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更新及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分析
1.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
1.2 与行业政策、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1.2.1 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符合性分析
2010年7月1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2010年第14号)。该文件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为相关单位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本建设项目属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2010年第14号)中“推广铜阳极泥及废渣(料)综合利用技术,回收金、银、铂、钯、硒、碲、铅、铋、铟等”。现有项目以大冶有色自产铜阳极泥为原料,从中回收金、银、铂、钯、硒、碲等稀贵金属,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属于重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领域。本项目新建高纯金属研发实验室,进行金属(金、银、铼酸铵)高纯度提纯技术研发,符合《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中的相关要求。
1.2.2 与《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2〕28号)明确防控重点包括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对铅、汞、镉、铬、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加强对铊、锑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建设单位主要从事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类),行业类别为贵金属冶炼、其他稀有金属冶炼,参照铜冶炼行业,本项目废水中总铅、总砷、总汞、总镉均在已申请总量控制范围内,本项目不新增总量,无需申请。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
拟建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序号 |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拟建项目设置符合性 |
|---|---|---|---|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项目位于黄金山工业新区(一期)鹏程大道100号,根据《黄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符合 |
| 2 | 资源利用上线 | 项目属于工业废渣综合利用,不属于《省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通知》中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项目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电能来源于市政电网,不使用燃料,无工业炉窑、锅炉。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 符合 |
| 3 | 环境质量底线 | 声环境:项目周边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3类区限值要求。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厂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外排。综上,项目运营后对于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工业园的环境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 符合 |
| 4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项目与《黄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中黄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黄石市铁山区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均符合。 | 符合 |
1.4 与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
根据《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黄政发〔2021〕20号)在“加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力度,推进循环利用”提出“积极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探索推广逆向物流回收渠道、“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模式。”本项目符合该规划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