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平坝区水污染防治规划
前 言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和《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确保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符合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要求。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分别印发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黔府发〔2015〕39号)和《安顺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安府发〔2015〕20号),要求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条例》要求,深入实施国务院、贵州省及安顺市各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推进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安顺市平坝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重点,以水环境承载力为引导,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水陆统筹、河湖兼顾,深化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贵州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安顺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为契机,以解决平坝区突出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兼顾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任务要求,确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时代美丽平坝而奋斗。
(二)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坚持与相关规划目标充分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为重点,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水环境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干净水、清澈河、美好水生态”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求真务实、科学决策。立足平坝区水环境污染实际,全面剖析水环境问题,以水环境自然规律为准则,统筹考虑平坝区水环境治理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规划指标。
防治结合、加强监管。坚持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抓手,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合理布局水污染防治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等方面采取预防为主的手段措施,在污染严重区域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非工程领域采用空间布局和政策调控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的生产、排污、治理、保护等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履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水范围为平坝区行政区域所辖的主要河流及乡村溪沟等,包括境内三大流域(三岔河、羊昌河和乐平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涉陆域范围包括工业园区、集镇和农村密集区。
二、形势与挑战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平坝区内河流主要有三岔河(平坝境内也称“斯拉河”)、乐平河和羊昌河,均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三岔河是乌江右侧上游一级支流,羊昌河是平坝区内猫跳河(乌江右岸一级支流)一级支流,乐平河是红枫湖最大源头河。三岔河、乐平河及羊昌河三大河流均属于跨区(县)河,在平坝境内呈西南流向东北走向。2020年,平坝区内国控断面斯拉河大桥(三岔河)实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为优。省控引子渡电站断面(三岔河)、焦家桥断面(羊昌河)实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为优,区内国控、省控断面共3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2020年每月均开展水质监测,音关桥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石朱桥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达到水功能区Ⅲ类的要求,达标率100%。2020年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组织对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所有监测点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二)“十三五”水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建立了水源保护区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疑似“图斑”进行了点对点现场核查。制定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了全区52个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现场排查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建立健全了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至2020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达到“十三五”规划中的水质指标要求(100%)。
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对于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夏云工业园、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羊昌工业园、乐平工业园区等工业聚集区加大工业废水治理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违法排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完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作,封堵入河排污口39处,铺设污水管道3.8km。城镇污水处理率比“十二五”末提高7.4个百分点,达到93.5%,满足“十三五”的要求(90%)。
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推进羊昌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制定和实施平坝区河道综合整治计划,推进三岔河、乐平河、羊昌河上下游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乐平河上游重点行业生产废水、尾矿及渣场渗滤废水监管,确保流域内污染源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历史遗留煤矿废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生态修复,推进流域河长制管理,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完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达到“十三五”中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的要求。
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污染源管理,积极推广生物发酵、生态养殖、畜禽养殖“零排放”技术,逐步推进我区畜禽养殖的规模化建设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严控污水、垃圾入河行为。深化垃圾、厕所、庭院“三大革命”,组织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设了7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并委托第三方负责运营管理。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制定平坝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并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坚决把严守“三线一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平坝区共划定环境管控19个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个,重点管控单元11个,一般管控单元2个。
全面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了各行业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基本全面掌握了我区固定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环境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通过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建设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开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实施生态文明志愿服务,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等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民众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正在牢固树立。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水环境持续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平坝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3.5%,部分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偏低(行政村污水处理率约为60.5%)。部分农村存在黑恶水体仍未治理的现象。农业面源污染造成次干流、支流水质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另外,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养殖废水中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浓度较高,水环境污染风险较高。同时,由于缺乏专业设备及人员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系统研究,区内水生态环境现状不清,水生态环境监测范围和监测指标均覆盖不全,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预警能力薄弱。
