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东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
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6 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东乌珠穆沁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现代化新牧区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的统一部署,深入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准确研判“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把握在新形势下践行新发展理念,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举措,对于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凝聚全社会共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第一章 把握现代化建设新机遇
第一节 主要成就
过去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十三五”末,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44 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29.8%,年均增速3.5%;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8.09 万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累计安排500 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02 项,完工143 项,完成投资90 亿元;财政总收入累计达到30.98 亿元;在努力降低“三高一低”的情况下,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2015 年的30.4∶39.2∶30.4 演进为2020 年的32.6:33.7:33.7。初步形成了以畜牧业为基础、有色金属采选冶为支撑,煤炭综合利用、油气开发、文化旅游、生物科技、肉食品加工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畜牧业发展步伐加快。“减羊增牛”成为广大牧民增收致富的自觉行动,五年来,羊存栏压减60.4 万只,下降至“十三五”末的108.6 万只;牛存栏增加4.08 万头,“十三五”末达到9.52 万头。持续推进品种改良,乌珠穆沁羊核心群达到270群,标准化畜群达到2600 个、种公羊集中管理群达到127 群。高端肉牛养殖规模位居全盟前列,盟级良种肉牛核心群达到24群,蒙古牛核心群5 群,培育建设良种肉牛繁育基地10 处、种牛场2 处,建设蒙古马保种场1 处、蒙古马保种核心群30 群、蒙古马家系保护试点8 处。产业经营主体质量不断提升,智慧家庭牧场典型示范效应逐步显现。积极推进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畜产品品牌效应不断增强,乌珠穆沁羊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双认证”通过自治区现场评审,成为国家重点优质良种畜繁育基地和国家重要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新型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全旗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 户,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67.83 亿元,工业对财税的贡献率达88.7%,较“十二五”末提高1.7%。煤炭扩产能、技术改造等顺利推进,查干陶勒盖煤矿矿区规划环评通过技术审查,总体规划按程序报批。全旗有色金属日采选能力达到1.2 万吨,花脑特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建成投产,呼布敦陶勒盖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勘探竖井建成,乌兰陶勒盖东、1017 高地等一批多金属项目前期有序推进,石油开采项目产能达到每年50 万吨。不断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完成整合,15 家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园区,活畜加工能力得到持续提升。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成为锡赤通经济区重点建设六个园区之一,同时被列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锦能2×2.5 万千瓦背压机组项目外围工程开工,8 万吨铅冶炼和10 万吨锌冶炼项目启动技改前期工作,北方华锦项目实现资产划转地方,园区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平台初步搭建成型。
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显现。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被自治区评为休闲农业与牧区旅游示范旗县。乌里雅斯太山景区改造和乌珠穆沁游牧文化体验基地建设顺利推进,升级改造牧人之家16 处,乌珠穆沁部落被自治区评为五星级牧区旅游接待户。五年来累计接待游客216.7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6.52 亿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进淘宝、京东、乐村淘等知名电商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达到1.77 亿元,成为全盟首个科技创业园区类服务业集聚区,额吉淖尔制盐入选全区百强品牌,金融、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推进。
二、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基本思路,“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2 亿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165 户568 人全部脱贫,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助学政策实现全覆盖,贫困学生实现零辍学。通过强化产业扶贫和落实扶贫医保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增收1500 元左右,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安全饮水、住房安全、义务教育、生活用电等方面实现全部达标,贫困发生率实现全面清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脱贫质量全面提升。
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围绕能源综合利用、冬季清洁取暖、“三高”行业清洁化改造等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对燃煤、供热、排污、金属采选等行业监管和整治,五年来,累计投入2.7 亿元,完成地质环境治理面积3.62 万亩,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辖区内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建成全天候大气自动监测站,采选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未履行草原征占项目实现全部销号。
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落实“1+8”重大风险隐患防范机制,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按照“把握总量、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工作思路,累计化解政府债务32.79 亿元,其中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6.79 亿元,实现无分歧账款“清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鼠疫、非洲猪瘟、新冠疫情防范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人民生活的质量显著提高
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十三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 年的30811 元增长到2020 年的42308 元,年均增长4.84%,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 年的23843 元增长到2020 年的34899 元,年均增长6.35%,居全区牧业旗第一位。
