(市、区)已开展的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探索建立适合本县域水利工程管理实际的管理模式,试点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灌区工程领域开展社会化管理模式。
第四节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改善水土流失状况
以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管理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一、加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
严格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保障。到2025年,结合国家、自治区对水土保持监管的要求,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制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和方案。
贯彻落实水土流失相关技术标准,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推进监测点优化布局,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加强水土流失案件查处、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结合水利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和移动终端,准确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建立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的制度体系,制定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与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诚信与信用评价制度,公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年度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到2025年,形成逐年滚动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制订并出台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与责任追究办法。
建立系统完备、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水土流失治理机制。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加大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暗访督查,全面强化市县各级政府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
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水行政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生产建设活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挂牌督办。
第五节 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预防为主、风险可控”的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水安全风险识别,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对应的风险响应机制,注重演练和宣传,妥善应对全市可能出现的水安全极端情况和各种困难局面。
一、加强水安全风险识别
加强各类涉水安全风险源排查防控,建立完善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强化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贵港市水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合理确定应急预案内容,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主体,分级分类明确洪水、干旱、水污染、爆管、大面积停水、溃坝溃堤、滑坡、恐怖袭击、战争等各类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到2025年,完成贵港市防汛抗旱调度预案和应急预案修订,制定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加强对水安全风险的舆论引导,提高应对和救援能力,强化水危机事后处理与重建。加强对公众的水危机教育和救援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公众参与减灾工作。
第五章 六新共创,激发水利改革发展活力
结合我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针对机制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重创新、激活力”的思路,围绕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体制改革、政策引导推进节水、创新引领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水利改革攻坚。
第一节 强化空间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以强化河湖长制建设为抓手,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应划尽划,尽快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强化水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夯实河湖管理的工作基础,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一、明确水域岸线空间权属
结合全市主要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依据划定的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明确其所有权及功能定位,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要求实施统一登记。到2025年,在完成全市流域面积200km2以上河流、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及水域岸线功能区划定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登记、设立完善界桩和公告牌,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向社会公告。
二、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完善分区管理体系,明确各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用途和管理要求。健全水生态空间准入制度,制定涉水生态空间红线管控办法。建立岸线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实行涉水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推行水生态损害终身追究制。到2025年,编制完成并出台《贵港市涉水生态空间管控办法》,并在流经城区面积较大的河流上开展水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试点工作。
第二节 深化价税改革,促进水资源的有偿利用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水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环境保护。
一、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实行政府定价,供水价格至少达到补偿运行维护费用水平,力争达到成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可因地制宜实行政府指导定价或协商定价,供水价格达到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适当达到补偿成本适当盈利水平。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高于其他用水类型。探索实行季节水价制度,用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地区,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建立健全充分反应供水成本、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体系,按照与自来水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探索城市带农村、同质分价、政策补贴等多种水价机制,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降低农村的用水成本。
二、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选择重点区域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水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受益主体,因地制宜制定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
对于跨贵港市域的生态补偿区域,积极同流域上下游涉及地区进行协商,探索商定补偿标准及方式;对于贵港市域内跨县(市、区)的生态补偿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协商,以重点区域边界断面水质监测标准等指标为依据,制定相应补偿标准,研究建立以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经济援助、开展技术支持、进行排污权交易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的方法。规划到2025年,选取跨桂平市、平南县的白沙河探索开展水生态横向补偿试点。
