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察哈尔右翼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
目标纲要
(2021 年3 月9 日察哈尔右翼中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 年 04 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也是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根据中共察哈尔右翼中旗(以下简称察右中旗)委员会《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特编制《察右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全旗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指引社会发展方向,凝聚全社会共识,万众一心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第一篇 科学研判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和乌兰察布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 “ 工业强兴旺、乡镇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察右中旗。扎实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实力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年均增长5.5%。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7 亿元,比2015 年增长3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6.2%。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8.9:38.8:32.3。
产业转型逐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转型。 农牧业产业化品质化程度不断提升。 实现向日葵、玉米、小麦、燕麦、红萝卜等优势品种的种植结构优化,2020年底粮食总产量达2.46 万斤;形成肉牛、肉羊、畜禽等养殖优势,2020 年底预计畜禽总存栏90 万头(只),年出栏肉羊110 万只。培育引进阴山优麦、京一根、蒙薯食品等规模以上涉农企业8 家,全旗注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98 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 家、自治区示范社6 家。先后创建注册6个商标,获得“察右中旗红萝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入选内蒙古农牧业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等。 工业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全旗规上企业增加到22 户,实现产值30 亿元。突破;全旗清洁能源装机并网容量达到190.54 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67.81 万千瓦,光伏发电容量达到22.73 万千瓦,新能源发展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形成了以新型建材产业、冶金循环经济产业、新能源产业和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特色的新型工业产业体系。 服务业不断释放活力。文体旅融合促进辉腾锡勒草原黄花沟景区知名度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接待游客接近800 万人次,旅游消费达6.8亿元;智慧旅游得到发展,旅游监管效果显著。推进科布尔国际大酒店等6 项重大商贸流通项目落地;新建、改造便民超市153 个;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金融服务业成效显著,存款增速达70%,年平均存款增速达14%;保险机构增加,保险品种得到拓展,普惠金融迈出可喜脚步。
三大攻坚战成果斐然。 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迈过的重大关口,“十三五”期间,我旗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严格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重点在“两不愁、三保障”上下功夫,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策略,累计投入扶贫领域资金179624.99 万元,现行标准下脱贫23857 人,出列贫困村98 个,贫困发生率降至0,顺利通过自治区委托第三方脱贫摘帽评估验收。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全力推动集中供热,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1%;城镇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8%以上、中水回用率达10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城区生活垃圾处置率均为100%。 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提升。 累计化解地方性政府债务25.2 亿元,政府负债率降到了合理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不良贷款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新冠肺炎和鼠疫等重大疫情防控得到有效防范。 城乡建设让人民生活更幸福。 过去五年, 城镇乡村面貌和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 全力推动宜居宜业宜游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2 亿元实施包括街巷硬化、出口亮化、硬化、自来水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天然气管网改造等23 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镇更新建设,投资11.5 亿元开展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2%;不断强化城市绿化建设,城镇绿化覆盖率31.94%,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自治区园林城镇。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示点工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统筹推进农村牧区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使16848 户农路工程、S105 线科布尔至白音查干旧路改造工程、科布尔西出口、北出口和东绕城道路改造工程、X570 线科布尔至商都道路改造工程。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农村公路123条686.07 公里,农村公路圆满实现“两通”目标。管养体制逐步完善。建设完成二级客运站并投入使用,客运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生态建设不断夯实。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旗工作的突出位置。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新一轮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灌木造林1.6 万亩,义务植树1000 亩,种植特色经济林6500 亩,累计绿化面积达到23.97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12%,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生态治理成效显著,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与修复,节能减排完成目标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分,推动土地资源高效节约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通过自治区验收。
改革开放彰显成效。 始终将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依托发展定位、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紧抓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乌大张”区域合作和京蒙对口帮扶等机遇,对接来访企业60 余家,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9个。“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53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多证合一、简易注销、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完成,企业登记审批流程有效精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1处,创建投资项目代办中心,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深入开展依法治旗,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系列成果。调整优化机构编制,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统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出行成本明显降低。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2%、2.5%,达到预期目标。
人民福祉显著增加。就业形势良好。 城镇新增就业累计3805 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5 万人次以上,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培训灵活多样,就业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缓解。 教育体育事业显著发展。 幼儿毛入园率为112%,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为 94.89%,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城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全民健身常态化,促进民众体质提升。 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持续推进各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蒙医院、门诊综合服务大楼并投入使用;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全部达标。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健康扶贫取得新成效。 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享受城镇险参保人数共为97723 人,工伤参保人数7390 人,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统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全面实施商业大病保险。 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乡风民风持续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平安中旗、法治中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成功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旗。 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齐心协力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成功创建自治区民族示范旗。
五年来,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中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我旗牢牢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应对挑战,加快发展。
从挑战看,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受疫情冲击,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旗既面临全国全区许多共性困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领域许多短板弱项亟待补齐。又存在不少个性问题。特别是经济底子薄、总量小,水资源短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能耗“双控”形势严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充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短缺、创新能力不足,抓高质量发展的思想不够解放,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传统思维惯性亟待转变,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稳增长与提质量、转方式与调结构任务艰巨。
从机遇看,随着“一带一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我旗拥有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具备更好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旗绿色农畜产品、旅游等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政策和市场空间,为我旗更多产品走向全国、开发消费市场潜力、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创造难得机遇。国家实施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必然加快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进程,可为我旗新能源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可为我旗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道路,实现绿富同兴带来强劲动力。国家实施科技强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数字化发展,可引领我旗转变传统发展模式,把更多资源要素投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领域,逐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
总的来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即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动能的新矛盾、新挑战,化危为机,才能于危机之中开先机、于变局之中开新局;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生态优先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把人民满意的事情办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 发展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法治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生态立旗、产业兴旗、品牌强旗、和谐稳旗的战略导向,奋力打造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建设区、国家高山草甸草原特色旅游区、内蒙古低碳能源创新试验区、全域有机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区、安全稳定社会治理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各民族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自治区建设 “ 两个屏障 ”“ 两个基地 ”“ 一个桥头堡 ” 展现中旗新担当、新作为,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中旗发展新篇章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乌兰察布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巩固和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改善民生,解决好就业社保、扶贫助困、教育医疗、托幼养老、住房出行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旗域社会治理能力,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坚持新发展理念。 统筹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方式,统筹“三生”空间,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在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把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到补短板上来,聚焦到搞创新上来,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从供给侧、需求侧双向发力,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增强支撑发展的内源和外源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服从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借势发展,兼顾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社会、生产与生态、发展与安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实现重点目标同时实现多目标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三节 发展定位
—— 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建设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建设祖国北方生态屏障的要求和我旗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的实际,扛起生态保护和建设责任,严守生态红线,禁止超采地下水,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本色,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整体效益协调提升。
—— 国家高山草甸草原特色旅游区。 发挥“首都向西一步、首府向东一步”的区位优势、高山草甸草原的景观优势和“中国草原避暑之都核心区”的气候优势,做优辉腾锡勒草原生态旅游,挖掘玛珥式火山口群旅游产品,走康养休闲研学融合发展之路,创响旅游品牌。
—— 内蒙古低碳能源创新试验区。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辉腾锡勒草原百万千瓦级风电场更新转移,配套发展光伏、光热等无碳能源等低碳能源产业,构建风光网储用协同配套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大幅度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推进冶金产业向低碳循环转型,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新路。
—— 全域有机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区。 以有机农业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旱作有机农业,积极申报冷凉农业优势产区,建设万头优质肉牛养殖加工基地,全力打造融合农畜产品有机生产、精深加工、品牌营销一体化特色产业链,创建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
—— 安全稳定社会治理区。 坚持安全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居民现代文明素质,使遵纪守法、崇德尚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农牧交错区社会治理新样本。
第四节 战略导向品牌强旗、和谐稳旗” 之路,努力建设绿色、创新、富强、共享、协调发展的察右中旗。