社会保障能力逐渐提升。全旗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支比率达到9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85%,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救灾救济工作和扶困助残工作不断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投入逐年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学前入园、小学阶段入学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34%。持续推进“健康东乌”建设,基本建立起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院建成投入使用,蒙医院病房楼和制剂室建成。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阿音奈牧区养老园区改建项目建成具备运行条件,我旗荣获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和“卫生应急规范旗县”称号。妥善安置退役军人、转业士官,妇女儿童、广播电视、档案史志、红十字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理效果显著。深入推进“平安东乌”“法治东乌”建设,构建“综治乌日特”和“四所联调”矛盾调解机制。全面落实“两金三制”,着力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狠抓牧区防灾减灾工作,持续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提升食品药品、消防、交通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旗社会和谐和边疆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
四、高质量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478 公里,运营铁路达到405 公里,北通蒙俄、南达锦州港和曹妃甸的欧亚新通道基本形成。公路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新建国省公路187.5 公里,建成牧区公路582 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2708 公里,边防公路有了一定发展,公路客货运量明显增长。民用运输机场选址、飞行程序获得批复,军地协议通过中央军委审查。畜牧业长期稳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旗牧区水源井达到3616 眼。牧区信息基础设施大为改观,苏木镇所在地移动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无线、有线、微波、卫星相结合的信息传输网络和通信系统。积极推进城镇、牧区和边区电网改造,生产、生活电力保障得到改善。
投资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台了《东乌珠穆沁旗园区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端锡林郭勒建设,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投入使用。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实现在线报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短至87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 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全面推广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嘎查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成功参与“3+3”论坛,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落实锡赤通经济区规划布局,与蒙古国东部三省和京津冀、锡赤通等地区的合作往来更加密切。启动实施“边境之窗”建设工程,成功举办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首届边民互市贸易商品交易会和中蒙博览会。深入实施“三互”通关改革,清理口岸涉企收费项目,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启动铁路口岸申报、跨境铁路建设前期工作。旗贸促会当选第四届内蒙古国际商会理事单位,获得ATA 单证册业务授权,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旗县级可办理ATA 单证册的签证机构。口岸进出境人员、车辆逐年提高,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累计进出口货物达到595.64 万吨,进出口货值超过36.85 亿美元。
五、生态与环境质量更加靓丽
严格落实草原生态奖补、草畜平衡等制度,全面实施“三牧”政策,高质量实施沙地禁羊、沙源治理、乌拉盖河源水源涵养林和地质环境治理等工程,沙地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50%以上,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了27%,牧草平均高度达到36.9 厘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01%。75%以上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实施东乌珠穆沁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东乌珠穆沁草原、乌拉盖草原入选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阿尔哈达矿业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矿山,成为全盟首家5G 多金属矿山企业,花脑特多金属矿、额吉淖尔盐场、锡林融冠矿业、钨矿、乌尼特煤矿等六家矿山和中石油、宏博、中康等三家油气开采区,顺利通过创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审,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河湖常态化巡查和“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7 平方公里。完善了全旗地下水监控平台,强化了地下水资源管理。
六、城乡协同发展呈现新局面
城镇品质日益提升。全面落实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控制外延、丰富内涵、突出特色、生态宜居”的理念,五年累计投入21.2 亿元,高质量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形成“六园一湖一中心”的空间布局,城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07%、32%和31.53 平方米,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和“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以嘎达布其镇为主体申报“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试点建设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
牧区振兴扎实推进。制定了牧区振兴规划,牧区集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无集体经济的嘎查实现清零,嘎查集体经济收入100 万元、50 万元和10 万元以上的分别达到1.6%、11.6%和67.8%。启动实施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牧区人居环境整治“1+6”工程,持续推进牧区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牧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被国家农业农村部确定为首批全国牧区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深度演化,加之全球疫情大流行,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将给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多不确定因素。虽然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总体态势依然向好,但是经济运行稳中存忧,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且这些因素都会向我旗传导,影响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和经营信心。所以,“十四五”期间必须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和新任务,立足旗情,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更高质量发展。