第三节 推动产权改革,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效能
全面推动水利工程划界登记工作,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有序推动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效能。
一、全面推动水利工程划界
抓住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有利机遇,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有机结合,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已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水利工程,要明确管理界线、管理单位和管理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
二、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加快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管理范围界线和权属清晰的水利工程,依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证。到2025年前,完成全市所有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
第四节 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投融资的机制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拓宽水利投融资来源渠道,优化水利投融资结构。
一、稳定政府投资
稳定公共财政投入规模,优化项目安排和投资结构,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用足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等政策。积极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切实加大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基本建设的比重。认真执行国家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来源。
二、用好政策支持
继续用好政策性金融资金,积极争取申请抵押补充贷款、水利扶贫开发贷款、世行贷款等政策性或低息贷款,积极争取申请地方债券。积极发行水利债券,将具有一定收益来源的公益性水利项目列入水利债券的优先支持范围。鼓励信用优良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市、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缓解地方筹资压力。制定相应的水价电价优惠机制、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吸引为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三、吸引社会资本
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扩展社会资本投入范围。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为补充的水利投融资体制。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股权认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包括原水生产、自来水生产、污水处理、中水生产等一定收益或稳定盈利模式的水利建设项目。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资产收购、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经营;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用于新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再投资形成优质资产良性循环。通过资金补助、价格政策、税收优惠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第五节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牵引,激活产业有效需求,促进产业有效供给,形成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一、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按照国家“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节水减污、节水减排、节水增效、节水增产”作为主要目标,组织实施重点节水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推广示范工程,对用水单位的组织、管理、计量、设施、指标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评定,抓紧树立一批节水示范典型。总结推广节水载体的成功经验,通过配套鼓励政策、社会监督、舆论引导等措施,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节水型企业建设。到2025年,力争各县(市、区)均建成1个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
二、推行合同节水管理
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于2016年7月印发的《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6〕1629号),以节水效益分享、节水效果保证、用水费用托管为模式,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高效节水灌溉等领域,率先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整合市场资源要素,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
三、积极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
按照“集中式再生水与分散式再生水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新建集中式再生水厂(站)、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严格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或使用集中式再生水。配合中水回用,修建中水调蓄水库,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第六节 加强创新引领,提升行业能力建设水平
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水法规及规划体系,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
梳理已有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补齐短板的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编《广西贵港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重点开展《贵港市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贵港市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规划》《贵港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二、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
注重科技创新在水利发展中的驱动和引领作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投入等措施,切实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力争在丰水地区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农业高效用水过程精量控制及综合利用一体化、中水回用、河流湿地生态修复、智慧水利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建立水利科技创新管理机构,负责承担全市水利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健全人才培养援助机制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作为首要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为根本要求,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各类干部人才的专业化能力,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生机活力,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全市水利事业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养。
通过举办培训班、继续教育、项目带人才、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在现有职工队伍中培养出一批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才;严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改进识别干部办法,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大力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找准水利薄弱环节,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改善基层水利人才短缺局面,扎实推动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与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勘测设计研究企业建立人才援助合作机制,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柔性援贵制度。
