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新巴尔虎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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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巴尔虎右旗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新巴尔虎右旗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形成《新巴尔虎右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环境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成就
经济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旗经济实现平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位列全市第一方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4 亿元;城镇、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8.6%;银行业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0 亿元和11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5.6:78.1:16.3 优化为27.3:55.2:17.5,产业发展“含绿量”“含金量”“含新量”更足,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加快。
现代畜牧业蓬勃发展。坚持将现代生态畜牧业作为根本发展方向,严格落实草原生态补奖、牲畜良种补贴、草畜平衡等惠民惠牧政策,新建饲草储备库49 座、种羊繁殖基地13 处,发展各类合作社177 家,创建生态家庭牧场113 户。打造牲畜饲草“粮仓”,规范北部国有草场管理。以打造乡村振兴新蓝本为己任,稳步推进牧区现代化试点建设,生产经营、生活方式、生态保护与草原文化传承协调发展之路步入快车道。草原确权稳步推进,发放草场承包经营权证3639 本。呼伦贝尔草原羊肉核心产区产品——“西旗羊肉”享誉全区、走向全国,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新型工业提质增效。完善工业园区“一核心,两基地”发展模式,修编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依托有色金属、石油、煤炭等资源禀赋,补强工业链条短板,强力推进大庆油田接续开发、中金矿业低铜废石环境污染预防及综合回收利用、荣达深部资源接替技改、金山一水硫酸锰技改等一批重大项目,兴邦、龙腾、天康等再生能源项目投产运营。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累计引进资金9亿元。建成阿拉坦额莫勒镇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全旗中小微企业增至607 家。
服务业提档升级。大力推动全域旅游、四季旅游,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草原之旅旅游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巴尔虎草原民俗文化产业园,探索“政府+企业+合作社+牧户”四位一体运营模式,培育“米吉格生态家庭牧场”等牧户游品牌。大力推动“旅游+文化+体育”发展模式,成功举办“宝格德乌拉国际民俗文化旅游节”“唱游草原”“冰雪之路越野挑战赛”等系列活动,打造“来新巴尔虎右旗看呼伦 • 贝尔”亮丽名片,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253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 亿元。发展泛口岸经济,建成口岸进出口报关报检大厅、旅检大楼、出入境通道等基础设施,通关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绿水就是风景、蓝天也是幸福的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呼伦湖流域治理成效显著,累计投入3 亿元,完成231 户生态移民搬迁、19 万亩环湖沙地治理、1955 处饮水安全工程、1 处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5 公里、8处垃圾闪蒸矿化处理厂建设和19 处旅游景点拆除任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基本消除脏乱现象,河畅、水清、岸绿成为河湖标配。严厉打击乱采乱挖野生药材行为,查处违法案件86 起,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积极推进城镇规划科学化、建设现代化、管理精细化,投入6.8 亿元,完成棚户区房屋改造1801 户、危房改造345 户、建设绿色保暖房294 户、游牧民安居工程安置287户,群众居住条件全方位改善。投入6 亿元,实施新建热源、给水厂改扩建、思歌腾博物馆改造提升、民族文化中心、民族健身中心等177 项市政重点工程,城镇功能更加完善。强化路网框架,公路总里程达到1314 公里,基本形成了以国省干线为骨架、集散公路为主体、县乡公路为补充的公路网络体系。推动“三供一业”改造,新建、改造供热管网7.5 公里、供水管网7 公里、供电线路433 公里,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宝格德通用机场建成通航,航空事业翻开崭新篇章,进出港吞吐旅客达到4569 人次。全面落实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编制19 个嘎查村庄规划,改造卫生厕所1679 户,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治理,牧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民生支出累计达到51.2 亿元,年均增长9.87%。加快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8%,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发展水平逐年提升。始终将就业作为民生改善的“温度计”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培育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累计新增就业2270 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2 人。织牢织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缴纳率达到80%,医疗保险缴纳率达到95%,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2%和48.6%。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人民群众基本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文体活动日益丰富,建成民族体育健身中心,人民群众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开对“药方子”,拔掉“穷根子”,全旗贫困人口实现清零,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进步,人民群众期待的和谐、安宁、宜居社会环境基本建成。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放管服”改革向纵深迈进,推行企业注册“七证合一”、个体登记“两证整合”电子化改革,市场主体活力不断迸发。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705 项,调整权责清单228 项,行政审批服务更加科学规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下放执法职能,行政执法效率明显提升。顺利完成旗直部门机构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达赉国有林场重新获批设立。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推动嘎查草牧场向专业大户、家庭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探索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态势逐步形成。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推进依法治旗,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化解草场、大中专技校生、房地产领域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扎实推进“平安新右旗”建设,旗公安局荣获全市“扫黄打非”先进单位等7项荣誉称号,连续18 年保持“无邪教旗”荣誉称号,“蒙古包哨所、牧民哨兵”建设取得新成效,千里边防更加稳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深入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食药安全、草原森林防火等工作全面强化,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率连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持续提升,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第二节“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旗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机遇看,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人才强国、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自治区推动东中西部盟市差异化协调发展,精准制定区域发展政策,促进东部盟市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发展泛口岸经济,形成绿色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呼伦贝尔市在维护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边境安全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在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向北开放中的政策叠加优势将更加彰显,在开发生态产品、优化农畜林产品、升级文旅产品方面的比较优势将更加明显,在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都将迎来新机遇。我旗地处祖国北疆,自然和生态资源丰富,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发展潜力巨大,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新的跨越。从挑战看,我旗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产业结构优化效果还不明显,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营商环境优化程度不够,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仍有短板。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发扬越是艰难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全局中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因地制宜、加快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经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奋力开启新巴尔虎右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 年,新巴尔虎右旗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大幅提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牧业现代化,创新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能,建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形成新巴尔虎右旗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卫生健康现代化,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兴盛,区域文化品牌特色鲜明,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全民道德素质、科学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迈上新的大台阶,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的高效执行体系全面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第四节 发展目标
锚定2035 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内外发展趋势和我旗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实力实现新跃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3%以上,快于全市平均水平,经济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升级获得新突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牧业、有色金属产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产业融合化、高端化、集群化、智慧化发展成效明显。——城乡融合发展得到新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功能与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城镇功能品质明显改善,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和绿色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牧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湖泊河流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得到良好保护和修复,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优质均衡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和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区域特色文化得到进一步彰显,社会事业引领区域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深度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开放型经济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社会秩序更加安定。
第五节 发展布局
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本地比较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三大空间格局,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措施和工程任务落实力度,促进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并定居、落户;农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绿色兴牧兴农、提供优质绿色农畜产品,推动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主要畜产品供给,严禁占用基本草原;城市化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以保护基本草原和生态空间为前提、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巴尔虎右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第三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绿色美丽家园
