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0 年)
[水资源论证 - 水利规划]
发表于:2022-12-14 15: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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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梅州市)梅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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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背景
水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其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一方面,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新 要求;另一方面,水资源统一管理也要求对水资源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当前,水 资源短缺、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 素。为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 变化,着力解决新时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等重大问 题,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有重点、分层次 地制定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大局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综合规划。
2001 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编制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 务书”,于 2002 年 4 月开始部署全国范围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同年 6 月提 出了工作大纲,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水资源规划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根据全国水 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及技术大纲的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中山大学、广东省水文局 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于 2002 年 12 月编制了《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 划技术大纲》。按照广东省对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统一要求,梅州市同年编制了《梅 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在市水务局的要求下,梅县区于 2019 年 9 月开展了《梅 州市梅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于 2020 年 9 月完成。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