工业源污染急需解决。已封闭煤矿渗滤液未完全收集并处理。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违法违规现象普遍,环境污染及风险隐患突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精准、科学、依法监管水平还有待提升。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存在明显短板,监测执法设备不全,基层监测或执法用车保障也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工作任务要求。当前“低散乱”企业、作坊的环境违法行为仍处于易发和多发领域,非重点行业企业逃避监管的问题开始凸显,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仍然不少,环境风险应急管控能力仍较薄弱。
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有待规范。虽已划定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但部分未采取规范化的管理,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待规范。
公众参与环保治理力度仍然不足。公众参与环保活动还缺乏广泛性,环保社会组织和社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推进作用和参与能力仍然有限。
三、规划目标
(一)主要目标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到2025年,国控、省控河流3个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县级、乡镇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重要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流域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河湖生态用水进一步恢复。生态流量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三岔河、斯拉河、乐平河、羊昌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3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达90%以上。
到2035年,平坝区水生态环境总体优良,基本达到与美丽中国建设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目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生产生活方式总体相协调相适应。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水源涵养功能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大幅降低,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指标体系
规划以构建平坝区良好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为目标共设置10项指标,详见专栏1和专栏2。
专栏1 平坝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常规指标目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现状 | 2025年目标 | 指标类型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国控断面:100 省控断面:100 | 国控断面:100 省控断面:100 | 约束性 |
2 | 常规断面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县级、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水资源 | 4 |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 | -- | 90 | 预期性 |
水生态 | 5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6 | 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公里) | -- | 5公里以上 | 预期性 | |
7 | 新增(恢复、建设)湿地面积(平方公里) | -- | 5平方公里以上 | 预期性 |
专栏2 平坝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主要亲民指标目标表
类 别 | 序号 | 指标 | 现状 | 2025年目标 | 指标类型 |
水环境 | 1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地级城市基本消除 | 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2 | 农村黑臭水体占比(%) | -- | 达到市下达要求 | 预期性 | |
水生态 | 3 | 水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认可度(%) | -- | ≥50 | 预期性 |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成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一源一档,定期做好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逐步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保护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强化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和执法监督。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开展污染隐患不定期和定期巡查、年度巡查,积极消除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隐患,加强重点水源上游涵养保护和水土保持,提升保护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饮用水应急预警和安全保障体系。适时修订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库,并配备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应急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强化责任考核,深化公众参与及社会监督。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由区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有关饮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机制,2022年起,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单位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乡镇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新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按照“一企一污水处理设施,一企一治理方案”要求抓好煤矿企业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加强废弃煤矿、渣场渗滤液污染防范。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必须按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建成公共渣场。对历史遗留废弃煤矿和渣场渗滤液进行治理,防止渗滤液污染沿线河流。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工业园区内重污染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在全区持续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对现有园区污水管网进一步排查整治,加强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并进行联网监督和管理。平坝污水处理厂、夏云北污水处理厂出水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实现30%回用;夏云南污水处理厂出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2025年底,基本实现工业集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全面处理后达标排放。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对羊昌河、三岔河、乐平河、斯拉河和槎白河等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工业集聚区、大型化工企业、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排放状况,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监测溯源及整治,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溯源,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确保完成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强化水质监测,建立排污口常态化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区排污口排查,建成平坝区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完成羊昌河、三岔河和乐平河流域及重点水库排污口整治。
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建设。对诚信企业采取奖励性环境管理措施,对环保不良企业采取惩戒性环境管理措施。
(三)加强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出水达标排放。相关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到“建一座、正常运行一座”的基本底线任务。
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制镇集中式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齐伯镇、十字乡、羊昌乡和夏云镇等重点区域内的建制镇全部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区已建、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加快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扩建。针对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量增加、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在夏云工业园新建二期污水处理厂一座(5000吨/天)及其配套管网。配套管网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实现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全处理,减少对下游水体造成污染。