一、比较优势
资源优势。我旗地处锡林郭勒大草原核心区,资源富集,拥有优质天然草牧场面积7100 万亩,草原可利用面积占全区的6%,天然野生植物890 余种,年产优质天然牧草3 亿公斤。煤炭资源远景储量600 亿吨,石油远景储量3 亿吨,已查明各类金属矿产40 多种,是东北地区能源接续地之一。我旗是最具魅力的传统游牧文化传承地,宝格达乌拉和东乌珠穆沁、乌拉盖两大草原已列入国家森林和草原自然公园,乌拉盖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卓有成效,加之国际性常年开放的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构成了得天独厚的民俗风情游和跨境旅游的优势。
市场与政策优势。绿色、健康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特色旅游、绿色食品、健康养老等需求强劲,为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种养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东乌珠穆沁旗享有边疆民族地区、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等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制度奖励补贴等政策落实,使政策叠加效应更加明显。
口岸优势。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是国际性常年开放陆路口岸。2008 年被自治区确定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2009 年被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三条通疆达海通道之一,2020 年中蒙两国签署协议,共同推动口岸铁路建设。口岸对内辐射东北、华北,具有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地缘区位优势;对外辐射矿产和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的蒙古国苏赫巴托省、东方省、肯特省,既是蒙古国、俄罗斯便捷的出海口之一,又是京、津、唐地区通往俄罗斯、蒙古国最便捷的通道。
二、发展瓶颈
过去五年,既奠定了未来发展的基础,但也有许多制约因素和发展难题,有待“十四五”时期继续攻坚克难。
水困行难突出。水资源总体缺乏,工业、牧业对水资源依赖度较高,除保证生活、生态、畜牧业用水外,可提供工业用水极其有限,制约着产业扩张。铁路、公路等级偏低、通达受限,设施较为陈旧,不利于区位条件的发挥和资源要素的交流。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内外联系较为困难。
产业发展低端。产业规模总体偏小,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高。畜牧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工业“三高一低”经济增长方式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总体上处在产业链的上游、价值链的低端,带动力强、投资大的工业项目支撑不足。非资源型产业规模小、层次低、竞争力不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充分,转型升级任重道远。
财政收支矛盾。财政收入“造血”能力不足,化解政府债务和重点民生事业等刚性支出压力巨大,保基本与惠民生、促发展均存在较大缺口,收入规模和增速均弱于支出,收入压力和支出刚性的矛盾加大。
园区发展滞后。工业园区布局散、乱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基础设施“七通一平”没有完全达到,土地利用率偏低,吸附和承载产业能力偏弱,集中集聚集约效应显现不够,重大项目接续乏力,尚未形成循环经济体系,需要在建链、延链、强链和构建产业集群上下更大功夫。
创新人才缺乏。人口流失严重,劳动力素质不高,党政机关、专业技术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都出现短缺现象,尤其是高级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吸引人才较为困难,创新发展能力较弱。
营商环境欠优。与发展较快地区比较,还未建立起优良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从业环境、开放环境,广大干部的法治思维、服务意识、专业素养、行政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发展机遇
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机遇。“十四五”是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窗口期。东乌珠穆沁旗作为国家和自治区划定的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将在实施重点生态工程、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得到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有助于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之路,实现绿色转型。
西部大开发与东北振兴的机遇。国家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做好大开发、大开放、大保护、大安全四篇文章,既指明了东乌珠穆沁旗更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更孕育了在生态修复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等领域的重大发展机遇。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为东乌珠穆沁旗深度融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机遇。
国家重大战略调整的机遇。“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国际国内“双循环”新格局的构建,有利于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 ” 扩大双向开放;国家实施“两新一重”工程,将注入崭新的发展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国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扩大有效投资,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将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国家更加强调粮食安全,国家《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必将为东乌珠穆沁旗畜牧业向现代化方向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全国兴边富民重点旗和省部共建社会主义新牧区试点旗的机遇。东乌珠穆沁旗是全国兴边富民重点旗和省部共建社会主义新牧区试点旗,抓住这些机遇,有力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和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必将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畜牧业发展以及推进民族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四、发展挑战
发展整体落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东乌珠穆沁旗仍然属于欠发达旗县,受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和疫情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加,以畜产品和能源为重点的产品输出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国民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速呈现下滑局面。
生态环境总体相对脆弱,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东乌珠穆沁旗仍面临着生态环境本底条件相对脆弱与产业发展主要依赖资源开发带来的矛盾,特别是中央制定的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必然强化碳排放总量和结构性指标约束,倒逼产业加速绿色化转型,从而使我旗节能减排压力不断增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上仍处于爬坡过坎的阶段,环境风险不断增大。
区域相互竞争加剧,差异化发展难度较大。东乌珠穆沁旗周边地区多个旗县市产业同质化程度较高,发展战略趋同,在摆脱落后状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的现实和潜在竞争激烈,不利于优质要素向东乌珠穆沁旗集聚。
