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预算的通知》(吉财资环指【2021】1122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23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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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吉林省财政厅下达2.4亿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三个地区获得本次资金支持。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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