(四)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改厕衔接,推动水冲式卫生厕所和污水治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在已完成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但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区,加快补齐短板。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集聚度高、无法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后回用,杜绝污水直排。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监管机制。扩大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范围。同时,需加快推进各村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入河,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对全区81个行政村、9个社区、3个居委会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运工程。通过乡镇垃圾转运站送往平坝区台泥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构建稳定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干净、整洁。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要求,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和搬迁成果。加强规模以下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因地制宜,就地就近还田,研发有机肥和液体粪肥施用技术。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养殖废水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合理收费制度和集中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则执行“谁生产、谁治理”的污染防治生产者责任制度,生产者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和运行维护。2025年前,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及以上;2035年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
加强农村环境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整合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增设和优化监测点位,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覆盖全域、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的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评估,编制优先控制区域清单,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和监督考核体系。
(五)实施流域系统治理
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针对区内三岔河、乐平河和羊昌河三大小流域及其水库,编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采取滚动实施机制,持续推进不达标水体水质改善。加强河流和水库等良好水体保护。完善三岔河、乐平河和羊昌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分区域、分阶推进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全区重要河流水体流域污染源状况,开展河流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强化并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滨河带生态建设,维护河流生态空间,开展濒危水生生物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核定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将跨界河流生态流量需求报上级人民政府,作为流域水量配调度的重要依据,优先保障羊昌河、乐平河、三岔河等重点水源生态流量。健全流域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推动清镇市、织金县、普定县、西秀区以及贵安新区建立三岔河、乐平河和羊昌河等跨区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建立完善涵盖三岔河、乐平河和羊昌河等跨区环保合作平台。加强三岔河、乐平河、羊昌河入境水质水量监测,核算入境断面主要污染物通量,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进区内河长制和水库主要负责人管理。
梯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优先将水体面积大、污染严重、居民反映强烈、靠近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监管清单,建立治理台账制度,逐一销号。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验收评估、抽查暗访、整改督查等行动。其他黑臭水体分批实施治理。编制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改厕和农业面源污染监管等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分工。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平坝区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实施方案,以夏云工业园为重点调查对象,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详细调查,深入分析平坝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成因及潜在风险。加快完成城市周边、饮用水源上游及重点流域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防范石油工业行业、煤矿堆放场、工业尾矿库等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地下水污染监管合力。提高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装备水平,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健全和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到2025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到2035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持续改善。
(六)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事实分级分类监管,将违法排污、监测数据作假的企业、机构、个人列入“黑名单”,将其环境违法信息计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将所有检查对象纳入名录库,按区域、行业、规模、要素等科学分类管理。日常监管执法要统筹整合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专项监管执法活动,按照专项检查对象和时间要求,也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污染源执法管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全力抓好专项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督。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完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监管体系。
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和完善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以自然生态、地下水等作为重点,优化监测点布局,完善监测体系;以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质精细化监管为目标,加密监测点位、增加监测指标,逐步实现网格化监测,根据环境治理工作需求,拓展实施黑臭水体、长江经济带重点流域水质等专项监测等。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站在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重点实施对标达标、增项资质、补齐短板。提升区域协作监测能力。加大跨区域监测站协作监测及能力升级,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及应急响应。支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等监测服务,加强对企业检测室和社会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准、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大应急体系下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市级环境质量状况监测预警体系与智慧管理平台,推进覆盖重点区域、重点风险源(主要园区/流域、重点企业)的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监测技术装备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
五、重点工程
为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和河流水质按期改善达标,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和流域系统治理等四大类21项重点工程,估算总投资11.86亿元。定期开展工程项目效益评价,建立工程滚动实施机制,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本规划的主体,要切实增加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
重点推进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规范乡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规范农村千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等3项重点工程,详见专栏3。
专栏3 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领域 | 项目实施主体 |