—— 生态立旗。 坚持生态优先理念不动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度,进一步夯实生态基础,把中旗建设成为现代经济体系与绿色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现代城镇文明与传统乡村文化融合互动、特色城市风貌与秀美田园风光相互交织的现代化生态家园。
—— 产业兴旗。 加大创新要素投入,科学合理分配资源要素,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发展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构建优质精细现代农牧业、循环高效新型工业和融城促产现代服务业相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壮大旗域经济实力。
—— 品牌强旗。 以标准体系为基础,严格授权使用门槛,全力打造“辉腾良谷”区域公共品牌和有影响力的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品牌强旗”提供有力支撑。以有机产品为引领,带动商标、地理标志、蒙字标、三品一标的注册、申报、认证,形成全民参与、政企共建的品牌建设新格局。(乡字号、土字号)
—— 和谐稳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托好民生之底,筑牢民生之基,织好民生保障网,始终保持民生温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2035 年远景目标
代化,全旗综合经济实力、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美丽中旗基本建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局面更加巩固,平安中旗建设全面深化,法治中旗基本建成。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民素质、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 十四五 ”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按照乌兰察布市市委的总体部署,我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态立旗、产业兴旗、品牌强旗、和谐稳旗”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 年综合经济实力在2020 年基础上实现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明显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以上(或者表述为达到自治区要求水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格局基本形成,生态主体功能进一步彰显,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基本确立。
—— 经济实力获得显著增强。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与乌兰察布市基本保持同步,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果转化率大幅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和高端化比重进一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数字经济形成良好发展态势,旗域经济特色更加凸显。到2025 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5.3亿元,年均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5 亿元,年均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5.8 亿元,年均增长8%。
—— 民生福祉得到稳步提升。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及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满足。“十四五”末城镇人口达到7.9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5 平方米;人均公园面积达到26 ㎡/人;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100%;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55 平方米以上。
——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 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平安中旗建设迈上新台阶。
—— 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地见效,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要素配置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经济开放度明显提升,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协作取得新进展。
第四章 空间布局
完善全域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规划,高标准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镇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完善主体功能定位,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把“三区三线”作为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推进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的“多规合一”,形成全域“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城镇化地区
以科布尔镇为中心,向南辐射乌兰哈页苏木和辉腾锡勒景区,串联北部以库伦苏木为主体的民俗旅游区,向西以广益隆镇、大滩乡为重点打造清洁能源、采掘业为特色的产业发展区,形成我旗集商贸、旅游、工业为主的城市综合服务区,主要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产业融合,做强产业园区,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和更多就业岗位,保护基本草原、农田和生态空间。
第二节 农畜产品主产区
以铁沙盖镇、土城子乡、宏盘乡、巴音乡、黄羊城镇、乌素图镇以及科布尔镇、广益隆镇、大滩乡、乌兰哈页苏木、库伦苏木政府驻地外区域为重点,打造我旗中部以特色农畜产品种养殖、商贸流通于一体的现代农牧业发展示范区,主要承担优质特色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功能,优化农牧业分区布局和生产结构,推动农牧业向绿色优质高效转型,禁止开发基本草原和基本农田,禁止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第三节 生态功能区
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主要区域为重点,主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功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措施,加大工程任务推进力度,扩大生态产品总值(GEP),更好发挥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功能,促进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定居。
第二篇 构筑北方生态屏障建设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加快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守护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打造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高质量发展样板旗。
第五章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第一节 夯实生态文明制度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提高生态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注重生态文明制度考评奖惩,全面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自然资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建设激励机制,推进草原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积极培育水市场,探索中水与周边旗交易使用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破坏生态,力争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遏制。培育公民生态价值,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财富,为建设绿色美丽中旗做贡献。 第二节 落实生态文明法规和监管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加强对涉及改变基本草原、林地用途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协助推进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制定“十四五”期间草地适宜载畜量核定工作指导意见,坚持保护优先、以草定畜、科学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严禁超载过牧。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补奖资金发放与责任落实、生态绩效相挂钩机制,根据实际重新调整划定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核算、生态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和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环评审批和水资源论证,积极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水生态环境。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落实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建立智慧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快林草生态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监控智能化体系建设。
第六章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一节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继续实施农牧交错带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林草生态工程,进一步推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和“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完成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0.5 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度完成84.86 万亩,“蚂蚁森林”公益林造林4 万亩。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动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完成本地特色品种种植1 万亩。严格执行草原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受损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和科学修复,维护好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平衡。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轮牧政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广舍饲圈养,调整改善畜种结构,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生产发展相协调。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草原生态工程,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 万亩,实施退化草场5 万亩,退化打草场治理2 万亩,严重沙化地治理1.5 万亩,已垦草原治理1 万亩,矿山破坏草原治理0.5万亩,完成鼠虫害防治90 万亩。进一步组织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2 万亩。到2025 年,新增造林面积6.8 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22.12%提高到22.3%,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
第二节 完成重点区域绿化
突出抓好境内国道、省道等公路通道沿线绿化建设。结合城镇建设任务,将绿化美化、休闲游憩和防护功能有机衔接,实施好重点区域、城镇周边、厂矿区和园区绿化,力争到2025 年,实现城区绿化率达到38%,园区绿化率达到33%以上。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持续增加乡村绿化面积和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沿线村庄、庭院和所有乡镇的重点中心村都要完成绿化,力争到2025 年,每个村新增绿化面积不少于10 亩,村屯绿化率达到43%;实现完成国家级森林乡村1 个,自治区级森林乡村10 个,绿化达标村72 个。累计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3 万亩(其中:通道绿化0.5 万亩,村屯绿化0.15 万亩,城镇绿化0.2 万亩,厂矿、园区绿化0.15 万亩,完成义务植树0.3 万亩)。 第三节 加大灾害防控与矿山修复
抓好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区的保护修复,推行林草长制,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围绕林草资源,进一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防火意识宣传,强化防火设施、防火队伍和防火隔离系统建设,使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加大林草资源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征用林草地审批,强化和规范林草地管理,依法落实林草管理和监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实施严格的考评制度,确保禁牧工作顺利实施。做好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对于已关闭、停产或者正在生产的矿山,要全面进行植被恢复治理,因采矿场、排土场、尾砂场破坏的土地都要进行回填复垦、恢复植被。进一步控制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争到2025年,将全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3%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
第七章 巩固环境治理效果
第一节 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宜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削减散煤存量,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有力整合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范围内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补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短板,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管理系统建设。以热电联产、冶金、热力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完成漏泄检测与修复工作。统筹推进车、油、路综合整治,推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提高柴油车路检、路查抽检频次,加快推进非道路生产动力机械污染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持续深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建立降尘量排名通报制度,实施矿山扬尘生产、运输、储存等全链条管控,促进源头减量。强化道路及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推动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3 个百分百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建立动态更新常态化管理机制,从严推进秸秆焚烧及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实施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升级项目,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态、水环境、水安全相互统筹,饮水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力度,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开展黄河流域控制单元范围内水质需改善的村庄整治工作。强化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的有效衔接,提高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 第三节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善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优先管控名单,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重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危险化学生产企业环境监管,加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鼓励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能力、利用处理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治能力,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转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理管理力度。强化核辐射安全管理、妥善处置放射性废弃物。加快推进地下水环境检测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制定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确保畜禽粪污、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较高水平。 第四节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开展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试点;建立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以连锁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科布尔镇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旗所有宾馆、酒店、旅店、民宿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旗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旗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地膜有效回收利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章 践行绿色循环发展