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基调,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创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成为呼伦贝尔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支撑区。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积极对接国家、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立足新右旗各种生态系统类型的功能与土地利用特点,优化全旗生态空间布局。以全旗天然草原为基质,以克鲁伦河、乌尔逊河等为重要廊道,以两大自然保护区、两大湖泊、九大湿地、宝格德乌拉圣山等为重点保护区域,以不同区域严重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及矿区破损地为重要修复斑块,构建大草原背景下的“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生态保护修复具体划分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羊自然保护区、草原保护性利用区、草原轻牧轮封区、草原重点修复区、打草场抚育区、湿地保护修复区、河流湖泊保护修复区、矿山治理区、城镇道路绿化区等九大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特点和保护要求,分类施策,推动形成安全韧性的生态空间。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行划区轮牧和休牧,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将具有草原承包经营权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草场全部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草畜平衡区明确固定打草场四至界限,设立封育围栏和标示牌,严格执行统一的打草刈割时间,按要求轮刈和留茬。有序推进退化草原修复,利用遥感影像解译、识别草原的退化类型、退化程度、退化面积等信息,结合地面布设样地观测、调查、校对最终确定各试点嘎查退化草原退化类型、退化程度、退化面积等指标,为草原生态修复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围封禁牧、免耕补播、施肥、切根松土、人工影响天气等举措修复干预重度退化草原,中重度沙化草原、盐渍化草原严格禁牧,待草牧场植被恢复后进行保护性利用。
全面加强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把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实施克鲁伦河,乌尔逊河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治理项目,完成呼伦湖流域生态治理1 万亩。对重点保护区域划定保护区范围,明确保护区的核心区、实验区、缓冲区,控制河流核心区牲畜数量,减少污染源。对河流湖泊湿地周边工矿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禁止在河流湖泊湿地周边区域进行开发利用,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开展全旗境内本底资源调查,摸清河流湖泊湿地基本现状,建设生态产业智慧平台,设立水域相关监测点,加大呼伦湖周边气象站和湖面气象浮标站建设,实现河流、湖泊、湿地动态监测管理。
推进建设呼伦贝尔国家公园。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完善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羊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强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区基础管理工作,对保护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时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加快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重点开展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等环境问题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
第二节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锚定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目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城镇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控制农牧林业生产活动、商业和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草原、湿地碳汇固碳量。增强气象服务功能,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多要素、全时空的综合气象监测网,健全融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智能预报预测系统,地面常规要素预报空间分辨率5 公里,准确率接近国内先进地区同期水平。到2025 年,灾害性天气自动化监测率达到95%,气象智能台站达标率100%。
加强水污染防治。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牧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刚性约束,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采、滥采地下水和偷排偷放工业废水行为。加强水生态治理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对河湖乱堆、乱建、乱采、乱占、乱排整治力度。完善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年新建一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按规模配套吸污车,实现污水高效收集处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编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强化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缔镇区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控建筑工地和非煤矿山企业扬尘污染。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构建实时监测监控扬尘治理网络。全面加强乡村秸秆管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重点城镇清洁能源替换工程。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分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实施养殖场、牧场园区污粪无害化处理,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固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实行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商业单位、娱乐场所等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管,减轻广场舞噪声扰民。加强道路规划和交通管理,完善城市交通噪声控制设施,逐渐扩大“禁鸣区”。推广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作业方式,采取隔声措施。推行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工作。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科学合理布置厂房选址,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污染。
第三节 推动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合理控制工业用水,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准入,提高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率和工业企业中水使用率。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严控新打水井,关闭“自备井”,加强对地下水取用、计量设施安装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农牧业高效节水行动,大力压减农牧业用水。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提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减少供水管网漏失,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洗车、滑雪场等重点行业单位的节水技术改造。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雨洪水拦蓄利用,建设城市屋面、道路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大力推广再生水利用。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配套法规和标准,强化城镇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整体管控和精细化管理,清理整顿违法用地和闲置用地“四荒地”,依法开展土地复垦,加快土地流转。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利用,严控牧区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牧区闲置建设用地。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项目审批,建立新建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削减能耗存量,拓展用能空间。加快高消耗产业能效技改升级,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推进老旧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基本完成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低碳新技术推广示范和产业化应用。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推进产业生态化,引导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实施清洁生产,加快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旗推进项目,通过种养结合、清洁回用、达标排放、集中处理等模式进行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集中处理,实现畜牧养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促使养殖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向生态养殖方式转变,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到2025 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
第四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完善草原保护与管理制度。推动构建草原产权制度、保护制度、监测预警制度、科学利用制度、监管制度等制度体系,实施“三线一单”管控限制,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草原资源承载力监测、草原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多项制度改革试点。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纳入相关负责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措施,将具有草原承包经营权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草场全部纳入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范围,明确禁牧边界,实施奖补政策与生态环境保护挂钩,推动广大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天然草原以草定畜,推进实现草畜平衡。
建立生态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利用生态产业智慧平台以及物联网设备,在不同位置设置数据监测点,利用遥感技术,动态监测全旗不同区域的水环境、植被变化、污染状况等,及时对重大污染、过牧、火灾、旱灾、蝗灾等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建立生态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调动牧民保护生态积极性,由嘎查干部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执行好“河长制”、“湖长制”,监管河流湖泊生态安全,对矿山、工矿企业实现严格管理,防止发生重大生态安全事故。
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废弃物产生。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出行,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便利程度。鼓励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减少过度包装,推进“限塑”行动,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民行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建立生产者废弃工业产品和包装物责任回收制度。开展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加大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
第四章 优先发展牧业牧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牧区现代化建设,以坚守生态红线、提升草原生态环境质量为基础,积极探索牧区生产经营、生活方式、生态保护与草原文化传承协调发展新路子,全面打造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旗。
第一节 发展优质特色农牧业
做强肉羊养殖产业。发挥呼伦贝尔草原羊核心产区地域优势,按照全程可追溯和有机标准饲养,发展高端精品肉羊,开展标准化畜群建设,构建呼伦贝尔草原羊肉羊产业集群。到2025 年,力争培育1500 个小规模标准化肉羊养殖户,牧业年度肉羊年存栏稳定在80 万只以上。
发展肉牛养殖产业。实施“稳羊增牛”发展策略,推进肉牛品种改良,加快三河牛、西门塔尔牛引进扩繁,扩大肉牛养殖规模,重点在阿拉坦额莫勒镇“七村”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肉牛养殖基地,采用牧民寄养、合作社集体经营的方式,打造高端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到2025 年,牧业年度肉牛年存栏稳定在15 万只以上。
