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结构制品制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7 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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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概述了砼结构制品制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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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直接利用现有闲置车间用做原料车间,并且新建一栋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所在地场地已平整,无需土石方挖掘、回填。
1.1 废气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来自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行驶造成的道路扬尘等。为进一步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 根据石首市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建设单位应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预警二级(橙色)时,施工单位应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县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尽量减少室外露天作业。预警一级(红色)时,施工单位应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县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 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且围挡或围墙的高度不得低于180cm,在项目外立面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式围护。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影响范围。
- 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施工场地洒水次数,干旱时每天控制在5~10次。
- 施工工地内以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当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
- 施工工地的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 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废物、散货物料堆场应采用围隔堆放的方法进行处理。建筑材料等建筑垃圾应放置在制定地点,且应及时运走,在场内的堆置时间不得超过48h ,还应覆盖防尘网(或布),定期洒水降尘。
- 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加蓬盖,并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
- 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 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
1.2 废水
- 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平台、隔油沉砂池、排水沟等设施,以收集冲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沙预处理后回用至工地中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 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臵。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 工程施工期,考虑到施工区域的场地现状,应对施工期间地面水的排放方式结合建成以后该项目的雨水、污水的排放方式一起进行组织设计,防止乱排、乱流。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石首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1.3 噪声
-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以减缓局部累积声级过高风险;各高噪声机械应远离居民集聚区,置于地块较中间位置作业。为保障居民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强噪声设备至敏感点距离至少在50m 以外,同时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 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 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如达不到要求的距离,则需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隔声屏障,如果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相对固定,也可以设在机械设备附近,如对电锯、空压机等高噪声源修建临时隔声间或安装隔声罩,隔声量可达20dB (A )以上。或在施工机械设备的四周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墙,以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点的噪声达标。
- 施工车辆管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对于确需夜间施工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必须事前报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在工程开工15日前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并于施工前两天公告附近居民。
1.4 固体废物
- 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定点收集,施工单位要设立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集中处置,以保持施工场地的环境清洁。
- 建筑垃圾,可采用如下综合处置措施:
- 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其他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 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凝固的砂浆、混凝土还可以作为再生骨料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也可作为碎石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垫层、室内地坪垫层等;碎砖块可以作为粗骨料拌制混凝土,也可以作为地基处理、地坪垫层等的材料。
- 规划好合理的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并采取加盖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建筑垃圾散落。
2.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为保护施工场界外环境,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噪声源强。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须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