第一节 全面推进节水行动理高效利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协同做好保好水、治差水、涵养生态水三篇文章,促进地下水位明显回升。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城镇节水、企业节水、家庭节水,将节水融入到取、供、用、耗、排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综合治理,压减农业灌溉面积,推进“喷改滴”、“水改旱”。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做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以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工程。改造扩容污水处理厂老旧设施,提高中水利用率,推广普及节水生活设施。积极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用水量达到1350 万吨,100%的再生水得到合理高效利用。 第二节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整体管控和精细化管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清理整顿违法用地和闲置用地“四荒地”。严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加快旧区改造,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利用,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严控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和集约高效利用,保护好基本农田。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第三节 实施能效提升行动
节能优先方针,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严格控制增量、着力削减存量,切实把能耗降下来。狠抓能耗大户和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从源头遏制能耗过快增长。加强用能预算管理,提高新项目能耗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新一轮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降低碳排放强度。倡导低碳生活,加强绿色采购,节约政府和企业运行成本,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学校和家庭。推广绿色节能环保建筑,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基本完成科布尔镇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到2025 年,中心城镇绿色建筑的比重达到70%。加快高消耗产业能效技改升级,加快节能降碳新技术推广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实行水电气用量差价管理,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严格高耗能、高排放新增项目审批,建立新建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削减能耗存量,拓展用能空间,实现重点行业和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实时监测和智能化管控。到2025 年,完成“双控”任务,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第四节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色企业、绿色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贯穿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全过程的绿色经济发展新模式。严格执行工业园区进行规划环评,严格把握工业用水源、气源、热源、中水回用、污水排放去向,对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企业进行彻底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再生利用。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回收利用率,提高合金生产尾气回收利用率,促进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到2025 年,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工业中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加大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柠条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继续完善林草产业化项目,推进秸秆、粪肥还田和种养循环,加大农膜回收力度,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生态化。实施城镇垃圾回收利用工程,打造无废城镇,完善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实现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提高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实行水电气用量差价管理。开展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转化水平。
第三篇 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围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双轮驱动,创新推动小城镇走城镇更新提质、产城融合的转型之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特色城镇。加快推进城乡要素融合共通,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推动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实现农村宜居宜业宜游宜养。
第九章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要求,确保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政策、资金支持和帮扶力量保持稳定。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协同多部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防贫保险机制,有针对性精准落实救助措施,实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坚持直面教育、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的刚性支出,全力兜住贫困人口三条返贫底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再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基本生活。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的扶贫项目产权制。加大嘎查村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切实维护嘎查村集体和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引导加工企业重心下沉,把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值收益留在乡村、留给农牧民。发展奶食品加工、肉牛肉驴养殖、蒙古马繁育等乡村特色产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收购、土地流转、吸纳就业、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实现增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体系现代化。继续发挥金融扶贫、光伏扶贫作用,把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逐步引入农村牧区,拓展农牧民就业增收空间。推进乡村创业创新,培育返乡农民工、入乡科技人员、在乡能人等创业主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动能。探索、建立和完善脱贫和低收入人口就业支持和保障制度。继续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和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信息分享;继续在京蒙劳务协作、创造就近就业机会、收益分配等方面向脱贫和低收入人口倾斜,建立包括农村牧区劳动力在内的就业救助制度,加强就业保障。
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确保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衔接,加快推进脱贫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继续落实“12317”扶贫监督举报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节 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实施产业兴村行动,按照“旗有主业、一乡一品”的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品种,创建培育一批“产品小而精、业态精而美、布局聚而合”的“一乡一品”示范乡镇,形成“一乡带数乡、多乡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到2025 年力争全旗50%的乡镇实现“一乡一品”,使所有乡镇经济发展再跃新台阶。全力丰富乡村振兴新业态,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重要抓手,加快发展乡村工业,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攻方向,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专业村建设;立足丰富的旅游资源、特色种植规模化的优势,发掘农牧业“产品供给、文化体验、生态涵养、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文创教育、安排就业”等多种功能和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价值,强化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实足的业态和产品,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围绕延长产业链、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建设实体经营性经济项目。
不断创新和优化产业扶持模式,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经营主体,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牧民经纪人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托管式、承包式、全程式生产服务,继续完善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群,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联农带农、联利带利,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产学研概用”紧密结合的“产创联合体”,提升农村牧区发展活力。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为依托,大力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家庭手工作坊、民族工艺品、民族食品、农家乐、牧家游等项目,培育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园,围绕马铃薯、红萝卜、燕麦和肉牛、肉羊、生猪等规范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优品类、提品质、打品牌,为产地认证和品牌建设奠定基础,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第三节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编制实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科学划分“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撤并搬迁型”村庄,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和管理。把农牧产业、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奖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确保厕所革命普及率达到100%,确保户厕粪污达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动农村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进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行政嘎查村占比达到 95%(含)以上。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型、生态型小型污水处理点,到2025 年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提升村容村貌建设力度,加大村庄绿化,到2025 年村庄绿化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通乡镇嘎查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及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解决乡镇嘎查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不断完善村庄照明设施。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使农村公路与骨架公路网得到有效连接,达到结构合理、功能明确、衔接内外、互联互通、高效直达、安全绿色的效果。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鼓励发展农村牧区清洁能源,稳妥实施农村牧区“煤改电”供热工程,全面提高农村牧区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发展农村牧区教育事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牧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到2025 年,全旗所有乡镇苏木、村庄嘎查达到美丽宜居乡村标准。
第十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一节 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
统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城镇发展的环境自然硬约束,合理预留有效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进一步优化以科布尔镇为中心城镇,以广益隆镇、黄羊城镇、铁沙盖镇和乌素图镇为重点城镇,以土城子乡、大滩乡、巴音乡、宏盘乡、库仑苏木和乌兰苏木为一般城镇的三级城镇体系结构。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强化城乡要素流通,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把苏木乡镇建设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依托科布尔镇区,形成以商贸业、旅游服务接待、绿色食品加工、物流枢纽、装备制造、化工建材等为主的旗域中心城区,形成辐射带动苏木镇发展的旗域增长极。串联北部以库伦苏木为主体的民俗旅游区,中部以特色农畜产品种养殖、商贸流通于一体的现代农牧业发展示范区,西部以清洁能源、采掘业为特色的产业发展区和南部集商贸、旅游、工业为主的城市综合服务区,实现旗域空间资源优化配置。 第二节 全力实施城镇更新行动
立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目标,以察右中旗创建文明县城为抓手,以科布尔镇为重点,稳步实施公共性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到2025 年新建公租房340 套,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户2446 户,改造老旧小区22 个,建筑面积35.23万平方米。加快对给排水及供热、气、电等地下管网的综合改造,全面推进供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增强城镇承载力。实施察右中旗热电联产供热工程,进一步整合供热资源,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提高管道燃气覆盖率。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系,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施科布尔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在铁沙盖镇试点推进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努力打造无废城镇。塑造良好的城镇整体风貌,建成居游相宜的精美小镇。完善城镇绿网体系、城镇静态交通系统,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车需求。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广绿色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按照75%的建筑节能标准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按照50%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韧性城镇、海绵城镇建设,完善防洪防涝设施、供排水设施、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场,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开展落实人防系统专项治理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协议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逐年补建人防工程,弥补人防建设短板。加强智慧城镇建设,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治理智能化水平。
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摸清外流人口底数,推动农村牧区人口向中心镇和重点镇集中,推进就地城镇化,承接转移劳动力。以农牧业人口市民化为导向,以进城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抓手,着眼推动农村牧区人口有序转移进城,促进人口转移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相适应。从规划设计、资源配置、户籍管理、土地流转、入学入园、入伍参军、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产业发展、就业服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打破体制障碍,建立更有利于促进人口转移的政策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牧区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保障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培育好本地就业载体并做好就业服务,促进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权益保障,打牢就业基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夯实保障基础。加强人文关怀,增强居民对就地城镇化的认同感,增强城镇包容性和承载力。
第十一章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第一节 完善便捷畅通交通网络微循环及静态交通设施建设。以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措施为指导,进一步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保证对外高速畅通,推进与京津冀、乌大张、呼包鄂城市群的联动发展;区间快速连通,注重与相邻旗县、首府呼和浩特、市府集宁区等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内部高效贯通,带动全旗工业、农牧业、旅游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便捷性,注重生态保护,避免公路建设对环境的破坏。构建“四横、两纵、四联、六出口”的骨架路网布局,积极争取白永高速公路尽早恢复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的升等改造工程,推进G335 科布尔至乌兰花一级公路、S209 线科布尔—大滩—乌兰花二级公路、S105 旗下营至科布尔二级公路建设。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145.3 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项目251.2 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改善提升项目28.6 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7.9 公里,农牧场通硬化路项目20.7 公里,联网路项目27.647 公里,到2025 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481.347 公里,使农村公路与骨架公路网得到有效连接,达到结构合理、功能明确、镇与辉腾锡勒景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基地的有效联系,促进产业要素有效联通。积极谋划实施察右中旗通用机场兼低空旅游飞行项目,完善察右中旗立体交通网络,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对外联通。