推动马产业发展。加强蒙古马品种鉴定,认定纯种蒙古马,保护蒙古马种群。建设阿拉坦额莫勒镇马产业基地,发展以马文化为依托的酸马奶标准化生产、蒙古马展示、室外马术表演、旅游服务等马产业。建设克尔伦苏木芒来嘎查马文化旅游基地,开展蒙古马文化主题推广等活动。在具备条件的苏木镇建设马奶源基地,供应酸马奶生产,形成马产业链整体布局。
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以西庙、巴音德日斯等嘎查为核心,重点推动蔬菜、瓜果、酱菜原料等绿色无公害有机产品种植,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保障蔬菜的稳定供应,满足全旗蔬菜市场供应,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大力发展观光农牧业。升级现代农牧产业园功能,发展一批蔬菜、花卉、林果、农庄、牧场等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一批农牧业科普园、青少年种养殖实践基地,开展牧户体验旅游,让游客认识牧业生产、生活的全过程,深度体验生产乐趣和乡土风情。拓展现代农牧业内涵,建设集休闲、文化、体育、观光等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农牧业示范基地,提供特色采摘、餐饮、民宿、康养等服务。
第二节 完善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依托“呼伦贝尔草原羊”品牌优势,对现有种羊基地进行提质升级改造,重点扩建芒赉呼伦贝尔羊扩繁场,扩大优良种羊引进规模,建成全国一流的种羊繁育制种基地。引进三河牛、西门塔尔等优良肉牛冻精,改良本地牛群,培育出适宜本地区的种畜,逐步建立当地的种牛基地和种牛繁育体系。加强旗苏木嘎查三级良种推广体系建设,升级旗畜牧冷链服务站,改造苏木嘎查冷配站点和人工输精站点,大力推广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等繁育技术。
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收购、自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扶持家庭牧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完善配套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设备,探索推广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促进养殖场(小区)向智慧牧场转变。以肉羊肉牛养殖为重点,积极探索“户繁企育”养殖模式,提高养殖综合效益。
加强饲草供应体系建设。按照“天然饲草、人工种草、加工饲料”三位一体发展思路,多措并举推进天然草地改良,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构建生态草牧业体系。坚持草畜平衡,采取补播、施肥、封育等改良措施,提高天然草场单产水平和牧草质量。发展杂花苜蓿、青贮玉米、羊草、燕麦等优质草产业,推进优质饲草种子繁育基地和标准化优质人工饲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扶持培育专业化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加快饲料产业发展。
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引导农牧民发展特色果蔬设施农业,采用肥水一体化系统、气温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养分监测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重点在西庙、巴音德日斯等嘎查建设一批日光温室、连栋温室和塑料大棚,推进农业观光园和生态采摘园建设,采用现代化、智能化种植技术,发展蔬菜、瓜果及花卉种植业,满足全旗蔬菜水果供应。同时发展采摘体验等乡村旅游。
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畜产品市场监测、农畜产品基地监测工作。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着力构建从饲料兽药、种植养殖、产品加工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升级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严格执行质量追溯制度,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本地农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部门牵头组建强有力的科技推广团队,聘请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创建有效的政、产、学、研、用联合科技攻关与示范推广模式。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包联试点嘎查的科技服务,保障提升牧区现代化的科技水平。加强与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合作,争取与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生态修复技术和智慧畜牧业管理养殖技术研发科研基地,开展适应于本地区应用的科学研究。打造智慧畜牧业。加大现代化智能设备应用推广力度,加快对家庭牧场、养殖基地或合作社智慧畜牧业设备配套,部署智慧牧场管理系统、智慧牧场APP,以及智能化物联网设备,应用TMR、自动饮水、自动围栏等设备,实现牲畜精准饲喂,减少劳动力的投入,实现牲畜信息、养殖环境、养殖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提高牧场智能化管理水平。
加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畜产品,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在培育打造“西旗羊肉”地理标志商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东庙西瓜,尖椒等优质产品的地标产品认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创新产品品牌,强化品牌宣传,提升品牌价值。
第三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政策的延续与创新。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牧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大力推进防贫保险,防止出现新的致贫和返贫。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用制度创新巩固脱贫成果。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苏木镇综合服务能力,把苏木镇建成服务牧民的区域中心。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向牧区延伸,加快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推进节水供水水利工程,加快新一轮牧区电网改造升级,推进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苏木镇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进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牧区厕所革命,深入开展美丽宜居示范嘎查创建。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提高牧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对农牧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牧区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牧业牧区比例。加大牧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工商资本投入牧业牧区。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统筹安排草原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确保“三区三线”精准落地。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牧区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牧区延伸、社会事业向牧区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节 深化牧区牧业改革
深化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牧区草场“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牧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与放活草场经营权。对于经营性的资产改革,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经营;对于对非经营性的资产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草场经营权。建立牧区产权交易平台,加强草场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支持家庭牧场、养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到2025 年,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规范运转,草原流转率达到50%以上。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牧民意愿和保护牧民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家庭牧场、合作社不同的形式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格局。整合不同类型分散经营的草场,按植被、地形、水源、基础设施等合理利用草原资源,进行四季轮牧或划大区轮牧,实现退化草地培育改良,鼠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发挥嘎查集体统筹协调作用,鼓励牧户草场以入股、转租等形式流转,嘎查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可参照收储标准,收回农牧户自愿退出的承包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强与企业加工销售对接,与相关科研单位、院校建立科技协作关系。到2025 年,全旗50%以上牧户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打造牧区深化改革示范区。发挥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牧区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制约牧区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牧区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推动牧业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提升牧业生产效益和质量,探索生态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修复保护、产业绿色发展突出问题治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模式。积极推广“芒来”新型股份合作社模式,对于草场承包到户的嘎查,将牧民承包经营的全部草场及牲畜按照草畜平衡标准折价入股组建新型股份制合作社,合作社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化管理。新型股份制合作社通过优化草牧场资源,合理分布草牧场划区轮牧范围,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推动生产集约化、养殖方式标准化,有效释放金融、保险支撑作用,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推广“七村一体化”模式,在各嘎查各自组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合作联社,形成产业集群,调节资源配置,以联社自营或与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联营等方式,实现整体经营管理,全面统筹农牧业、文化旅游业协同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一体化进程。
积极培养新型职业牧民。开发牧区人力资源,鼓励新生代牧民、涉农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牧民、个体商业户、牧区经纪人从事牧业创业和开发,向新型职业牧民转变。启动实施新型职业牧民培训工程,支持涉农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牧民教育,培养一批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牧民。
努力优化家庭牧场。按照自治区生态家庭牧场建设标准要求,以牧区家庭为基本单位,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牧区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草场等形式,以“米吉格家庭牧场”为样板,按照品种优良化、环境生态化、质量安全化的标准,扩大适度规模生产,开发资源优势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畜牧业产品,逐步形成产业特色和品牌优势。到2025 年,打造示范家庭牧场140 家,基本形成系统化专业化家庭牧场运营模式。
规范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从事同类农牧产业和服务的农牧民组建合作社,支持聘用能人经营管理合作社,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领办合作社。引导合作社通过规模经营、整合生产要素,实行统一改良配种、疫病防治、饲养管理和饲料配方,开展加工储藏、冷链建设、直供直销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和功能。2025 年,有条件的嘎查基本完成合作社形式改革,实现畜产品的产供销一体化。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牧业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拓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范围,为合作社提供经营管理、畜牧兽医、疫病防控、养殖生产等技术服务,完善社会化饲草储备和价格调控机制,做大做强以本地肉羊为主的活畜交易市场,为活畜买卖双方搭建信息交流交易平台。到2025 年,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项目,打造示范合作社20 家,基本形成保障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
培育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畜牧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增强企业发展实力。支持龙头企业改造升级生产设施条件,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入驻现代化牧业示范区,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产业集群。
