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28 12:07:30
收藏
前言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重申: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 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详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资料库_统计公报_报告模板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大牛工程师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大牛工程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牛工程师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大牛工程师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第八条规定,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大牛工程师

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治理工作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料共享_工作报告_规划纲要

联系人及电话:张娟 010-58933262 58934964(传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资料下载_文库_县域经济

2021年1月22日大牛工程师

(此件主动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 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 (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