第二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利项目,重点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安全饮水工程、农业水价改革项目、中水供水管网改造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源地安全,实施水源供应保障工程,提升用水质量,彻底解决全旗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加快旗乡镇备用水源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大力发展节水设施农业为突破,推动滴灌技术应用,深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河湖水库堤防除险加固、河道清淤整治、抗旱应急水源地和山洪灾害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增强中心城镇防洪能力。
第三节 强化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得电力”水平。应继续积极争取电力项目可研立项、优化地区电网网架结构。继续加快已落地项目建设,继续实施10千伏及以下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工程,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电网安全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我旗清洁能源资源优势,继续推进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境内风电配套汇集送出工程。
第四节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前瞻布局,以智慧城镇建设为目标,加快实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5G 通信等一批重点信息网络工程,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化对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移动基站新建和改造,积极推进5G 网络商用,优化完善城镇覆盖,提升热点接入能力,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支持面向智慧矿山、智能电网、智慧医疗等重点行业开展5G 虚拟专网应用。扩容升级骨干网和城域传输网,提升网络传输承载能力和网间互通能力,加快IPv6、CDN、NGB 等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统筹运用有线、无线、卫星、微波等传输方式,一体化推进“智慧广电”网络服务进村入户。借助智能化的技术,与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电网等技术有机融合。考虑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第四篇 构建生态绿色产业体系
充分把握地区要素支撑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延伸扩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路,推进新旧动能有序转换,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步伐,着力构建以绿色健康、低碳循环、融合创新的生态绿色产业体系, 实现 “ 一产精、二产新、三产活 ” 的高质量经济发展。
第十二章 构建优质精细现代农牧业体系
第一节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化、全业品牌化等发展理念,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种原则,立足冷凉气候优势和纯天然无污染的自然环境本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四控”基础上发展旱作有机农业,突出种养结合式农牧融合发展,打造现代种植业产业体系和畜牧业产业体系, 围绕特色优势做优做强马铃薯、杂粮、冷凉蔬菜、肉羊肉牛养殖、禽类养殖等五条农畜产业链, 形成全域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打造“点状引领+组团推广+全域实施”的现代农牧业空间布局,形成以集体经济、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化联盟等规模化高效示范为引领,在种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带动农牧民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有机农畜产值。
第二节 做优现代种植业
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加强草业良种工程建设,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扩大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到2025 年,实现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10 万亩,提高优质粗饲料供给水平。扩大马铃薯、燕麦、藜麦和以红萝卜为主的蔬菜等种植面积,提高种植比较效益立足传统种植优势,到2025 年底,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3 万吨。
推动冷凉农业精品化发展。 立足纯天然无污染的自然环境本底,加大优质种质资源培育和引进能力,进一步扩大红萝卜种植面积,到2025 年,规模化种植冷凉红萝卜面积达8万亩。推进农牧业“三品一标”优势品牌建设,进一步夯实以胡萝卜为特色的冷凉蔬菜产业链,深化推出草原参红萝卜系列产品,通过优选胡萝卜品牌,面向高端市场,打造系列高端农产品。
强化马铃薯规模化发展。 响应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之都”的功能定位,提高现代种植技术覆盖面,扩大马铃薯高产创建种植区比例,推广马铃薯新品种、应用脱毒种薯、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高垄种植、膜下滴灌及喷灌种植、旱作地膜覆盖种植、全程机械化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及水肥一体化等各种技术服务体系,重点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施用技术,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和马铃薯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马铃薯气调库、1000 吨以上储窖建设力度,培育壮大现代仓储企业,扶持农户小型储窖提质升级建设,提高仓储能力和大型仓储企业经营实力。到2025 年,规模化种植马铃薯面积达到35 万亩,推出以马铃薯为特色的农产品,为持续延长马铃薯产业链奠定规模基础。
突出燕麦、藜麦等杂粮的特色种植。 立足地方气候条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旱作有机农业种植模式,到2025 年,规模化种植燕麦面积达到10 万亩,规模化种植藜麦面积达到4 万亩,积极申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燕麦、藜麦),做强绿色健康杂粮产业链,打造系列绿色健康杂粮农产品,为进一步打造以良种培育、规模化种植、燕麦粉、燕麦纤维素、燕麦肽、燕麦酒、燕麦方便食品等燕麦精深加工于一体的燕麦全产业链奠定基础,打造“燕麦之都”。 第三节 做强现代畜牧业的畜产品。优化肉牛、肉羊的空间布局,牧区引导发展现代生态家庭牧场,积极推进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半农半牧区积极推动饲草料种植加工,转变饲养方式,大力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方式,发展母牛、母羊繁育,鼓励集中专业育肥,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稳步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肉牛、肉羊出栏率。重点推进乌兰察布犇腾牧业万头肉牛养殖及精深加工、内蒙古祥河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万头肉牛屠宰分割厂及繁殖基地建设项目,实现肉牛育肥和标准化繁育落地,带动农户增收。以提升标准化为重点,推动高产、高效蛋鸡和蛋鸭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加快禽蛋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禽蛋市场供给和质量安全。坚持规模化与标准化并重,建设重组宏盘乡、科布尔基地,稳步提高全旗生猪饲养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生猪养殖水平,保障猪肉有效供给,实现生猪养殖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健全现代农牧业服务体系
规模化扩展、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扩大对小农户在种植、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提高“二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在食用农产品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到2025 年,“二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5—6 个。打造农畜产品品牌,提升农畜产品价值,重点打造“辉腾良谷”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培育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营销,提升我旗产品品牌的综合竞争能力,逐步把“辉腾良谷”打造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积极申报国家地理保护标志、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认证、乌兰察布市区域品牌打造计划,积极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知名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畜产品品牌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网上分销和批发交易,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平台,到2025 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 亿元,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1 万人。推进现代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加大信息引导产业发展力度;重点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确保质量安全信息化追踪;深入推进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产销衔接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农牧业抗风险能力,实现农牧业减灾促增收;强化公共防疫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节 夯实现代农业生产保障 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持续稳定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到2025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7 万亩,实施机械深松整地40 万亩以上,主要农田每3 年开展一次。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坚持因“水”制宜原则,推动“水改旱”工程落地,大力推广以膜下滴灌为主的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响应“马铃薯之都”、“燕麦之旗”、“红萝卜之乡”建设需求。积极发挥企业主体地位,加快推进现有马铃薯种薯繁育规模与档次,持续加大引导种业建设,鼓励精湛的科技人员与专业院校合作进一步提升主导产品品质和质量,通过品种试验示范、选育与杂交改良、提纯扩繁,实现良种化、纯种化。加快燕麦品种选育、红萝卜品种试验筛选等优良品种的选育,积极引进安格斯、西门塔尔肉牛,湖羊、杜泊肉羊等优良种畜与本地基础母牛、母羊杂交繁育,培育适合我旗气候特点的畜种。加大畜禽养殖粪污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力度,强化秸秆饲料化工艺,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种养结合模式。
第十三章 构建绿色高效新型工业体系
第一节 构建高质量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推进新旧动能转化,加快两化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加快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型产业同步发展,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壮大低碳能源产业集群、品牌提升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绿色转型新材料产业集群,形成科技含量高、循环效率高、附加值高、排放低的现代工业体系,着力构建“三集群,四基地”的工业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全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0 亿元,年均增长20%,“十四五”期间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力争创内蒙古名牌1~2 个。 第二节 巩固壮大低碳能源产业
道契机,加大对风能、光能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继续推进辉腾锡勒草原百万千瓦级风电场更新转移,大力打造230 万千瓦平价上网风电基地,积极推进170 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积极争取100 万千瓦级光热及储能、10 万千瓦风电供热项目、荒漠化生态治理20 万千筒加工及配套产业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动热电联产项目落地实施,适时合理发展氢能源,打造自治区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分散式风电供热项目,促进“煤改电”试点落地,加快建设科布尔镇清洁能源小镇,逐步推进全旗清洁能源供暖全覆盖,举全力打造成自治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利用示范旗、低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环境保护示范旗。 第三节 品牌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本土企业,引进一批国内知名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延伸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增效链条,实现循环增值、梯次增值、全链增值。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支持阴山优麦、京一根、蒙薯、犇腾、百川牧业、永富、祥河等龙头企业落实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品牌知名和产业集聚式发展,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牧户”的组织生产模式,持续提升农畜产品就地精深加工率和产品附加值率,做大做强有机健康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首都首府有机农畜产品供应保障基地。到2025家,使我旗的农畜产品加工率达65%以上。 第四节 绿色转型新材料产业
综合循环利用,推动佰特冶金、沁远合金等项目二期落地实施,稳步推进锰硅合金材料产业集群循环发展;围绕内蒙古辉腾循环金业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不断延伸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产业链,重点发展特种钢及制品、铜及铜制品以及下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德高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动石绒地板等新型建材产业的发展;立足本地方解石、石英等特色优势资源,依托牧星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研发和生产加工技术,积极推出富氧地板、净化器、远红外超导材料等新型生态建材和新材料,打造自治区新材料绿色发展基地。
第五节 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
极引进大数据企业项目落户中旗,大力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和大数据服务业,引进大数据服务企业,培育创新企业,突出发展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流通等核心产业,形成支撑乌兰察布市大数据发展的技术企业基地。以数据为核心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交易、数据银行、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进云计算产业发展,吸引云计算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服务企业入驻,鼓励网络运营企业、信息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参与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构建云计算全产业链条,形成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基地。 第六节 做实循环高效工业园区
夯实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的发展定位,依托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在优势,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在新型产业、环保净水新材料和新技术、石墨烯导电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高导电石墨块等新技术领域参与呼包鄂乌城市群的产业分工,着力建设自治区级智慧园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功能和承载竞争力,推动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架构,促进园区道路通达性。实施隆胜水库引水工程,满足园区企业集中供水,力争到2025 年保障供水能力达到1000 万吨。规划2 座燃气站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满足园区燃气和蒸汽供应。新建22 万、11 万和3.5 万变电站各1 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用电。推进园区热力管网建设,实现园区集中供热。
第十四章 构建融城促产现代服务业体系
第一节 优质发展旅游业
抢抓京呼高铁通车、集大高铁开工、北京-张家口举办冬奥会机遇,分享“高铁经济”、“奥运经济”红利,充分挖掘我旗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资源要素,秉持“城镇与乡村齐观,文化与自然皆游,鲜花共冰雪一域,康养融休闲一体”的旅游开发思路,打造集高山草甸生态游、食药康养体验游、地质研学游、乡村民俗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和冰雪旅游等七大产品体系,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以辉腾锡勒高山草甸旅游区和玛珥式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为核心,辐射带动科布尔镇及周边特色乡村,构建“国家地质公园+A 级景区+特色小镇+魅力乡村”的多节点融合串联的旅游开发格局。