第五章 加快产业升级创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走产业强旗道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制造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带动产业能级全面提升,构建绿色智慧型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推动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构建新型现代化工业体系。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丰富优良的牛羊牲畜资源,引进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整合现有缘隆、广大、先达、草原行等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草原肉羊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提升产业集中度、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和精深加工水平,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重点发展牛羊冷鲜、冷冻分割、低温肉制品、传统风味肉制品,提高熟食制品、火锅料理、休闲肉制品等中高端肉制产品。培育引进牲畜副产品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进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品精深加工。以出口果蔬加工为主,积极发展蔬菜水果仓储加工产业,打造对俄蒙蔬菜水果出口加工基地。
有色金属采选产业。以中国黄金集团、荣达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在现有矿山基础上,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低品位矿回收利用,不断提高固废年处理能力,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建设新型绿色矿山,实现有色金属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进行战略重组,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求与俄蒙合作开发境外有色金属资源,建立有色金属后备基地。
石油开采产业。重点加强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地质勘查,深化成熟勘查区块的精细勘查,加强老油区的新领域深度挖潜。巩固发展海拉尔—塔木察格盆地等石油生产基地,加快呼和诺仁油田的开发,积极发展先进采油技术,加强低成本开发技术攻关,开展低品位资源勘探开发工程示范,提高原油采收率,推进石油开采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
坚持旅游开发、商贸物流、金融服务和新兴服务业并重,开展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加快构建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旅游规划引领。依据《新巴尔虎右旗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 年),充分利用两湖、两河、圣山、湿地等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度挖掘巴尔虎文化、游牧文化、草原特色畜牧业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知青文化等厚重的历史文化,全面打造全域文化历史生态旅游度假基地。主动融入“乌阿海满”一体化旅游发展,积极开发“满洲里—新右旗—新左旗”交通沿线旅游经济带,重点打造“0 号界碑—达石莫圣泉—阔亦田古战场—呼伦湖金海岸—东庙旅游村—宝格德乌拉旅游特色小镇—贝尔旅游特色小镇”及“满洲里—阿拉坦额莫勒镇—阿日哈沙特口岸—阿敦础鲁马群石—克鲁伦营地”两条精品旅游线路,举办宝格德乌拉国际民俗文化旅游节、银色巴尔虎游牧文化节等系列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提升新右旗旅游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全力发展冰雪文化旅游,促进冰雪旅游跨越式发展,延长冬季旅游黄金期,以冰雪运动体验为着力点,打造新右旗“冰雪运动+旅游”品牌。有序发展通航文旅,积极开展低空观光旅游,加强通航运营企业与知名旅游机构合作,参与构建“乌阿海满”旅游航空圈,开发遨游草原、飞跃雪原等旅游新产品。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以阿镇为全域旅游核心区,对域内全部旅游区域进行全要素基础设施配置和升级,提供完善的住宿、餐饮、解说、咨询、购物、医疗、气象等服务。提高旅游交通便利度,在满洲里、海拉尔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中心设置定向接驳班车、公共汽车等,畅通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至新右旗的旅游绿色通道。改善旅游住宿条件,打造高规格星级酒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精品牧户以及露营地等,满足不同旅游人群的需求。开发特色美食,以“西旗羊”、特色食材为基础,提供绿色、健康、安全特色美食,打造美食旅游目的地。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建设区域性物流体系。依托阿日哈沙特公路口岸,加快建设口岸物流园区,设立物流作业区、进出口贸易交易区、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建设煤炭、矿产资源、蔬菜、建材为主的物流中心,打造对蒙物流基地。推进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加快“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谋划引进京东物流、京东智慧农牧项目,积极申报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加快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加强与京东、中铁快运等电商物流企业合作,健全畜产品产地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打造旗、苏木镇、嘎查三级物流体系。实施牧区冷链物流(羊肉交易)建设项目,服务各股份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冷链物流、冷链配送、电商羊肉交易。打造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促动合作社、养殖企业、销售企业等多方产销对接,支持其他地区设立本地特色畜产品直销网点,保障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牧民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鼓励银行增设营业网点和创新银行金融产品,推进金融业创新健康发展。大力引进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来新右旗设点、拓展业务,支持驻盟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增加新右旗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鼓励升格既有分支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规范民间融资,引进金融后台、服务外包等金融配套产业。搭建“政银企担”合作平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化水平。做优商贸服务业。以阿拉坦额莫勒镇为中心,加快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形成文化、旅游、商贸新商圈,建成若干条精品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商业、旅游、文化、会展等行业的充分融合互动,加快建设具有边境草原特色的购物消费目的地。推进现代流通方式,着力发展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设立产品销售连锁店。推进流通现代化和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新兴业态和新型运营模式。挖掘民族餐饮文化内涵,推进餐饮业特色经营,着力提升新右旗美食影响力,推进对外美食文化交流。做精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以展示、体验、游乐为一体的文化创意平台,结合民族特色、草原特色,积极发展以设计服务、影视传媒、民族艺术品及手工艺品、表演艺术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做强健康养老产业。发挥蒙医、中医、西医结合的医疗特色,采取互助式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模式,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利用现有房屋置换改造一批,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一批,实现医养服务全面覆盖。
第六章 加速数字化发展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一节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建设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5G基站及相关设施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信号深度覆盖度。支持宽带网络向牧区偏远末梢地区延伸,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条件,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沿边沿线网络设施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共建共享,推动沿边沿线网络信号全覆盖。加快培育发展数字产业。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主动承接发达地区技术、人才转移和外溢,加快引进智能终端设备产业项目,着力发展新一代光通信设备、智能元器件制造等产业。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通过为政府服务加快相关数据资源积累,加强多方安全计算、数据匿名化、区块链等数据融合关键技术在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采选、能源等重点产业,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APP,推进协同研发设计平台、个性化定制平台建设,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农牧产业数字化转型,充分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落地牲畜生长监测、作物生产监测、农产品溯源等场景,推进数字农牧业示范基地和农牧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建设。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化赋能下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体验经济,利用数字技术加强服务业对工业的服务能力,发展柔性制造。
第二节 建设数字政府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共建共用,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苏木镇街道全覆盖,社区、嘎查灵活接入,非涉密政务专网实现“应并尽并、应迁尽迁”。加快推动一体化政务云建设。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深入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拓展政府数据采集渠道,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创新政务应用,推动扁平高效的协同办公应用、统一协作的市场监管应用、数据驱动的决策保障应用等,积极推广“蒙速办 • 一网办”“蒙速办 • 掌上办”“蒙速办 • 一次办”“蒙速办 • 帮您办”等应用。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 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提升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公安、司法等部门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实现相关证照办理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打造数字社会
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统筹发展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镇,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传感器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数字乡村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完善城镇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积极推进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地下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与5G 信息网络、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统筹图像采集终端和感知终端在交通、市政、能源、通信、环保、防灾、消防、安全生产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应用,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市政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开放共享。深入落实政法大数据战略,推进智慧公检法司建设。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发展智慧交通,推广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出行服务系统。实施牧区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工程,实现十户百户千户联防。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强化大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和评估,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信息行为。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加强互联网领域执法,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
第七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和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加强城乡规划布局。根据新巴尔虎右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谋划城镇布局、产业开发轴带和重要节点,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构建以阿拉坦额莫勒镇和阿日哈沙特镇为核心、其他乡镇为支撑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布局阿拉坦额莫勒镇发展空间,重点发展畜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和民族工艺品生产加工等产业,加快城乡结合部并入城区,整合居民点用地,推动集中居住。阿日哈沙特镇主要依托口岸经济,加强口岸建设,大力发展进出口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和旅游业。强化苏木镇所在中心嘎查的规划建设,加快基础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嘎查适度集中。