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平坝区项目 | 项目由5个独立集中供水片区组成,工程主要为新建、改造及管网延伸组成。工程建设总规模为27030m3/d,年供水总量为759万m,通过新建及改建4座水处理厂,新家泵房1座977平方米,新建网中加压泵站1座,新建高位水池3座。 | 21200.00 | 城乡饮水工程 | 平坝区水务局 | |
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治理 | 各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要求,对本区分散式的饮用水源点建设围网及宣传牌工程。 | 3000.00 | 农村饮水工程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 |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完善污水管网、新建中水回用系统,共涉及重点工程4项重点工程,详见专栏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领域 | 项目实施主体 |
平坝中水回用建设项目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0.81万平方米,总投资10119.27万元。主要业态为:一层洗车,二层休息与仓储,三层办公与管理用房。以及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等)、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10119.27 | 中水回用工程 | 平坝区住建局 | |
平坝区安平街道2023年城镇给排水管网及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安装供水管网1500米,安装DNФ300波纹管主管网15000米,DNФ100波纹管支管网10000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 1800.00 | 乡镇供水工程 | 平坝区水务局 | |
齐伯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 新建齐伯镇9个行政村污水管网共24km,检查井142座,污水处理站12座(处理规模200m³/d) | 2800.00 | 乡镇污水处理 | 平坝区齐伯镇人民政府 | |
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5000m3/d,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共计33430m | 14000.00 | 园区污水处理 | 安顺高新区管委会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治理,共涉及6项重点工程,详见专栏5。
专栏5 农业农村污染防控重点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领域 | 项目实施主体 |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 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干清分离处理,配套建设沼气池等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全面推进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 30000.00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平坝农业农村局 | |
高田村大坡及草登坡养殖场粪污发酵床零排放系统建设项目 | 3000头猪粪污排放 | 120.00 | 固体废物防治工程 | 平坝区天龙镇人民政府 | |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程 | 拟对平坝区9个乡镇(街道)的81个行政村,9个社区,3个居委会,包括安平街道、鼓楼街道、夏云镇、白云镇、天龙镇、乐平镇、十字乡、齐伯镇、羊昌乡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运工程。通过镇乡垃圾转运站送往平坝区台泥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10000.00 |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程 | 平坝区城管局 | |
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 对示范引领村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村庄整治、产业发展等进行提升改造 | 5000.00 | 农村生环境整治 | 平坝区乡村振兴局 | |
平坝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 | 新建平坝区163个村污水处理站,含污水处理设备和管网。污水日处理规模2613吨 | 11958.12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 |
(四)流域系统治理工程
重点区内推进三大流域(三岔河、乐平河、羊昌河)岸线保护、水质改善、生态修复,小流域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重点区域地下水详细调查等8项重点工程,不断提高流域、区域水环境承载力,详见专栏6。
专栏6 流域系统治理重点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领域 | 项目实施主体 |
平坝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500.00 | 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 | |
羊昌乡河道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工程 | 治理羊昌河道及小流域等,主要包括河堤建设、泥土清淤、人行便道等,全长约6公里 | 2000.00 | 小流域治理 | 羊昌乡人民政府 | |
平坝区羊昌河邢江至河头段河道治理工程 |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135km,河道清淤6.135km,新建防洪堤总长度8.859km,主干流新建防洪堤长度为7.568kkm(左岸防洪堤3.959km,右岸防洪堤3.609km),支流新建防洪堤1.291km(左岸防洪堤0.972km,右岸防洪堤0.319km),新建人行便桥2座。主河道总长为5.135km,起点桩号为0+000.00,终点桩号为5+135.34 | 4750.00 | 小流域治理 | 平坝区水务局 | |
乐平河上游废弃煤矿酸性废水问题突出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 | 开展乐平河上游酸性煤矿废水调查评价 | 740.00 | 重点区域地下水详细调查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 | |
二官村河道治理项目 | 二官(王坑、甘家坝)3.5公里河道治理项目,河道两侧砌筑浆砌石,清理淤泥及垃圾 | 300.00 | 小流域治理 | 平坝区天龙镇人民政府 | |
贵州省夏云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调查 | 夏云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专项调查进行评估工作,以便有效掌控工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强化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头的防治,完善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 328.00 | 重点区域地下水详细调查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明确责任
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区级领导机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财政、环保、水利、农业、住建林业等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河湖重点工程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制定实施具体的环保工程项目,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质量、进度与资金使用效益等的监管,优先安排规划所列项目,列入年度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落实项目经费。
(二)强化考核评估
将本规划作为《安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延伸,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联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邀请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由人大、政协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发布规划实施阶段性评结果。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要终身追究责任。
(三)保障资金投入
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各类资金和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提高环保资金投资效益。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原则改革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投资、建设和运营体制,鼓励采取PPP、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建设运营环保基础设施。
(四)强化科技保障
强化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加强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与我区相关的水生态环境调查、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大数据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等科学研究。加强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环境监测等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办等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五)推进社会参与
强化水环境信息公开。区人民政府应每季度公开乡镇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定期公布主要河流重点断面、重点湖库的水质状况与达标情况;每年向公众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规划执行情况,公开曝光查处的环保违规行为。区内重点污染源应向社会公开其排放口,主要水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鼓励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规划实施。培育愿者队伍,帮助、引导和支持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宣传教育,把流域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纳入基础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水环境问题,邀请公众或社会团体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