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13 1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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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梅州市)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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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背景
水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其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一方面,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水资源统一管理也要求对水资源利用进行 统筹规划。当前,水资源短缺、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 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 制工作,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 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着力解决新时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 约、保护和治理等重大问题,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建 设节水型社会,有重点、分层次地制定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大局的水资源 可持续利用的综合规划。
2001 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编制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 任务书”,于 2002 年 4 月开始部署全国范围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同年 6 月提出了工作大纲。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及技术大纲的要求, 省水利厅组织中山大学、广东省水文局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于 2002 年 12 月编制了《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兴宁市水务 局和河源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梅州市水务局 的指导下,开展了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附件
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