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台灯壳 5万个、表壳2万个、表带 2万 个和手机壳 4万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怎么写:后附报告模版
年生产台灯壳 5万个、表壳2万个、表带 2万 个和手机壳 4万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怎么写:后附报告模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5 月 24 日修订,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自 2017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主要从事塑胶模具制品的制造和销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 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 号),项目不纳入豁免名录内。因此,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6 号),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 12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和仓库等。项目主要从事塑胶模具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采用 ABS、PP、PC、TPU 等为原料,对其进行注塑、切割制成各种塑胶制品,预计年生产台灯壳 5万个、表壳2万个、表带2万个和手机壳 4万个。
生产主要设备有:混料机、注塑机、碎料机、空压机、冷却塔等,具体设备清单一览表见附件。
工艺流程简介:
混料配色:根据不同产品方案,按比例将 ABS、PP、PC、TPU 颗粒、色母粒等原辅材
料投入混料机中混合均匀,项目混料机装密封作业,为常温搅拌混合,塑料颗粒及色母粒粒径较大,不产生有机废气及粉尘。此工序产生原辅材料包装固废及噪声;
注塑:完成配色的混合颗粒送至注塑机,加热至 180℃~200℃使塑料颗粒熔化,通过
螺杆对其加压压入闭合模腔中塑形,在经过冷却固化形成所需的塑料产品。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边角料和噪声;
检验:完成注塑的产品需经过检验,合格品送至包装区,不合格品送至碎料机进行返
工处理,产品检验仅需要进行目测、施压等物理测试,不产生检测废物。此工序产生不合格品,随后经破碎后返回生产线,不形成固体废物;
破碎: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全部送至碎料机破碎,破碎后的
塑料碎片送至注塑机重新生产,碎料机进行操作是为密闭状态,不会产生粉尘,出料时会有微量粉尘外逸。此工序产生粉尘及噪声;
包装入库:通过质检的合格品送至包装区打包入库。此工序产生包装固废。
主要污染工序、产污环节,产生量,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