加快中心镇建设。以提升城镇品质为目标,加强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路网系统,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智能化停车场建设,打造“一街一景一主题”特色文化街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镇功能,建设产业集中、服务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新型城镇。强化小街区功能升级,增强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就近设置幼儿园、小学、社区用房和便民市场,形成15分钟生活圈,促进城镇内涵式发展。
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按照“一镇一特色”理念,依托区位优势、便捷交通、生态环境、旅游特色、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条件,重点支持东庙嘎查、芒来嘎查、宝东嘎查、贝尔嘎查等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打造若干主题鲜明的现代农牧业示范小镇、旅游休闲小镇、口岸商贸小镇等特色镇,形成产业支撑有力、风貌特征明显的特色小镇体系。赋予特色小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功能,吸纳牧区居民就地城镇化。
第二节 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保护优先,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镇风貌特征,延续历史文脉。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2021-2025 年改造规划,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完成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热、公共照明、绿化、围墙等基础设施条件。
推进海绵城镇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和绿地建设,扩大使用透水铺装,增强道路、广场和绿地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大力推进城镇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区易涝点。
加快建设智慧城镇。充分利用国家加快新基建的契机,推进5G 网络、城镇宽带网络建设,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大幅提升电力、燃气、水务、交通、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线、管廊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及重点餐饮娱乐集聚区域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打造与实体商圈相配套的“智慧商圈”。引导建立一批智能社区、智能建筑和智能家居示范点,发展基于信息网络的全方位社区服务,营造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智能化人居环境。
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心镇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城乡管理网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城市管理效能和管理队伍“五个大提升”,推进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智慧治理,加强城市治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引导建设智能小区,提升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物业管理企业,完善社区、居民、物业企业三方共治机制,着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推动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各种名目的落户限制,持续推进农牧民进城、落户,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维护进城落户牧民草场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解决牧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完善居住证功能,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公共服务享受政策,逐步增加居住证持有者享受的城镇公共服务。
第三节 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区域交通体系。加快道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主次干路和支路系统,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增强全旗各苏木镇的可达性,构建现代化路网骨架体系。积极推进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创建工作,提升完善阿拉坦额莫勒镇至满洲里、贝尔的主干道以及边防公路,建设一批通嘎查支线嘎查公路项目,谋划建设宝格德乌拉苏木至勃迪乌拉嘎查、白音德日斯至西庙嘎查旅游公路等项目,丰富“一环四线+”路网框架。改善牧区公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嘎查牧民出行条件。提升公路干线技术等级,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0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100%,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牧区客运服务、客运站点等交通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服务环境。加强停车场所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谋划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培育拓展通用航线,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提升能源保障体系。优化地区电网架构,实施输配电网升级改造行动,建成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高度匹配的坚强智能电网,完善区域内部配套电网。升级改造牧区电网,提升基础供电设施水平,改造基础供电设施,解决集中居住和在主干线居住嘎查群众的用电问题,改善牧区牧民用电条件。实施新建第二热源、新建热力站及供热管网,新建满洲里500千伏变电站220 千伏配套工程,建设满洲里至西旗220 千伏线路满金I、II 线,提升电网运行综合水平。
健全水利设施体系。继续保障牧区饮水安全,做好牧区饮水安全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薄弱地区防洪减灾,提高抗旱防洪保障能力。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道路改造建设,实施危桥改造加固、增设标志标线等工程,丰富“一环四线+”路网框架。加快镇区污水、自来水、热力、给排水“四大管网”改造,实施镇区道路改建、道板维修、巷道改造等一批市政项目,加快阿镇新建热源、热力站及管网铺设、自来水管网改造、污染防治综合、电网改造等项目,提升城镇基础承载能力。全面升级改造镇区排水管网,升级改造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实行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分别排放、分类处理。高标准建设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相应配套设施,补充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健全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加快建立全旗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地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病虫鼠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防治,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加强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全旗统一的应急管理物资储备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公共消防设施,科学建设消防站,配齐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的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中心商务区和居民住宅小区等重点地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培训与教育,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社区网格队伍建设。
第八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旗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乌兰牧骑精神、守望相助精神,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文化强旗建设。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传承发展中华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二节 加强文明旗县创建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提升道德情操、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公共文明,致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全旗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以嘎查(社区)为单位,实施乡村文明提升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草原文化崇尚自然的生态理念和践行开放、开拓进取、恪守信义的人文精神,大力开展好道徳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活动,兴办“百姓百天文艺汇演”“书香新右旗”等一批具有新右旗特色的文化节庆等主题活动,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守望相助、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牧区,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精准地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要。在旗所在地新建、改建和扩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文化资源信息共享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在七个苏木镇建设文化活动室、小广场等普惠设施,打造国家级标准苏木镇综合文化站。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培育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逐步构建网上网下一体的主流舆论格局。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好支持乌兰牧骑发展政策。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加快构筑全市文化新高地。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门槛,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文化权益保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探索发挥非遗保护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建立有效传承传播机制,积极申报“非遗”项目。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发展档案事业。
促进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适合不同人群、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民族广场舞、健身休闲、康体旅游等形式的体育健身交流、比赛活动等,开展赛马、搏克、滑板、跆拳道等竞技体育活动,大型集中活动与小型多样活动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办好全民健身体育赛事、宝格德乌拉民俗祭祀文化旅游节、国际青少年柔道邀请赛、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冰球邀请赛及陶力亚特搏克竞技、冰雪之路越野挑战赛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塑造新右旗文化新形象。加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新建新巴尔虎右旗冰球馆、公共足球场、全民健身步道、业余体校校舍及训练馆、达赉苏木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做好健身设施配建、更新和维保,利用新右旗民族健身中心延伸体育产业链。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大力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实现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牧区人民群众竞技体育水平。
第四节 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挖掘游牧传说、牧歌草原、迎亲草原、石板墓群等巴尔虎历史文化精髓,打造高辨识度的文化品牌,促进草原文化产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大力发展草原文化产业,以“旅游+文化+”融合发展为抓手,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开发民族特色鲜明的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草原文化产品,创作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加大民族歌舞剧《铁木真迎亲大典》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新右旗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打造精品节庆文化活动,举办好“宝格德乌拉圣山祭祀”、 “那达慕”、 “呼伦湖国际观鸟节”、“中俄蒙巴尔虎文化旅游节”、“知青文化周活动”等节庆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提升节庆品牌带动效应。健全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为全旗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九章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城乡统筹、公平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等问题,切实增进群众福祉,促进发展成果共享,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拓展新的就业岗位,创造灵活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积极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增加就业。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和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增加在社区从事保洁、保绿、家政等服务性岗位,补充基层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理员、公路养护员、护河员等辅助性管理岗位。利用电商、微商、直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就业,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就业创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失业预警和劳动关系动态监控,维护劳动者特别是非标准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
