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引水改道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怎么写:附全文报告模板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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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目的
(1)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及区块开发规划,根据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分析论述项目建设的选址可行性、环境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为该项目实现合理布局、优化设计、清洁生产、落实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改变,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将风险概率及风险事故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程度。为项目的稳定建设、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该项目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针对设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措施以符合环保要求,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以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二、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7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0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2.2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12.6);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发[2003]100号,2003.12.17);
(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
(6)《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5.23);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2011.2.22);
(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9)《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2013.10;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77号),2015.4.16;
(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1.2.3部门规章与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环控[1997]232号,1997.4.14);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号,
2001.2.21);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
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
(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8);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9)《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
(10)《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12)《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
1.2.4地方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
(2)《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
(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
(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
(5)《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7号,2010.7.23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
(6)《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2008);
(7)《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2016年5月24日);
(8)《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7.29);
(9)《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2012.1.9);
(10)《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2012.5.2);
(11)《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2013.2.16);
(12)《重庆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规划》(2011-2030年)。
(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4号);
(1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
(16)《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
(17)《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
(18)《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1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
1.2.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2.6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1)《关于江北水厂引水隧洞高峰水库段改道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的纪要》(万州府纪[2018]3号);
(2)《关于重庆市水厂引水改道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万州经开建函[2018]17号);
(3)《重庆市万州区国土房管局关于江北水厂引水隧洞高峰水库段改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关事宜的复函》;
(4)《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关于水厂引水改道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万州林[2018]165号);
(5)《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厂引水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州发改审农[2018]48号);
(6)《重庆市万州区水务局关于重庆市水厂引水改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万州水务许可[2018]119号);
(7)《重庆市万州区水务局关于重庆市水厂引水改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万州水务许可[2018]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