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1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阿拉善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1年度)》予以发布。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阿拉善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
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镇城区共设置3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额济纳旗达来库布镇和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各设置1个区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5个站点均用于评价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设置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用于所在区域污染物监控。各站点监测频次为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6项。
1、盟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8、88、29微克/立方米,除可吸入颗粒物超标0.26倍,其余三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见图1-1)。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5.0%、11.1%,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升高63.0%和16.0%。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特定百分位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特定百分位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0.72倍。2021年,巴彦浩特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不达标。
巴彦浩特镇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4天;优良天数312天,超标天数52天,达标率为85.7%(环境空气质量组成比例见图1-2)。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2021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的浓度相比,分别下降13.0%和4.5%。

图1-1 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标情况

图1-2 2021年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空气质量组成
2、旗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阿拉善右旗:2021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8、8、111、31微克/立方米,除可吸入颗粒物超标0.59倍,其余三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见图1-3)。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1%、20.0%,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升高58.6%和26.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特定百分位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特定百分位浓度分别超过二级标准限值1.36倍和0.15倍。2021年,阿拉善右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不达标,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不达标所致。
阿拉善右旗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2天;优良天数306天,超标天数56天,达标率为84.5%(环境空气质量组成比例见图1-4)。

图1-3 阿拉善右旗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标情况

图1-4 2021年阿拉善右旗空气质量组成
额济纳旗:2021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8、10、102、27微克/立方米,除可吸入颗粒物超标0.46倍,其余三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见图1-5)。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1%、47.8%、17.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特定百分位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特定百分位浓度分别超过二级标准限值1.43倍和0.03倍。2021年,额济纳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不达标,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不达标所致。
额济纳旗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6天;优良天数304天,超标天数52天,达标率为85.4%(环境空气质量组成比例见图1-6)。

图1-5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标情况

图1-6 2021年额济纳旗空气质量组成
3、工业园区污染监控点环境空气质量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41、32、135、4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0.93倍和0.20倍,其余两项污染物均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见图1-7)。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8.9%、6.7%;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升高6.7%和23.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特定百分位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特定百分位浓度分别超过二级标准限值0.97倍、0.09倍。2021年,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不达标,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不达标所致。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296天,超标天数69天,达标率为81.1%(环境空气质量组成比例见图1-8)。

图1-7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标情况

图1-8 2021年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质量组成
(二)降尘
巴彦浩特镇降尘量年均值为12.2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在2.2~37.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各测点降尘量的峰值出现在春、秋季节(见图1-9)。2021年沙尘天气数量增加,降尘量年均值增加。与上年相比,巴彦浩特镇降尘量年均值增加2.7吨/平方公里·月,增加了28.4%。