人口结构变化与区域要素重新配置的挑战。未来区域要素将加速向城市群和中心城市集聚,我旗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还处于较低水平,一方面将面临劳动力、人才流失的压力,另一方面将面临围绕服务基本保障带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负担和社会治理领域的风险。
综合判断,“十四五”期间,尽管外部环境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自身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但更有比较优势叠加、自身价值凸显的重大现实,仍然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第二章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立足“两个屏障”(生态安全屏障、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两个基地”(重要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向北开放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实施生态立旗、开放兴旗、产业强旗、民生固旗战略,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更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全旗生态质量、经济质量和民生质量同步提升,为实现东乌珠穆沁旗的“绿色崛起”而奋斗。
生态立旗。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让绿色成为东乌珠穆沁旗发展的底色,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效合一”,努力实现美丽和发展双赢。
开放兴旗。本着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的工作原则,主动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创造优良营商环境,形成投资兴业洼地,加快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充分利用“两种资源”,竭力撬动“两个市场”,促进口岸贸易的长足发展和第三产业的全面繁荣。
产业强旗。以富民强旗为主线,主动适应新环境,立足资源禀赋,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型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着力推动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不断壮大旗域经济,为打造现代化东乌珠穆沁旗奠定物质基础。
民生固旗。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均衡性、基础性、兜底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巩固边疆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成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牧区振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改善民生,解决好就业社保、扶贫助困、教育医疗、托幼养老、住房出行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旗域社会治理,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把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依靠创新开辟产业绿色化发展新路。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传统思维方式,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统筹“三生”空间,优化区域城乡布局,推进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把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到补短板、搞创新上来。从供给侧、需求侧双向发力,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将更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输出到国内国际大市场,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坚持强化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服从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借势发展,兼顾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社会、生产与生态、发展与安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实现重点目标同时实现多目标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国家草原生态功能建设与生态经济示范区。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系统谋划和推进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程,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全力推动草原生态由脆弱可逆向良性修复方向演进。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活低碳化的新路子,着力构建绿色畜牧业和绿色工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沃草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东乌。
国家向北开发开放前沿区。依托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自治区级国际物流园区,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进口资源落地加工项目,形成以人流物流服务、落地加工转换为基本特征的多业态通道节点经济。探索对外开放新模式,培育外贸新业态,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将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建设成为全区距离最近的连通亚欧大陆的重要大通道。
自然和谐与现代文明相辉映的“边境福地”。厚植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快旅游发展要素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搞活城乡流通,释放消费潜力,积极发展新业态,促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和云端经济发展,增加发展活力。全面提升公民素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宜居宜游、政风廉洁的全国生态文明新牧区。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一、远景目标
到二〇三五年,东乌珠穆沁旗将成功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国家生态功能区和草原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与全国、全区和全盟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镇牧区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有所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畜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富有优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符合战略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成。法治东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各族人民素质、全社会文明程度和各民族团结进步达到新高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东乌基本建成。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向北开放的前沿区建设水平大幅跃升。平安东乌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稳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入全国前列,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特色优势,创新绿色发展,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服务体系、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到2025 年,把东乌珠穆沁旗建成具有现代化基础的全国草原生态经济示范旗,实现绿色崛起。
