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核定工作办法(试行)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2-20 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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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核定工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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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非农业取用水量核定工作,扎实推进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附件
山东省非农业取用水核定工作办法(试行.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