关注重点人群就业。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牧区富余劳动力、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及返乡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实施促就业创业八大行动,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强劳务品牌,助力贫困劳动力增收致富。引导社会资本、市场资源投向就业创业领域,打造“双创”升级版,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劳动者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有利于增加劳动者报酬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加大对牧区投资的力度,引导农牧民优化种养结构,稳定增加家庭经营收入。加大对农牧民的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工资性收入。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多种形式流转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增加财产性收入。稳定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转移支付标准,增加转移支付收入。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教育基础设施提档工程,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不断提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总量和覆盖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按照如期实现2022 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发展评估验收目标,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两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健全牧区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
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在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过渡期双语教师补充机制,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优质师资储备计划。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民族教育管理提升工程,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育质量。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大产教融合力度,培养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有色金属石油采选、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现代农牧业等当地紧缺的应用型人才。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落实好“3+2”中高职衔接、 “3+4”中职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实施1+X 证书制度,推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双元”育人模式。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新机制,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
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沟通,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衔接制度,全旗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标准。关注成人的教育补偿与再教育,保障残疾人、流动家庭、移民、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学习机会。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扩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深入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周、全民读书活动月。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健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补齐配足教职工队伍。推进“旗管校聘”改革,加强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平均受教育年限。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科学管理、健康发展。引进优质教育集团,提升教学软硬件环境,带动教育理念、师资力量迈上新台阶。建设“互联网+教育”的新模式,让优质教学资源辐射到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节 推进健康新右旗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补齐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改善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条件,提升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传染病医疗救治资源,加快旗人民医院隔离病区及发热门诊建设,提升全旗传染病诊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新建旗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库,建设旗鼠疫野外监测点,增强新冠肺炎、鼠疫、布鲁氏杆菌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快速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补齐精神卫生机构短板,在旗人民医院建立心理、精神康复救治中心。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医疗服务设施基本达标。加强旗公立医院薄弱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呼吸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提升旗公立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在现有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实施“小药箱+流动医疗服务车+互联网”提档升级工程,建立“基于实时数据传输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艾滋病实验室及医技科室建设,提高妇幼服务能力和质量。推进医疗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培养高素质的医师队伍,稳定基层疾控队伍,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占比。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退出问题。
加快中医药(蒙医药)发展。完善中医药(蒙医药)医疗服务网络,改革中蒙医院管理体制,探索中医药(蒙医药)旗、苏木镇、嘎查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保健、治疗、康复服务平台。推进蒙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强化骨伤、五疗、康复、老年病等蒙医特色优势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快旗蒙医医院保障用房建设,巩固二级甲等医院成果。加强蒙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蒙医馆、具备蒙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常态化培育机制,持续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分类采购制度,实行分类采购动态调整,促使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药品及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推行处方点评制度,明确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耗材使用范围,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第四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继续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工作,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凡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明确合理的轮候期,在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增企业单位为重点,做好养老保险扩面提标工作,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及时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加强对牧区“三留守”人员、城镇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失独失能老人、残疾人的关爱保护服务,兜牢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严格履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救助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救助标准,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督,实现“阳光救助”。培育专业社工机构为社会救助家庭提供能力建设和社会融入等服务,扩大社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分类救助,建立健全急难社会救助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苏木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健全特别救助金制度。
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扎实推进高龄及儿童福利补贴发放工作,建立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落实落细关爱服务和保障措施。完善慈善工作体制机制,规范慈善行业发展,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动苏木镇、有条件的行政嘎查设立慈善专项基金,培育一批联合型、行业性的品牌慈善组织,壮大慈善组织数量。探索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有效途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慈善产品和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新建或改造提升牧区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参与建设全过程的联审联办机制。所有苏木镇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服务,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改革。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在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保障牧区妇女土地权益,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把培养好少年儿童当成一项战略任务,加快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常态化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有效保障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导,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做好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的建设和储备,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
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深化残疾人保障体制改革,提升残联组织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水平。推动解决残疾人相对贫困问题,加快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阳光家园计划”,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体系建设,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
第五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治理方式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社会治理有关平台一体化运行,构建贯通旗、苏木(镇)、嘎查的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坚持“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依法厘清苏木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提升苏木镇政府服务能力,加大苏木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苏木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优化苏木镇事业单位设置。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 平方米的标准,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增加牧区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2025 年,全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达到80%以上。
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塑造发展新动能