重点实施景区提档升级工程。 提档升级辉腾锡勒景区至5A 级,通过实施草原围封工程,建设南北大门,进一步保护辉腾锡勒景区,配套建设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完善景区设施;进一步推出山地马拉松、山地自驾、攀岩等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积极引进滑雪、温泉体验等冬季旅游项目,策划草原避暑音乐节、草原那达慕、草原美食节等系列文化节庆活动,服务高山草甸草原四季深度生态游,引爆景区影响力,创响“鲜花草原”的旅游形象。立足乌兰察布国家地质公园获批契机,加强玛珥式火山口群保护开发,对基本设施进行保护性修复,建设保护设施,并实行围封等保护性措施,积极申创4A 级景区。
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升级工程。 围绕“避暑”、“蒙中药”、“燕麦”等主题元素,依托燕麦博物馆,大海滩、盐海子等亲水观光基地,民俗工艺品街、蒙中药等资源,打造“草原康养特色小镇”,推出以燕麦美食体验、农耕文化、避暑体验、蒙医康体等于一体的康体专题游。把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帮扶支持机遇,积极争取打造“保险小镇”,推出形成以培训、会议、特色会展为一体的特色金融商务专题游。推出围绕阴山优麦、蒙薯等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牧星人创新科技新材料加工等为特色工业旅游,丰富科布尔镇的旅游业态,增强游客游览时长,丰富旅游商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加旅游消费收入。
推动旅游融合发展。 深入挖掘察哈尔文化、游牧文化,加快推动库伦苏木民族风情体验区建设。深入挖掘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高标准规划建设草垛山特色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动生态观光农业、农家庄园、乡村花海等特色农业旅游项目和采摘观光旅游项目,带动周边村民就业,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引导游客亲身体验农业民俗旅游乐趣。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加快推动围绕巴日嘎斯太为基地的绥中地委红色文化旅游区建设,打造成为乌兰察布地区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推动库伦苏木北魏长城、辉腾梁西汉长城和广益隆古城的开发保护,推出针对青少年学生和科学研究人员的研学考古游,丰富察右中旗全域旅游产品体系。
结合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严格实施景区围封管理。加大旅游综合执法力度,重拳打击旅游区私搭乱建、破坏草场、违规经营等行为。进一步提档升级旅游文化服务,满足文化创意、营销策划、司礼服务等需求。
第二节 升级改造商贸服务业
用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消费升级。配套全域旅游业发展,以科布尔镇为中心,加快吉泰商业广场、镶兰假日酒店等项目建设,切实提升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档次和水平。积极尝试引进大型连锁超市、商超进驻科布尔镇,满足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的购物需求,提升科布尔镇旅游承载力。推动建设专业化商贸物流中心,鼓励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落地。积极提升商贸管理水平,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调控。积极对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争取察右中旗燕麦、藜麦获准商标注册,积极丰富旅游商品系列,满足旅游购买市场需求。 第三节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
建立健全本地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农牧业服务力度,加快制度创新,更好服务农民和农村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农牧民的服务力度。推动农牧业专业化保险、养老、健康医疗等金融服务。推进金融市场创新,优化金融服务供给,积极建设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服务,推动产融对接、投贷联动,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平台,不断扩大资金投放规模。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推动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优化金融市场法制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外汇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打造规范健康安全的金融发展良好法制生态。
抓住乌兰察布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发展大物流契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积极引进现代物流投资企业,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大宗工业产品物流和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满足我旗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争取接入商务部冷链物流监控平台。支持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保鲜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冷藏库、速冻区、保鲜区、冷藏、自动分拣、加工包装、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以察右中旗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皓远物流项目为牵动,做大做强以冷凉蔬菜、畜产品为主的冷链物流业,着力推动工业园区矿产品、工业品等生产性为主的现代仓储物流建设。推进社会物流整合协同行动,鼓励邮政、商贸、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合作建设城镇、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功能协调、运行顺畅、高效节约的现代物流体系,为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搭建平台。
第五节 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充分运用5G 网络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信息化服务发展能力,引进培育数据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企业,推进人工智能和产业融合,加强在农牧业、工业、能源、服务业等领域的数据应用服务开发和推广,减小与发达旗县间的差距。加强大数据对电子商务的支撑,推动电子商务在生产、流通、消费层次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介入,进一步扩大我旗区域公共品牌“辉腾良谷”的影响力;利用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加大新零售发展力度,构建线上与线下互动融合的社区电商体系。推动互联网+农牧业,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项目建设进度,实现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40%以上,年终线上销售额达到3600 万元以上。推动互联网+旅游,建立5G 旅游服务区,促进旅游信息交流,建立网上VR 虚拟体验馆,加大旅游宣介等内容。
第五篇 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动力
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全力塑造发展新优势,让新动能成为引领我旗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建立政府科研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持续加大科研投入。
第十五章 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第一节 构建现代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加大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与开发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促进科技技术产业化、规范化应用。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全力塑造发展新优势,让新动能成为引领我旗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引进一批成长型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发推广低碳清洁能源、新材料绿色转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成果和旱作燕麦、胡萝卜、马铃薯等现代种植业生物育种共性关键技术,推动旱作农业种子工程在旱作种子选育上取得实效。 第二节 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引导和支持产业园区和各类企业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到2025 年,在作物学、畜牧学等学科和领域争取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 家。围绕我旗特色优势产业,依托阴山优麦、清犇牧业、牧星人等龙头企业,在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遗传育种、乳制品等领域,深化与国内、自治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间的合作交流,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产学研一体化,整合优化各类平台载体,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我旗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围绕我旗“一区两园”扩容提质和主导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在园区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打造成为全旗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园区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工艺设计、技术改造等适用产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和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供给、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为推动新型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发展新动能。培育和发展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依托、科研院所为支撑,推动建立“专家大院”、“科技小院”多种农牧业技术推广新模式。
第三节 完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
制定出台“科技兴旗”激励政策,完善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认定评价机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旗级财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质押,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多方投入新格局。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能力,加大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知识产权违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维权援助体系,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服务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节 组织实施质量强旗战略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到2025 年,主要农畜产品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 90%以上,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第十六章 大力实施人才强旗战略
第一节 构建多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旗”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更高质量实施人才工程计划,加大对我旗“高精尖缺”人才和青年人才倾斜支持力度。选拨“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人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人选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511 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重点推进“1230”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优化和完善我旗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第二节 加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紧扣冷凉蔬菜、杂粮、现代畜牧业、新能源、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发展需求,加快培养、引进、聚集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团队。依托自治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推广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探索“研发在北上广、转化在察右中旗”引才模式,积极构建“人才飞地”。组织实施“鸿雁家园”计划,聚拢察右中旗户籍人才资源,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强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支持科技服务、农技推广机构和企业合作社等机构申报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贯彻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措施,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和管理,构建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制度。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第三节 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每年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和企业岗位技术能手培养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技术革新和创新、创造能力。加快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建设。做好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
第四节 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调动、职称评聘、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着力解决艰苦边远苏木乡镇和基层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完善激励约束和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推进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和分类改革,做好改革中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篇 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需求侧管理,激发投资和消费,打造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育先机、开新局。
第十七章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第一节 积极融入 “ 一带一路 ” 建设
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借助地处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周边区位,培育泛口岸经济,加快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健全促进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 第二节 全方位拓展周边区域合作
坚持服务首都、借力首都,更加积极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入构建京蒙合作平台载体,积极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坚持依托首府、融入首府,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呼包鄂与乌兰察布协同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相互衔接、供应链协同相融、生态共建共保。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共赢,拓展国内泛区域合作,积极承接国内重点城市群产业转移,抓住国家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机遇,建立产业转移项目库,大力引进产业延链补链融链、升级项目特别是整体转移、协同转移项目,吸引更多高端产业链落户。推进市域产业园区合作,采取“企业组团”和“政府间协议”等方式,探索合作共建、托管建设等新型合作模式,打造“飞地园区”,发展“飞地经济”,打造“园中园”和“共建园”,探索“资源+资本+技术”区域合作模式,促进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
第十八章 高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第一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高标准建设投资项目库,动态完善在建、拟建、储备“三个清单”,健全推进和保障机制,形成梯次滚动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公路网,形成对外大联通、对内大循环的公路交通格局;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支撑能力,推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电力落地项目建设,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因地制宜构建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力争在2025 年实现招商引资协议总投资达到33 亿元。 第二节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实施消费升级行动,促进消费绿色健康安全发展,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型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吸引更多需求和消费,推动更多优质产品、优质服务走向全区、走向京津冀。提振传统消费,鼓励餐饮住宿、商业零售、文化娱乐等行业开展各类优惠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培育新型消费,拓展“互联网+消费”新空间,培育定制、体验、智能、绿色等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红经济和直播带货,推广不见面服务、无接触交易。开拓城乡消费市场,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完善社区便利店、便民市场等消费设施建设,推进成熟商圈提档升级,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扩大电商、快递进农村覆盖面,有效解决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扩大节假日消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创建放心消费城市。 第三节 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完善绿色流通发展机制,统筹推进硬件和软件、渠道和平台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破除妨碍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降低企业流通成本。加快推进物流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物流网络内外联通、信息互换、业务处理安全高效,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健康发展,打造一批大型商贸龙头企业。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第七篇 释放机制体制改革活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全市改革部署,推动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释放改革创新红利,不断赢得高质量发展主动权。