四、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完善以乡镇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职能,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五、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围绕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核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标准、整合资源,不断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水行政行为合法依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利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确保水行政行为合理正当;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发挥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和新媒体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利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六章 多点发力,推进重点工程与制度建设
第一节 防洪提升工程
一、重要河流治理
重点推进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的7项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和43项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实施郁江、黔江、浔江防洪达标治理工程,治理河长308.28km,新建堤防129.58km、加固堤防137.58km,新建护岸84.67km,贵港市主城区段治理标准100年一遇,覃塘区城区段治理标准20年一遇,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段治理标准30年一遇,其他河段10~20年一遇。工程总投资40.61亿元,其中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投资4.48亿元,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投资36.13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二、中小河流治理
实施流域面积在3000km2以下的102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长486.03km,新建堤防363.05km、加高加固堤防41.29km,新建护岸459.89km,治理标准10~30年一遇。工程总投资25.47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三、山洪沟治理
按照“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的要求,实施桂平市垌心乡督的村山洪沟和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河治理,治理总河长约7.30km。同时在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方面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工程总投资0.27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四、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按照全面消除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恢复其供水、防洪排涝等功能的要求,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面,重点完成武思江水库、茶山水库、九凌水库、大洋河水库、官成水库等11座大中型水库及金碑水库、甘塘水库、六耒水库、羊角塘水库、沙灵水库等5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工程总投资11.41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方面,重点完成武林水闸、港城镇小江水闸、木桥坑防洪闸、画眉堤防洪闸、宁江水闸等16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工程总投资4.76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五、城市防洪减灾工程
对于3区1市1县城区,按照贵港市主城区满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覃塘区城区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桂平市、平南县城区满足3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要求,开展防洪达标治理,加强城区河道堤防、护岸、泵站等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并结合上游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全面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
对于各县(市、区)城区段河道堤防、护岸建设,已在西江干流、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进行安排。其中,考虑到桂平市、平南县城区2035年防洪标准需提升至50年一遇,“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郁江、黔江、浔江桂平市城区段和浔江平南县城区段治理工程(治理标准为30年一遇),需为桂平市、平南县城区下一阶段防洪提标工程(治理标准为50年一遇)的实施预留出足够空间。
对于防洪排涝泵站建设,重点在港北区建设西江教育园区排涝泵站、马尿排涝泵站、大冲排涝泵站和田怠冲排涝泵站;在平南县对乌江排涝泵站进行改扩建,并建设河口水闸排涝泵站和下渡水闸排涝泵站。工程总投资2.45亿元,“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
六、重要涝区治理
本次规划对全市71个涝区片进行全面治理,针对每个不同类型的涝区片,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片排水,自排为主等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蓄、排、截等工程措施。工程措施包括新挖(扩挖)排涝河道(渠系)、修建排涝涵闸等。建设内容包括新挖(扩挖)排涝河道(渠系)141.61km,排涝河道清淤治理174.60km,新建(改建)排涝涵长度48.96km,滞涝区整治122.43万m3,新建(改建)排涝闸30座,配套建设桥梁183座。工程总投资23.56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7.40亿元。
第二节 城镇供水保障工程
一、区域引调水工程
新建达开水库引水工程(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并从十八山泵站通过渠道向达开水库补水,为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供水,确保供水安全。该工程主要为贵港市城区的城市生活和一般工业供水,取水流量4.4m3/s,34.4万m3/d,总供水量10740万m3,供水线路长度25.9km,供水人口98万人,总投资16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3.3亿元。
新建平南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六陈水库引水工程,取水流量0.75m3/s,总供水量2373万m3,供水线路长度23.9km,供水人口43.5万人,“十四五”期间投资3.98亿元。
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新建桂平市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工程1处,从黔江干流取水,经大藤峡水利枢纽调蓄之后,供水安全得以保障。该工程的供水能力20万m3/d,保障人口50万人,工程总投资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1.5亿元。
第三节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动全市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远离县城的集中供水地区尽可能扩建、整合现有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并依托规划的港北区白庙小型水库工程建设,兴建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其他居住较为分散的分散式供水地区,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建设。
积极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到2025年,新建港北区白庙小(I)型水库;实施包括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内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630处,覆盖服务人口419.89万人,供水规模达67.59万m3/d,总投资11.83亿元。
第四节 重大农业节水工程