坚持以更大决心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形成更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区域发展环境。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主要动力。
第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落实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部署,推出一批关键性、示范性的改革举措,不断在重要领域突破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持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加大放权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探索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全面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减少办事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办理时限,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水、电、气、暖、通讯等生产要素的便利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实现全旗各类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加强营商环境改革评价,成立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地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强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放宽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市场准入。全面推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等进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政策执行严禁“一刀切”。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造有利于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氛围。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推动建设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公信等领域全面建立信用承诺、信用核查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大力推动现代征信市场建设,培育、引进合法征信机构,创新征信服务。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和监测分析。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完善党政领导与民营企业沟通对接机制。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推进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改革
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推动产权保护法制化、制度化,构建起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查处机制,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企业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牧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快劳动力资源整合与人才库建设,建立人才信息与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平台,定期举办各类供需对接专场招聘会,拓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人才对接服务。人才引进政策服务对象从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拓展,加快完善返乡创业人员、外地户籍人员生产生活保障措施,重点解决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现实问题,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一本账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堵后门,开前门”,严控变向举债等不合理新增政府性债务行为。抓住中央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机遇,围绕强弱项补短板,积极谋划国家支持领域的项目。继续加大力度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存量,加强风险预警管理,严格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和鼓励外地金融机构拓展业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增加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培育金融新业态,鼓励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融合创新,积极引导金融电子商务、网上金融超市等金融衍生机构、中介机构落户。支持新巴尔虎右旗内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投资基金和政府参股担保公司,投资新巴尔虎右旗的小微企业。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稳步推进国企改革。以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为原则,积极稳妥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与其他各类所有制经济实施双向改革重组,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资产管理事项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务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有效衔接。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推动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节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把补足创新短板作为新巴尔虎右旗未来发展的战略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孵化育成体系。加快大学生、农民工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打造完整孵化链条,构建“创客+政府+高校+金融+平台”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圈。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商务楼宇、工业总部、闲置楼宇和厂房转型成为各类孵化载体,支持建设专业领域创投基金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与市场有机协同、高效运作的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一批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和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正常扶持机制,着力提升我旗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支持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央企战略合作,围绕主导产业的重点技术领域,搭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联盟,组建应用技术研究平台。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搭建科技研发和转化平台,促进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创新发展。探索政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引进和培育、载体共建、项目孵化等方面建立校院地企创新创业联动机制。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创业导师队伍,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
——深入实施创新人才战略
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产学研合作平台、干部挂职交流平台的作用,培养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自治区和呼和浩特院校为我旗培养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改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采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和孵化器靶向引才和定点育才。
加强创新人才交流合作。实施“克鲁伦英才”工程,建立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一嘎查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措施。搭建引进国内外人才、聚集创新创业人才的综合平台,加强与发达地区合作,大力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孵化创新项目和创办科技型企业。落实“草原英才”系列政策,深化“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机制,聚焦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精准引才。采取多种方式与高校院(所)共建创新创业载体,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活动有机结合。
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和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出台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户籍、配偶安置等方面配套政策。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加强人才供需预测和监测,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对新右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青年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的激励导向作用。
——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创新创业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打造创新创业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双创”示范基地。构建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放全程信息化管理。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
深入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环节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形成一批服务完善、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模式,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医疗卫生、教育、交通、物流、旅游等生活领域的服务众包。大力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公众互助平台发展。
第十一章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扩大对外开放和对内区域合作,在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市场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紧扣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入挖掘需求潜力,促进消费潜能不断释放、有效投资持续增长、进出口规模稳定扩大,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投资、进出口的协调拉动。
——扩大有效投资
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投资政策导向,聚焦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理布局5G 基站、充电桩、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扩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疫情防控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公共卫生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投入。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专项债券和各类基金的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全面促进消费
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大力优化消费市场供给,引导扩大消费需求。实施消费升级行动,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牧区消费为重点,激发市场消费潜力。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施数字化消费行动,培育绿色、信息、定制、体验等消费新增长点,发展智能商圈、数字化店铺和个性化定制消费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互联网+社区+基地”电商和“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推进实体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展不见面服务、无接触交易。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节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积极适应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对外开放大局,发挥我旗毗邻蒙俄的区位优势、电力充足的能源优势等有利因素,持续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完善更高水平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积极建设向北开放中俄蒙合作先导区,打造全市开发开放新高地。
——加大向北开放力度