第十九章 强化营商环境建设
第一节 深化放管服改革
对标国内先进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制度规范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果。
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聚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面临的严重困难,明确改进措施,积极推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村级便民代办点”、“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等创新举措,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化解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的“肠梗阻”问题,全面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精准性、时效性,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服务平台体系,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实现“一网通办”、 “一窗通办”、 “跨省通办”,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 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打破阻碍统一市场运转的体制机制障碍。 运用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遵循市场规律,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破除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增添动力。 第二节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利用自治区、市互联互通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实现“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查询。全力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社会治理模式,依法依规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进一步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事务、便民惠企、行业监管、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政府自身建设等应用场景的数据共享开放,推动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和主动公示型等六类信用承诺的广泛应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典型选树,让信用成为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二十章 深化市场化改革
第一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
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科学、合理、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征收。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完善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市场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股权交易、发债等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扩大多渠道融资规模。 第二节 加快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落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本运营、监督问责等监管机制。加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第三节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股权融资。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国家市场准入政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优化重组。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底线。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执行机制、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第二十一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等分配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指导制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坚持多劳多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健全农牧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和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活力。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稳定农村承包地和牧区草场承包制度,在保持现有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落实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政策。推动农村牧区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合。建立土地征收中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牧区土地征收试点。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施农牧业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集体收益权等抵押担保贷款机制,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探索建立旗级服务平台参与“两权”抵押。推进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入股分红、资源开发、服务创收、资产盘活、土地流转、兴办实体、发展乡村旅游和现代农牧业等村集体经济形式。积极发展农牧民股份合作,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能,发展壮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健全完善乡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推动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利用,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到2025 年使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采取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到2025 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75%。开展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
加快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和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加强科技特派队伍建设,实施“能人返乡”工程。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规范农业保险,提升服务“三农三牧”能力。 第三节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搭建政府采购一张网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办理。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建立纳税大户、税收增长大户的表彰奖励机制,营造良好的财源培植环境。
第八篇 协力构建文明察右中旗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第二十二章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健全和完善正确舆论导向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建强用好旗融媒体中心,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权威信息发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统筹管理能力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旗、乡网络舆情信息预警综合研判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特殊节点和重要事项监测,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守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底线。
第二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学习教育,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激励干部群众奋发有为。不断完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
第二十三章 繁荣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
第一节 增加公共文化体育供给
提高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场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标提质。继续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新建22 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改扩建部分村级文化活动室,提升乡村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与时俱进拓展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新应用,转变自身角色、拓展传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充分吸引青年群体的关注,增强文化活动影响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艺创作,更好地服务人民。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坚定文艺发展的政治方向,强化原创质量,探索群众生活点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作留得下、传得开、接地气的文艺作品。组织乌兰牧骑编创人才与旗内知名编剧深入基层开展创作采风,推广创作二人台、三句半和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扩大宣传范围,精准传递政策,坚持加大加强惠民演出质量。以全面建设服务体系为重点,体育设施建设有新的突破,到2025 年全旗体育用地城镇达到人均2 平米以上、苏木乡镇人均1.6 平方米以上的用地标准,各乡都有篮球场,健身广场,体育综合活动室,85%以上的嘎查村建有篮球场、健身路径和室内乒乓球为主的全民健身活动站。全民健身普及程度进一步提升,到2025 年全旗体育人口达到70%以上,中小学生100%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竞技体育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位居全市前列,到2025 年全旗社会体育指导员力争达到千分之四。城镇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学校体育、行业体育,整体水平明显进步。 第二节 持续推进红色教育事业
发展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传播红色革命文化。立足察右中旗乌兰哈页苏木国家一级革命老区的特殊背景,以绥中地委纪念馆为依托,对附属战地医院、被服厂、抗战老区学校进行扩建和维护,建成绥中抗战红色教育基地,弘扬老区精神,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鼓舞老区人民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帮助老区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大力发展乌兰牧骑事业,实施乌兰牧骑惠民演出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乌兰牧骑演出宣传、辅导创作、创新综合服务、文化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功能,将乌兰牧骑打造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红色文艺轻骑兵”。推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志愿服务常态化,重点突出“三送三问”,探索开展活动的长效机制。扩大草原那达慕、乌兰牧骑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影响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神文化服务。 第三节 保护和传承好文化遗产
继续加强文物保护。依法对我旗境内现存文物进行保护,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库伦苏木北魏长城、自治区级保护文物广益隆古城、元山子戍堡、五道沟西汉长城及障城、大阳卜子障城、永生堂障城、立兔庙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地段设置高清监控设备,设立围栏,重新设立标识和保护标志牌,建立全天候动态监控机制,切实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力度。对所有市级、旗级保护文物建立保护制度,加强定期巡查。实施历史古迹保护性修复工程,秉持以开发促保护的原则,积极开发历史文物旅游景区,进一步丰富全旗旅游资源,采取必要措施,建设保护设施,加强日常保护。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梯次推进,平均每年申报市级以上非遗保护项目不少于一件。 第四节 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体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新媒体、微电影、微视频等新兴产业,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互联网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蒙古包营造技艺、蒙古族服饰和工艺品、蒙古族奶食品等民族特色文化和产品的品牌价值。着力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扶持和引进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做强体育产业。健全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促进草原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在黄花沟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攀岩基地、冬奥会训练基地、滑雪场基地、青少年户外营地等野外训练营地项目,增强旅游参与度。以辉腾锡勒高山草甸草原为主体,全力打造彰显地区特色体育旅游品牌,打造以观光、度假和养生、户外运动为主线的户外训练营地。
第九篇 提升人民生活福祉
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方向,解决好关系群众安居乐业、安危冷暖的实际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更高质量。
第二十四章 确保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第一节 扩大就业创业规模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贯彻实施“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着力解决我旗产业项目带动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者就业观念落后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着力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旗乡村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做到苏木乡镇(园区)所有嘎查村有服务站、有专职人员、有场所(服务大厅)、有工作经费,有待遇,能正常开展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基础性台账,和人力资源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对劳动力资源的“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至2025 年,新增城镇就业600 人/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第二节 拓宽就业渠道
开展多层次劳务活动,促进转移就业。加大多媒体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支撑,结合“春风行动”、“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劳务协作招聘会,加强京蒙劳务协作。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把招聘活动拓展到苏木乡镇(园区)、嘎查村(社区),强化岗位信息多元化推送服务。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以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积极鼓励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注重引进人才领办创办企业,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到2025 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00 人/年,创业培训100 人/年,劳务输出3.6 万人(次)/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以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等创业者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增强就业创业的稳定性;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见习等各项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拓展就业失业登记渠道,抓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实名制动态管理,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扩展和完善服务功能。清理整顿非法中介,加强职介机构监管,持续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章 筑牢社会保障体系根基