一、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新建大藤峡大型灌区。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位于桂中地区,区域地理位置在北纬23°05′~24°15′,东经109°25′~110°23′,东至平南县丹竹镇,南至桂平市社坡镇,西至来宾市兴宾区大湾乡,北至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附近。西江干流的红水河、黔江和浔江河段及一级支流柳江、郁江等流经其中。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村镇供水,为区域乡村振兴创造条件。大藤峡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05.9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48.4万亩,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7.5万亩,灌区工程为大(2)型灌区,Ⅱ等工程。灌区包含10个灌片,分别为龙从、朗村、杨村、金田、罗旺、官成、东平、寻旺、社坡河和罗贤灌片。大藤峡灌区共划分三大分区:上游区、浔江北岸区和浔江南岸区,其中上游区位于大藤峡库区,包括来宾市兴宾区的杨村灌片、武宣县的朗村灌片和龙从灌片等3个万亩灌片,设计灌溉面积23.6万亩;浔江北岸区位于大藤峡坝址下游黔浔江左岸,包括桂平市的金田灌片、罗旺灌片以及平南县的官成灌片、东平灌片等4个万亩灌片,设计灌溉面积62.1万亩;浔江南岸区位于大藤峡坝址下游郁江及浔江右岸,包括桂平市的寻旺灌片、社坡河灌片和罗贤灌片3个万亩灌片,设计灌溉面积20.2万亩。总投资68.80亿元。
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实施东平水库灌区、平龙水库灌区、三渌水库灌区、官成水库灌区等11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善灌区基础设施,配套管理设施、安全设施、用水计量设施和信息化管理设施,工程总投资7.38亿元。
第五节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一、重要河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规划实施郁江、黔江、浔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大同江、乌江河等9处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生态清淤疏浚、建设生态护岸、滨河亲水空间、景观节点营造等,生态治理总长度486.5km,建设生态堤防护岸957.6km,建设生态调蓄带2749hm2。工程总投资86.6亿元。
二、生态型水系连通工程
规划实施贵港市城北片河湖连通工程、城南片河湖连通工程、西江新城水系连通工程、桂平市江北新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清淤疏浚,新建生态护岸、提水泵站,修复改造连通渠道,进行生态补水等,生态治理总长度82.6km,预计“十四五”末实施。工程总投资0.85亿元。
三、河流管理范围定界工程
规划实施所有流域面积200km2以上河流的管理范围定界工程,筑牢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空间防线。工程总投资2.0亿元。
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规划实施港北区的鲤鱼江、东博江,港南区的渡冲江,覃塘区的鲤鱼江、汪洋江,桂平市的大洋河、官江,平南县的大同江、景华河等多个河系的水美乡村建设工程,主要治理措施包括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涵养、截污治污及河湖管护等。工程总投资10.0亿元。
第六节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工程和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1项,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2项,实施崩岗综合治理工程4项,水库水土保持水质维护工程3项,水土流失预防面积554.38km2,主要措施为封育治理、保土耕作及水土保持林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3.42km2,主要措施为林草工程、小型水保工程及梯田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1.94亿元。
第七节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
到2025年,实施贵港市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水利大数据平台及水利智能应用系统建设、水文现代化建设等。工程总投资5.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2.50亿元。
一、贵港市水利感知网建设
加大各类水资源、水工程站点监测密度,加强卫星、雷达、无人机、遥感等监测手段的应用,升级改造现有监测感知设备,建设188座小型水库建设水雨情测报设施、94座小型水库建设渗流量、渗流压力等监测设施,构建覆盖河湖水系、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感知网。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0.50亿元。
二、贵港市水利信息网建设
加快现有水利业务骨干网提速改造,提升水利对外互联网出口带宽,合理利用物联网、卫星通信等新技术手段,全力打造新一代信息骨干网络,建成泛在互联的智能水利信息网。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0.50亿元。
三、贵港市水利大数据中心和综合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水利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建设,建立统一数据标准,构建数据资源池,提升水利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共享服务水平。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0.50亿元。
四、贵港市水利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构建涵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水工程、水监督、水行政水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的水利智能应用系统。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0.50亿元。
五、贵港市水利行业管理平台建设
构建集水库安全管理、山洪灾害防御、超标准洪水防御、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检测、水土保持检测等子系统于一体的贵港市水利行业管理平台。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0.50亿元。
第八节 水利行业监管行动
在江河湖泊监管方面,编制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主要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域岸线功能区,建立河湖网格化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占用水利设施补偿制度,修编重要河段采砂规划。
在水资源监管方面,制订分行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监督管理计划,制订跨县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鲤鱼江、武思江、马来河、白沙江、大同江等5条市级河流的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建立取水口名录及台账。
在水利工程监管方面,建立完善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制订或完善水利工程管控方案。
在水风险防控方面,制订防汛抗旱调度预案、应急水量调度预案,修订应急预案。
水利行业监管行动规划投资5600万元。
第九节 水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在强化空间管控方面,制订水生态空间红线管控办法和水生态空间用途转用制度。
在深化水价改革方面,继续完善并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在推动产权改革方面,继续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工作。
在水利行业能力提升方面,完善规划体系,修编和编制有关规划,定期开展人才培训;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水管站建设。
水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规划投资4250万元。
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保护目标
贵港市国控水功能区主要分布在西江干流的黔江、浔江以及郁江中下游,共计15个水功能二级区;贵港市省控水功能区主要分布在武思江、鲤鱼江、白沙江、大同江等4条河流,共计10个水功能区。各水功能区的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中的II类~IV类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主要环境影响及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拟定环境保护目标:
一、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进入水体,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维护江河湖泊及地下水的水体功能,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保障贵港市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证供水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卫生健康状况。
三、控制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利用,遏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和修复河流、湖泊系统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维护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
四、保护规划影响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对维护河流生态功能、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系统以及自然文化遗产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区域。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及识别,本次规划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环境敏感区有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大平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等。