图1-9 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降尘变化情况
(三)沙尘天气
2021年阿拉善盟共发生大风、沙尘天气过程24次,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发生扬沙及沙尘暴天数分别为11、52、65天。阿左旗发生沙尘天气天数与常年相比变化不大,阿右旗和额济纳旗发生沙尘天气天数与常年相比偏多。
二、降水
2021年巴彦浩特镇降水监测共采集降水样品10个,单个降水pH值在7.23~7.96之间,无酸雨污染出现。
三、地表水环境
(一)黄河乌斯太断面
黄河乌斯太断面水质各指标年均值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达标率100%,总体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稳定保持良好及以上。
(二)额济纳河断面
额济纳河额济纳桥断面、五一大桥断面水质年均值分别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目标,达标率100%,总体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均无明显变化,稳定保持良好及以上。
(三)居延海(东)断面
居延海(东)断面水质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年均值出现超标,分别达到Ⅳ类、Ⅳ类、Ⅳ类和Ⅴ类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18倍、0.08倍、0.23倍和0.75倍,其余指标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总体水质中度污染,水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水质超标与尾闾湖属性有关。
(四)原水功能区
2021年原水功能区各断面经优化调整后统一列为7个自治区手工监测地表水断面。其中乌素图沟常年无水,实际开展监测的白芨芨断面、马圈沟、南寺沟、水磨沟、塔尔岭沟、哈拉乌沟6个原水功能区地表水断面水质指标年均值,除马圈沟断面氟化物超标0.01倍,为Ⅳ类水质外,其余各断面各指标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均为Ⅲ类水质。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阿拉善盟共有5个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3个旗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市级水源地分别为:哈拉坞水源地、水磨沟水源地、新井水源地、西滩二水源水源地、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饮用水水源地;旗县级水源地分别为:阿拉善右旗南板洼水源地、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额济纳旗二号山水源地。西滩二水源水源地作为备用水源地,仅在2021年8-11月供水时进行了监测。
2021年巴彦浩特镇开展监测的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量总达标率为100%,较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5个水源地水质综合类别均达到Ⅲ类水质,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保持稳定。其中,地表水水源地取水量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达标率为100%,较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
阿拉善盟旗县级三个水源地中,阿拉善右旗南板洼水源地和额济纳旗二号山水源地水质均超标,超标原因均为超标因子本底偏高所致;阿右旗巴丹吉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水质不超标,水质综合类别为Ⅲ类。阿拉善右旗南板洼水源地水质综合类别为Ⅴ类,Ⅴ类指标为硫酸盐、氯化物和氟化物;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额济纳旗二号山水源地水质综合类别为Ⅳ类,Ⅳ类指标为硫酸盐;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旗县级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五、城市声环境质量
(一)道路交通噪声
巴彦浩特镇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5分贝,较上年增加1.2分贝,总体评价为一级好;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区域环境噪声
巴彦浩特镇的117个区域噪声监测网格点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8.1分贝,较上年下降5.0分贝;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好,与上年相比,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质量等级明显变好,由二级较好提高至一级好。
(三)功能区环境噪声
巴彦浩特镇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8.8分贝,较上年升高0.8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1.7分贝,较上年下降1.8分贝。全年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9.26%,较上年下降0.74个百分点。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状况详见表5-1。
表5-1 2021年巴彦浩特镇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统计
统计项目 | 一类区(居民、机关、文教区) | 二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 | 三类区(工业区) | 四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监测点次 | 128 | 64 | 128 | 64 | 128 | 64 | 64 | 32 |
达标点次 | 127 | 64 | 128 | 61 | 128 | 64 | 63 | 32 |
达标率(%) | 99.2 | 100 | 100 | 95.3 | 100 | 100 | 98.4 | 100 |
六、农村环境质量
2021年阿拉善盟有3个嘎查村列入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名单,其中1个为重点监控村庄嘉尔嘎勒赛汉镇塔日阿图嘎查,2个一般监控村庄分别为巴丹吉林镇额肯呼都格嘎查、额济纳旗巴彦陶来苏木昂格茨音嘎查。 2个一般监控村庄为2021年新增村庄。各嘎查村所在县域农村环境评价结果如下:
塔日阿图嘎查、额肯呼都格嘎查、昂格茨音嘎查环境空气达标率分别为100%、84.5%、85.4%。仅塔日阿图嘎查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嘎查村土壤环境监测的镉、汞、砷、铅、铬、铜、锌、镍8项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均为Ⅰ级。各嘎查村所在县域农村环境环境状况均为良,农村生态状况指数阿拉善左旗属于较差级,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均属于差级,农村环境综合状况均评价为一般。各嘎查村县域农村环境质量指标及评价详见表6-1。
与上年相比,阿拉善左旗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变化度︱△RQI︱小于3,无明显变化。2个一般监控村庄为新增点位,所在县域农村环境状况不进行年际比较。
表6-1 农村环境质量指标及评价结果
指标值及评价 | 塔日阿图嘎查 | 额肯呼都格嘎查 | 昂格茨音嘎查 | |
空气达标率 | 100% | 84.5% | 85.4% | |
饮用水水质及评价 | 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 | — | — | |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 Ⅰ级 | Ⅰ级 | Ⅰ级 | |
县域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及评价 | 85(良) | 78(良) | 78(良) | |
县域生态状况指数及评价 | 26.576(较差) | 5.998(差) | 9.712(差) | |
县域农村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及评价 | 61.63(一般) | 52.788(一般) | 56.512(一般) | |
县域农村环境质量综合状况变化度及评价 | ︱△RQI︱<3,无明显变化 | — | — | |
备注 | 阿右旗额肯呼都格嘎查、额济纳旗昂格茨音嘎查为2021年新增点位,不进行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年际比较 | |||
七、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
阿拉善盟共有5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分别是嘉尔嘎勒赛罕镇第二水源地、吉兰泰镇水源地、乌斯太镇酒店湾-大迈力沟水源地、巴润别立镇截伏流水源地、巴润别立镇旧镇区水源地。各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水质,总体水质状况良好。
八、生态环境质量
2021年阿拉善盟及三旗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较差”级别。三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排序为:阿拉善左旗(25.91)>阿拉善右旗(20.48)>额济纳旗(20.15)。水的丰富程度和土地质量遭受胁迫的程度是降低阿拉善生态状况综合指数贡献率最大的2个指标。与上年相比,2021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呈略有下降趋势,但变化不明显,总体处于稳定状态。生态环境质量略微下降与阿拉善绝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减少和黑河入境额济纳旗水量的减少有关。
2021年阿拉善盟植被状况总体较差,与植物生长季节的降水量少有关。24个点位植被长势均比较差,草本植物生长状况很差,多个地区灌木初级生产力低,极个别灌木处于长期休眠状态,未出现一、二年生植物片层旺盛现象,甚至有些地区多年生草本植物生长极其微弱。与上年相比,植被状况略微好转点位1个,占监测点位总数的4%;无明显变化的点位数13个,占监测点位总数的54%;略微变差点位数10个,占监测点位总数的42%(见图8-1)。24个监测点位植被状况变化趋势是“整体无明显变化、局部略微变差或改善”。

图8-1 2020~2021年阿拉善盟植被变化比例
九、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安排,2021年阿拉善盟不涉及土壤环境国控和区控监测点位的监测工作。从“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趋势反映出,阿拉善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处于清洁无污染状态。
十、辐射环境质量
阿拉善盟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工频场强和综合场强监测结果均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监测均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2伏/米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与上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