第一节 推动社会保障扩面提质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力争2025 年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全覆盖。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对接工作。继续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广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实现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与市级统筹对接工作,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大力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的便民惠民新载体。
第二节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稳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根据不同群体的救助需求,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供多元化、针对性救助服务。加强妇女、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对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救助保障。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稳步提高补贴标准。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和社会化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旗19 个80 户以上的幸福院实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新建5000 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一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和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推动“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不断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逐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体系。全力实施中心敬老院和宏盘区域性敬老院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加强服务设施软硬件建设,让真正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受到有质量的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集中照料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机制。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真正打通和盘活养老服务资源与医疗服务资源。
全面深化殡葬改革。 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设施,逐步有序规范殡葬行为,到2025 年全旗实现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城乡全覆盖。鼓励以嘎查(村)为单位或相邻的多个嘎查(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多渠道增加殡葬服务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等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进一步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创新慈善捐赠载体和方式,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筹措资金和公益金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出台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和社工服务机构培育,更好发挥专业服务作用。
第二十六章 增强公众健康服务能力
第一节 构建坚强公共卫生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设鼠疫流动监测点,启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新冠肺炎、鼠疫、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慢病防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卫生应急中心,提升应急队伍和鼠疫等重大疫情防控人员的防控救治能力。加快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PCR 实验室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配备相关医疗设备。实现全旗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实施意见》,强化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第二节 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进一步强化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强医院管理、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发展,升级旗医院为二甲综合医院,完成医院传染病区及疾控应急体系实验室建设项目。突出“旗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发展理念,构建以旗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人、财、物统一管理及预防为主、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三级联动的旗域内新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进建立医联体等,把技术传到基层。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工作,通过云病历、云影像等促进医疗机构间诊疗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健全完善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与旗直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的对接,达到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双提升的效益。 第三节 促进蒙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重点支持蒙中医院建设,促进中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水平,加大重点专科和优势病种建设力度。加快医药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蒙药制剂质量提升,争取蒙药制剂室建设项目,保证临床用药需求。继续加大蒙医药馆建设投入,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蒙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夯实基础人才队伍。做好老蒙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和优秀蒙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造就一批蒙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建设平台,通过开展义诊、学术交流、技术协作等形式不断加强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蒙医药学会作用,及时挖掘、推广蒙医药传统治疗技术,拓展蒙医药事业发展。 第四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动“三医联动”机制为引擎,加快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鼓励公开引进聘用院长,配强医疗机构领导班子,严格以经济管理为重点的医院运营管理,提升医院管理的能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扩大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自主权,打造一支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合理的本土医疗卫生队伍。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改善苏木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强化全科医生和村医队伍建设。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五节 推进健康察右中旗事业
全面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强化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抓好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巩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提高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扎实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提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级,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促进妇幼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十七章 保障教育公平普惠质量
第一节 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创新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托幼、育幼保障,全面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市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全旗中小学布局,持续改善各学校办学条件,补齐发展“短板”;扎实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并向农村牧区延伸,共享国家、自治区、市三级远程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按照初中狠抓“合格率”、 高中“从入口看出口”的质量评价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积极投身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及高效课堂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中小学校园足球普及和运动场改造提升,改进学生学习环境。到2025 年,全旗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推动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在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过渡期双语教师补充机制,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优质师资储备计划。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民族教育管理提升工程,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教育质量。 第三节 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和调整课程专业设置,围绕旗域主导性的特色产业来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性人才。积极与国内大专院校、知名企业合作办学,培养输送更多专业知识紧缺性人才。要采用边学习边生产实践的教学方式,推动职业教育向更快更好发展。 第四节 增强教育质量保障
优先保证教育经费、师资,实施“教师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全市教师招考、全旗高层次人才引进、免费师范生安置等方式,逐步解决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确保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特殊教育应收尽收。继续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第五节 建设学习型社会
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衔接沟通,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 年。建立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实现四级办学体系全覆盖。建立起支撑终身学习的远程教育数字化资源和在线学习服务平台,积极开发特色课程资源。组织全民学习周、全民读书月活动,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进全民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体系社会化。
第二十八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一节 优化生育政策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常住人口稳定在12 万人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8 岁。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 第二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按照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部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减缓人口增长率下降趋势。建立健全拴心留人政策体系,留住适龄劳动资源,引导域外人口流入,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实施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提高实际劳动参与率。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老年健康等多元服务业态,发展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坚持家庭承担养老为主体,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的管理和维护,全面落实管理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水平。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保障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切实解决老年人应用技术困难问题。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第三节 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资源配置对儿童基本需求的高度优先。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提升儿童营养及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严厉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四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全方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平等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培养女科技人才,高质量促进妇女成长成才。积极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妇女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的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增强妇女生育保障能力,提升生育水平。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加强特殊困难妇女群体民生保障。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 第五节 支持家庭发展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深入开展婚俗改革,倡导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建设。
第六节 提高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
加强残疾人保障制度建设,着力办好残疾人民生实事,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残障儿童教育康复和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力度,最大限度保障残障儿童和广大残疾 人的学习、康复和生活合法权益。积极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水平。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健全旗、街道、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做到应补尽补。 第七节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加强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青年就业服务,推动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
第十篇 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把团结稳定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铸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第二十九章 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第一节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提高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推进党政军警民同守共建、守边固边。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纯洁党的队伍。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源头防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监督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防范化解经济风险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密防范和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和党的自身建设等领域风险。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加强债务化解统筹协调,严控新增债务,全力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危化品、环境、生产、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抓好粮食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节粮减损,全面提升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筑牢粮食安全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完善能源产供储输销体系,切实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第三节 守住公共安全关口