表7.1-1 规划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
序号 | 名称 | 保护级别 | 位置 | 面积(km2) | 类型 |
1 | 广西大平山自然保护区 | 自治区级 | 桂平市 | 18.97 | 森林生态 |
2 | 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 | 国家级 | 桂平市 | 1008 | 森林生态 |
3 | 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 | 自治区级 | 贵港市区 | 1.18 | 风景名胜 |
4 | 龙潭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桂平市 | 78 | 森林生态 |
5 |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贵港市 | 16.76 | 森林生态 |
6 | 广西大五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 | 自治区级 | 平南县 | 1.77 | 森林生态 |
7 | 贵港市亚计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 | 县级 | 港南区 | 2.48 | 森林生态 |
8 | 广西桂平国家地质公园 | 国家级 | 桂平市 | 73.27 | 地质遗迹 |
9 | 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 贵港市 | / | 水源地 |
10 | 56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 贵港市 | / | 水源地 |
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及合理性分析
一、对水文水资源的影响
规划新建主城区第二水源工程等,引水工程建成后,将改变河道自然形态,水面面积扩大,库区水深增加,水位动态变化加大,对河道形态带来较大改变。
规划全部实施后,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对水资源的调节能力在规划年都有一定幅度提升。
规划实施大藤峡灌区工程、平龙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工程实施后将改善灌区的缺水现状,提高灌溉保证率和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对促进灌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对水环境的影响
(一)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对水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大藤峡灌区工程、平龙水库灌区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工程实施后可能会增加退水污染物排放量,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根据其现状用水与退水情况,考虑规划水平年采取提高用水效率、大力推广节水措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得污染物入河系数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浓度将有所下降。规划年的评价区域河段的总体纳污能力较现状有所变化,建议下阶段通过模型预测等方法计算工程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
(二)防洪提升工程对水环境影响。
规划中的防洪提升工程主要包括贵港市西江干流、主要支流等河道治理工程以及武思江水库、武林水闸等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防洪提升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产生于施工期,工程施工会造成水体浑浊度上升、水质下降,随着施工结束,其对水环境的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三)水生态治理保护修复工程对水环境影响。
规划开展主要河湖及区域水生态治理保护修复工程,包括城北片等河湖连通工程、西江新城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以及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实施后不仅可以保障河道生态水量,还可以减缓面源污染物进入河湖,保持水土,对改善河湖水质将发挥显著作用。
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会造成水体浑浊度上升,短期影响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进一步影响其他水生生物。
评价范围内保护动植物主要位于山区、保护区等,工程规划选址尽量避免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减少对保护动植物生存区域的破坏。规划工程实施后,植被类型发生变化不大,动物栖息环境改变不大,不会对原有植被造成大的破坏。
四、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有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大平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等。工程规划选址应尽量避免涉及上述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若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需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同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规划工程必须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在切实履行好上报审批程序和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五、规划方案的合理性
规划在布局时充分考虑贵港市对生态保护及产业发展的要求,节水灌溉工程,将缓解灌区的缺水现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防洪提升工程实施后将有利于降低洪水风险,降低下游水体泥沙含量,减轻河道、水库淤积状况;河湖及区域水生态治理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对河湖防污控污、岸线整治,对主要河流和湖泊加强保护,维护良好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通过治理措施可有效缓解水土流失,保土保肥,减免地质灾害。从环境角度分析,规划方案的总体布局及规模是合理的。
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对策
(一)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
库区水质保护。做好已建水库的运行调度,对水库水质及库周污染源发展和污水排放等进行监控,组织安排水质定期监测工作,掌握水库水环境时空变化情况;同时加强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沿河及支流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上游干流和支流两岸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减少泥沙和面源污染物入河。
灌区水质保护。加强长距离输水渠道水质保护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居民生产生活对沿渠水质污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和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措施,以减少使用农药化肥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城市水环境保护措施。规划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结合新城区发展规划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制订管理实施细则。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现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掌握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防范水源地污染风险。
二、生态保护措施
(一)陆生生态保护。
合理布置工程渣场和施工场地,减少工程施工带来的新增水土流失,恢复原有植被。在工程区开展可持续开发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强化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珍稀保护动植物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境。建设方案要注意对河流自然形态的保护与修复,施工措施应采取绿色施工法。工程建设在合理论证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农田和植被的淹没和占用。
(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重要断面生态水量保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还水于河,还湿于河;论证大中型水库、中小型电站生态流量,并加强监管,在有条件的水库和水电站安装在线计量设备,以保障生态流量下泄得以落实。
(三)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规划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
三、环境监测