加快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依托区位地缘优势和友好合作关系,以中蒙阿日哈沙特为支点,推进基础设施、口岸管理、政策对接、金融货币、边境事务等方面深入合作,促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发挥阿日哈沙特口岸常年开放辐射带动作用,规范运营阿日哈沙特口岸互市贸易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物流业、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旅游业,打造集贸易、旅游、商务、加工、物流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将阿日哈沙特口岸建设成中蒙国际贸易通道上的重要节点,积极构筑产业支撑、内引外联、地位突出、口岸与腹地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推动境内外通道衔接,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阿日哈沙特口岸—蒙古国乔巴山市公路建设,谋划阿日哈沙特口岸—满洲里货运铁路项目,引导企业进口蒙古国矿产等资源及落地加工,建立进口资源集散、加工基地,变“通道经济”为“落地经济”。精准对接俄蒙政策,鼓励扶持萤石、铅锌、煤炭等进出口企业“走出去”,到俄蒙建设境外加工基地、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工程承包等。积极申报对蒙东部区水产品、肉制品进口指定口岸,进一步丰富进出口贸易种类。
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大通关”信息平台,实现“一卡通”服务功能和数据共享、联网互查,全面提高口岸通关信息化水平。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监管、查验指令信息与港口信息双向交互试点,提高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实行进出口“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梳理通关环节审批管理事项和监管证件,对不合理或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的,按规定予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验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实行“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
——加强交流互利合作
扩大对外交流。加强与俄蒙毗邻地区的对接交流,积极开展政府互访、民间往来。深化人文领域交流,支持文艺团体互访演出、相互举办展览、开展艺术交流,支持译文图书、出版发行、翻译培养等文化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开办俄罗斯语、蒙古国斯拉夫语教学,扩大汉语国际教育,探索建立常态化青少年学习交流活动机制。推进体育赛事交流,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完善与俄蒙毗邻地区的跨国生态环保合作机制。
加强东北、沿海等区域合作。主动融入东北经济区建设,深度参与绥满开放经济带建设,加强与哈大齐、长吉图经济区以及东北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口岸城市的合作,对接图们、大连、锦州、天津等出海口,为东北地区和俄蒙间要素资源流动提供综合服务。主动承接国内产业要素转移,积极参与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产业链分工,推动能源矿产、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领域合作。积极与内地发达地区和沿海港口共建“飞地”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模式、投资管理方式。
深化周边区域合作。加强与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合作,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统筹配置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煤炭资源,围绕能源矿产、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逐步建成产业集聚区。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商贸物流、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构建产业融合、设施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发展格局。积极参与“乌阿海满”区域旅游一体化协同发展,建立与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协同联动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建设呼伦湖国家5A 级休闲度假旅游区。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围绕新右旗产业定位和重大项目,大力实施专业招商、精细招商、活动招商、以商招商、补链招商,吸纳高端投资、高端贸易、高端服务等产业,提升产业层次水平。注重产业链招商,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以商招商,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提升招商服务水平,推行“一站式”等投资服务举措,打造招商引资和项目促进一套人马“保姆式”服务模式。
第十二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保障社会稳定,维护边疆安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右旗。
第一节 推进法治新右旗建设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服务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拓展“双微一抖”等新媒体普法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继续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实现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的深入融合。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深入开展法治苏木镇、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等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第二节 推动平安新右旗建设
捍卫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构建集经济、社会、生态、边境等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完善国家安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执法。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巩固边疆安宁。加强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入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军供保障,深度挖掘和引进“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努力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持续创建双拥模范城。推进党政军警民同守共建、守边固边。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加大边境管控和后备力量建设力度,推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加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建强用好民兵分队、护边员队伍。加强边境、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做好稳边、固边、兴边、富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待遇保障、伤残抚恤、优抚优待等。加强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人医院、军人公墓建设,加强“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生活保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建立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全面强化“智慧公安”建设,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健全安全评审制度,完善预警应急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健全强边固防机制,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更好发挥蒙古包哨所和牧民哨兵的作用,推进党政军警民同守共建、守边固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第三节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主题,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认识,切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建立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城市和乡村有序流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社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实现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
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打造中国标志。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积极稳妥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深化双语教学模式改革,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建设。以抓基层、强基础为导向,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进示范嘎查、示范苏木镇创建,选树一批可复制的示范典型,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工作示范群体。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鼓励支持各苏木镇各单位创建全国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开展经常性的“互观互学”活动。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具体政策举措和实现形式与时俱进。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畅通各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抵制和纠正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第十三章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最重要的保证。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各方面,确保“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推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第二节 构建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坚持旗委、旗政府对“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旗发改部门统一组织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牵头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组织体系,形成协调合作机制。强化总体规划法定性和权威性,做好总体规划与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多规合一”。广泛开展“十四五”规划的宣传,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氛围,凝聚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强大合力。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旗发改部门要组织力量,依法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做好规划年度评价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施情况启动有关调整程序。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指标的统计监测,完善指标统计制度,为监测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强化规划动态管理,及时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努力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健全规划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旗人大及常委会对规划的监督和推进机制,定期听取规划实施情况,并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规划考核评价体系,旗政府要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政绩考核,旗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提高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力度。
第三节 发挥重大项目支撑作用
加强重大项目规划。明确责任,建立项目推进机制。聚焦当前城镇发展、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规划一批重大项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智库等专业机构的力量,拓展项目规划深度,提高项目规划质量。按照适度超前、有序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时序。
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强化部门联动,促进项目协同,集中资源和力量,提高工程质量,注重细节和品质,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高品质建设。优化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投入。协调市相关部门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重点保障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体等公共基础设施。探索多元化的重点项目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重大项目。
第四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激发全旗各族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新右旗的主人翁意识,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汇聚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旗各族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旗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巴尔虎右旗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