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重点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鼠疫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压实各层级监管部门、各行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全面加强火灾、旱灾、雪灾、洪灾、沙尘、地震、地质灾害、鼠虫病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防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重点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和“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切实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第四节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严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全程监管,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和检查预警,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危险废弃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协作和风险防控、物质保障、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抓好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各项工作;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配备,做好配套管理与维护保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以火灾形势稳定为基础,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做到行业部门标准化管理、平安社区创建及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标,杜绝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以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完成综合训练场地及市政消火栓建设。以提高灭火救援专业化水平为抓手,全面推进消防救援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达标。以提高实战打赢能力为目标,成立“黄花沟”旅游景区山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构建服务保障全旗跨越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
第三十章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第一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统筹抓好民族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条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教育、中国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教育。以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加强干部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勇于同一切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行作坚决斗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完备的课程体系,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养成、课堂教学、校本课程、校园文化、教研工作、班队建设、艺体科技、寒暑期社会实践等教书育人各环节和全过程。 第二节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苏木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加强民族领域思想理论和阵地建设,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旋律。建设“守望相助好家园”。建设多民族共居和谐社区,形成各民族和谐共处、团结友爱、邻里互助密不可分的共同体。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基本载体,组织开展“守望相助好家园”建设活动。鼓励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在民族地区生活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语言通”促进“民心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建设。以草原轻骑兵—乌兰牧骑为主线,打造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定期召开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同级劳模待遇。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的事迹和精神,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三节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强化民族法治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观念。加强蒙汉双语司法队伍建设,提高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草原110”服务水平。畅通各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一章 推进法治中旗建设
第一节 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畅通民主渠道,实现行政嘎查村(居)民会议、行政嘎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行政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商组织全覆盖。完善行政嘎查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第二节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扬“枫桥经验”,建设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民商事案件全流程管理,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快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专职行政复议工作者队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规范发展。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执法信息共享,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品质服务大局成效。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建设,为人民群众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第三节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原则。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加快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打造察右中旗廉政法治主题展,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知识考试制度。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第三十二章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入开展平安察右中旗建设,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以防范和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重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我旗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第二节 完善一核多元协同共治体制
完善党委领导体制,构建区域化党建共建联合体,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核心作用。完善政府负责体制,推进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加强公共财政保障和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社会治理能动作用。完善公众参与体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队伍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队伍融合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旗户籍人口的8.4‰。
第三节 优化社会治理总体布局
健全维护政治安全和边疆安全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反奸防谍工作机制和边境边界联动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方针,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延伸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涉枪涉爆等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区域犯罪。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建一体的“大防控”格局。
完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有效抵制意识形态网络渗透,坚决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深化网安警务室等建设,依法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监管。加强跨区域合作,深入打击整治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网络犯罪。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开展网络违法信息巡查和违法网民警示教育,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体系。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推动落实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和包案制度,着力解决民生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解决机制,建立矛盾纠纷防范调解中心、在线矛盾化解平台,巩固充实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加强农村牧区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嘎查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抓好“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全面加强行政嘎查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行政嘎查村“两委”干部结构,不断强化“行政嘎查村”两委政治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行政嘎查村“两委”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真正建强行政嘎查村“两委”干部队伍。高质量发展农村牧区党员。注重培养发展45 岁以下、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农村牧区青年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中的党员,不断强化党史教育、党性教育,努力培养成为农村牧区发展致富的领头人。 第四节 推进三治融合治理方式创新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完善执法机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实施旗级机关、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司法所为主导,完善苏木乡镇社会治理(综治)中心建设,实现驻社区、行政嘎查村警务室和法务室全覆盖。有序推进全旗公安机关“大数据+网格化”社区警务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蒙汉双语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发挥自治能动作用。依法明确基层自治边界、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合理确定其权责清单,实行社区、行政嘎查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进社区、行政嘎查村居民自治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落实“五民主三公开”,推行行政嘎查村社区契约化管理。规范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探索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有机融合模式。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积极引导行政嘎查村社区推进道德模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广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立道德积分奖励机制,开展“身边好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节 加强智能化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智能化治理法律和标准体系,提高对新技术可能带来风险的防范应对能力,创新智能化治理方式,推进智能化治理深度应用,提升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精准化水平。注重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促进智能化治理健康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按需增加网络带宽,支持IPv6 接入。加快政务外网、政务内网和公安视联网整合利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推进政务云建设,已建政务信息系统逐步向政务云迁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统一要求,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网上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配合自治区加快形成三级政务办公联动运行的要求,逐步构建智能化、规范化、集约化的办公业务协同体系。推进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检察、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提升政法系统执法办案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编制及动态调整监管事项,开展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等,增强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
第十一篇 健全规划的实施保障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现我旗宏伟发展蓝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统筹调控能力,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十三章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第一节 发挥党统揽全局作用
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等群众团体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崇尚实干意识,发扬“蒙古马”精神,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把精力、才智、目标锁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持续治理“庸懒散”,坚决打通“中梗阻”。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党管人才责任,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为规划实施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以求真务实的领导作风带领干事创业,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落地见效。
第三十四章 强化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构建统一规划体系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政府各部门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察哈尔右翼中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按照《察哈尔右翼中旗“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要求,加强规划编制、衔接、评估等制度管理,保持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由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旗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实施台账,全程推动、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各苏木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逐项落实,建立分工责任制,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各苏木乡镇、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配置效率,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各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实施,及时向批准机关报送规划实施情况,并报送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上级对口部门备案。 第三节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本规划由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时监测。组织和督导各类规划编制主体按时开展本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五年总结,中期评估报告要提请旗人民政府审议。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各级牵头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批准机关报告,同时抄送上级发改部门备案。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各类规划。经中期评估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必须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由旗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旗委通过报人大审议后批准生效。发展规划修订后,相关各类规划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建议,经与发改部门衔接论证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四节 强化规划考核监督
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把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入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旗人大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
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和相关媒体报道等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改革动力、凝聚民意民心,强力推进纲要文本政策解读,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建设民富旗强的现代化察右中旗是我们的奋斗方向,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实现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