由于工程的实施,将对工程影响范围内所在河流水质、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土壤等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为科学评估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需对上述环境因子进行现状监测,应合理布置监测断面、选取监测内容、确定监测时间与频次。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方案具有很好的协调一致性,具有互相促进作用,有助于规划任务与目标的实现。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对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等带来一定影响,规划实施后将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有助于维系流域生态健康,有助于以水资源的合理和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规划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环境影响,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避免或减缓,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
第八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 投资匡算
结合已经批准、编制完成及正在编制的相关规划、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情况,考虑需求与可能,经匡算,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总投资497.88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投资368.04亿元。
表8.1-1 贵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投资匡算
类别 | 工程 | 规划项目总投资(万元) | “十四五”投资(万元) |
防洪提升工程 | 西江干流治理工程 | 44828 | 44828 |
主要支流治理工程(3000km²以上) | 361320 | 361320 | |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000km²以下) | 254736 | 254736 | |
山洪沟治理工程 | 2718 | 2718 |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114067 | 114076 | |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47618 | 47618 | |
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 | 24500 | 24500 | |
重要涝区治理工程 | 235572 | 73978 | |
小计 | 1085359 | 923774 | |
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 区域引调水工程 | 172800 | 172800 |
新建小型水库 | 6200 | 6200 | |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 687978 | 687978 | |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74296 | 74296 | |
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 30000 | 30000 | |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118252 | 118252 | |
小计 | 1089526 | 1089526 | |
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 | 重要河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1563000 | 866000 |
生态型水系连通工程 | 235284 | 8500 | |
河湖水生态空间划界工程 | 24000 | 20000 | |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 177000 | 100000 | |
精品水文化建设工程 | 725310 | 618284 |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19440 | 19440 | |
小计 | 2744034 | 1632224 | |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 |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 | 50000 | 25000 |
小计 | 50000 | 25000 | |
行业监管及管理专项规划 | 9850 | 9850 | |
总计 | 4978769 | 3680374 | |
在“十四五”规划完成投资中,按类型分,防洪提升工程类投资92.38亿元,占总投资的25.1%;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类投资108.95亿元,占总投资的29.6%;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类投资163.22亿元,占总投资的44.3%;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类投资2.50亿元,占总投资的0.68%;行业监管及管理专项规划类投0.99亿元,占总投资的0.27%。
第二节 资金筹措
参照“十三五”期间各类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比例,坚持两手发力,分级负担、分类筹措,拟定所需资金筹措方案。
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提升工程、节水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利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府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同时配套市级财政投入。
对城镇供水保障、农村供水保障等保障民生的工程,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府资金补助的同时,市级政府和受益群众配套投入部分资金。
对重点河湖类(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改善民生的工程,以市级财政投入为主,可通过银行贷款、企业投资、资本市场融资、社会融资为辅等渠道筹集。
对水生态水景观建设等可市场化运作或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工程,积极吸纳企业或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探索民办公助,政府适当给予补助。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明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职责,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健全项目管理和实施机制,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业管理和综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二节 抓紧前期工作
高度重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所支持的中小河流治理等“面上”项目的前期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严格绩效目标确定与申报。突出重点,加强重大项目前期研究,扩大项目储备,结合“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加快项目落地。组织编制贵港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将项目落地上图,加大衔接融合,“多规合一”,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三节 争取金融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以及市农投集团应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以及贵港市支行及时开展项目清单制对接,共同搭建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政银合作平台,提出推荐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和清单,及时告知项目融资需求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逐个项目地研究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方案,力争项目资金的早评估、早审批、早获取。
第四节 开展中期评估
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分析规划目标偏差,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根据国家行业投资政策新方向以及新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形势和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建议,适时调整项目实施安排,形成评估结果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五节 深入宣传引导
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把规划工作任务和绩效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运用抖音、微信、微博等多种自媒体广泛开展与河湖长制有关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洁水意识,及时报道规划实施工作成效,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作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