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29 14: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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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对湖北省2017-2019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的结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确定332家企业作为2020年度纳入湖北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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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大牛工程师

各市、州、直管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企业:工作报告_报告模板_模版下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_县域经济

附件: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牛工程师

2021年9月7日模版下载_工程咨询_统计公报

附件大牛工程师

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以及《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389号)的要求,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我省2020年年度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地开展配额分配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一、总体思路大牛工程师

在配额总量确定的基础上,配额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用合理可行的分配方法,实行事前分配与事后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市场的调节机制,对我省碳排放权配额进行科学分配和规范管理。大牛工程师

二、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清单资料下载_模版下载_模版下载

根据对我省2017-2019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的结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确定332家企业作为2020年度纳入我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具体行业和企业见湖北省2020年度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见附件1-1)。工程资料_工程咨询_县域经济

三、配额总量与结构《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一)配额总量《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2020年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经济增长率以及国家对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的总体部署,确定我省2020年度纳入企业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66亿吨。大牛工程师

(二)配额结构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_模版下载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计算方法如下:《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1.年度初始配额=纳入企业初始配额之和大牛工程师

2.政府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8%大牛工程师

3.新增预留配额=碳排放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政府预留配额)大牛工程师

政府预留配额主要用于市场调节, 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大牛工程师

四、纳入企业配额分配方法大牛工程师

(一)分配依据和原则资料下载_资料共享_规划纲要

企业核查报告是企业配额分配的唯一依据。对于《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国环规气候〔2020〕3号)文件中涉及的企业,按照扣除企业自备电厂对应排放量后剩余部分对应的排放量作为湖北配额分配依据。《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二)纳入企业配额计算方法资料共享_统计公报_十四五

配额实行免费分配,不同行业根据各自碳排放数据质量采用标杆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法中的一种进行配额分配。原则上水泥(外购熟料型水泥企业除外)采用标杆法;热力生产和供应、造纸、玻璃及其他建材(不含自产熟料型水泥、陶瓷行业)、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设备制造(企业生产两种以上的产品、产量计量不同质、无法区分产品排放边界等情况除外)采用历史强度法;其余采用历史法。工程资料_资料共享_十四五

纳入企业先按其2019年实际履约量(新增企业采用排放量)的50%预分配配额,再根据企业2020年实际生产情况核定实际应发配额,在预分配额的基础上多退少补。大牛工程师

1.采用标杆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预分配额=2019年实际履约量×50%大牛工程师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20年实际产量×行业标杆值×市场调节因子工程资料_统计公报_工作报告

2.采用历史强度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资料库_资料下载_规划纲要

预分配额=2019年实际履约量×50%资料下载_工程咨询_模版下载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20年实际产量×历史碳强度值×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大牛工程师

其中,历史碳强度值原则上为企业2017-2019年碳强度的加权平均值;如果企业出现主要生产设施增减、停产等情况,参考下文基准年选取方式。模版下载_工程咨询_工作报告

3.采用历史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预分配额=2019年实际履约量×50%大牛工程师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历史排放基数×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365×正常生产天数《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历史排放基数为企业基准年间碳排放量的算术平均值。文库_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

4.市场调节因子与行业控排系数大牛工程师

市场调节因子=1-(上一年度市场存量/当年年度初始配额总量),2020年度的市场调节因子为0.9828。资料共享_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

市场调节因子适用于所有纳入企业。大牛工程师

行业控排系数(具体数值见附件1-2)是用于核定企业既有设施排放配额的参数。依据各行业减排成本、减排潜力、行业竞争力、各行业碳排放历史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资料库_文库_规划纲要

(三)基准年和基准排放量资料下载_模版下载_资料共享

1.基准年选取方式文库_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

按照纳入企业2017年至2019年碳排放边界和碳排放量变化情况,基准年选取方式如下:大牛工程师

(1)企业在2017年至2019年间未发生主要生产设施增减的,基准年为2017年至2019年;《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2)企业在2017年至2019年间因主要生产设施增减导致碳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选择变化后设施正常碳排放量的年份作为核定配额的基准年;《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3)企业因检修或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发生停产,若累计停产天数大于183天,则该年度不作为基准年;若累计停产天数小于或等于183天,则进行该年度排放量的修正。资料库_县域经济_模版下载

2.基准碳排放量修正模版下载_十四五_模版下载

企业在基准年期间,按照核查报告中主要生产设施累计生产天数对基准碳排放量进行修正,修正方式为该年度日均碳排放量乘以365天。资料下载_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

(四)标杆值《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1.水泥行业《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水泥企业的标杆值采用湖北省2019年位于第40%位水泥企业的单位熟料碳排放量,即0.7784吨二氧化碳/吨熟料。水泥企业配额分配的核算边界为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均化开始,包括水泥原燃料及生料制备、熟料烧成、熟料到熟料库为止,不包括厂区内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五、企业的配额变更《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一)变更条件资料下载_工程资料_县域经济

企业因产量变化导致当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和变更。资料下载_统计公报_十四五

(二)核定方法大牛工程师

按照以下核定方法,对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20%或20万吨以上的部分予以追加或收缴:资料库_工程咨询_十四五

1.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20%时工程资料_模版下载_工作报告

追加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企业年度初始配额×(1+20%)大牛工程师

收缴配额=企业年度初始配额×(1-20%)-企业当年碳排放量《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2.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与企业年度初始配额的差额超过20万吨时大牛工程师

追加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企业年度初始配额-20万吨《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收缴配额=企业年度初始配额-企业当年碳排放量-20万吨《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三)其它说明《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企业因2020年设施增加导致碳排放量增加的,该部分碳排放量不计入当年的履约量。大牛工程师

六、企业配额的发放《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一)2020年配额发放《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预分配额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先发放给企业,在完成企业碳排放量核查后,根据当年实际生产情况核定其实际应发配额。《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二)其他说明大牛工程师

企业的机组、生产线或装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配额,已经发放配额的企业经核查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按规定收回相对应的配额。大牛工程师

1.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的;《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应关未关的。模版下载_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

七、企业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处理文库_统计公报_县域经济

纳入企业发生合并、分立、关停或迁出本省的,应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主管部门。各地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跟踪服务,密切关注企业产能变化以及合并、分立、关停、搬迁等情况。企业配额变更的申请条件和核定方法如下:工程咨询_工作报告_模版下载

(一)企业的合并大牛工程师

纳入企业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后的碳排放边界为纳入企业在合并前各自的碳排放边界之和。《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纳入企业和非纳入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企业承继配额,并履行缴还义务。合并当年的碳排放边界仍以纳入企业合并前的碳排放边界为准,合并次年重新核定。文库_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

(二)企业的分立大牛工程师

纳入企业分立的,应当明确分立后各企业的碳排放边界及配额量。分立后的企业仍然履行各自的缴还义务。大牛工程师

(三)企业的关停或搬迁统计公报_规划纲要_报告模板

纳入企业关停或迁出本省的,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经审定后的当年碳排放量完成配额缴还,当年剩余配额由主管部门收回,次年不再对其发放配额。《湖北省2020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

纳入企业在2020年碳排放边界内主要生产设施累计停产183天以上的,应及时报告,当年发放的配额由主管部门收回,次年是否对其发放配额视企业是否恢复正常生产而定。工程资料_统计公报_十四五

纳入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注册登记系统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资料下载_模版下载_统计公报

附件:1-1.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文库_模版下载_统计公报

1-2.各行业控排系数大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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