生态环境更加靓丽。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草原植被盖度达到65% 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2%。水域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备。
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3%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4.5%左右。开放型经济水平显著提高,进出口总额突破3.5 亿美元。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地区整体综合经济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25 年末,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6∶36∶38,畜牧业产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产业发展较多依赖资源开发状况总体改变,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完整链条和创新链价值链关键环节根植生成。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纵深推进,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到2025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牧区振兴取得积极进展,乡镇苏木面貌大为改观,形成城乡互动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新牧区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城镇、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000 元和40000 元,年均分别增长2.1%和2.8%左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教育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事业全面进步。
治理效能更加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协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彰显。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
第五节 战略布局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三区两线”,把生态、牧业、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优势。精准区分政策单元,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城镇化地区、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
一、生产力空间布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布局城镇化地区、畜牧业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加快构筑“一屏、一核、两园(区)、三轴、四区、多点”的生产力空间格局。
“一屏”是以我旗天然植被保护良好的东部地区为重点,以推进国家级草原和森林公园、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为抓手,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保障能力。
“一核”是以乌里雅斯太镇为核心,建设现代化中心城镇,更好发挥汇聚要素、聚集人口、升级产业和辐射全旗的功能。
“两园(区)”是以乌里雅斯太镇为核心打造工业园区,按照“一园三区”的总体思路,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升级、拓展发展空间,走链条化、集群化发展道路,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以珠恩嘎达布其镇为核心推进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坚持全域开放、点状开发,以嘎达布其国际物流园区为重点,逐步向乌里雅斯太镇区及工业园区等延伸,形成陆海联动、全域协同、辐射周边的空间组织框架;坚持园与区既彼此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支撑、融合发展,努力将“两园(区)”打造成为产业鲜明、生态绿色、产城融合、安全环保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区域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和面向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大通道和睦邻安邻富邻示范区。
“三轴”是依托中蒙跨境铁路公路、巴珠铁路、巴新铁路和国道G306,内联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北通蒙古国,南接西乌旗、赤峰等腹地,形成南向开发开放轴,融入锦州港等环渤海港口群;依托国道G331,连接锡林浩特,形成西南向开发开放轴,融入京津冀经济圈;依托珠霍铁路、霍林郭勒-通辽规划高速公路和国道G331,连接通辽、兴安盟,形成东北向开发开放轴,融入东北经济圈。以此构建东乌珠穆沁旗内外联通的现代流通走廊,为汇聚国内外资源要素,更好发挥能源、人流、物流和信息大通道功能。
“四区”是以草原生态比较脆弱的中西部典型草原为主,构建乌珠穆沁肉羊产业区,重点发展季节性“放牧+补饲”畜牧业,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建设“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草原生态较好的中东部草甸草原为主,建设西门塔尔-安格斯肉牛产业区,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发展以分季轮牧、划区轮牧为主的草原畜牧业;以东部草甸草原为主,通过牧户入股、嘎查经营、集体分红的模式,带动周边牧户发展集中连片式无水打草场,发展优质天然饲草产业区,建设高产饲料基地;以宝格达乌拉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和乌拉盖湿地保护区为依托,建设生态功能区,重点 发展生态产业和研殖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多点聚集和集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吸纳人口转移,扩大就业,实现多中心带动发展、多层级联动发展、多节点互动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现代化城乡体系
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乡发展全过程,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实施好城镇规划建设提档升级行动,以打造锡林郭勒盟东部重点节点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一个中心、四个节点、四个延伸”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城镇体系。即以乌里雅斯太镇为中心,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现代化城镇,更好发挥汇聚要素、聚集人口、升级产业和服务全旗功能;以嘎达布其镇、道特淖尔镇、额吉淖尔镇、满都宝力格镇为节点,培育特色小镇,多点扩大就业,吸纳人口转移,聚集和集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萨麦、呼热图淖尔、嘎海乐、阿拉坦合力等苏木为延伸,壮大畜牧业经济。强化以工补牧、以城带乡,构建工牧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第三章 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以打造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为目标,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种生态要素统筹保护和系统治理,坚决打赢生态修复持久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草原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增强,生态产品价值有所提升,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东乌。
第一节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科学治理,综合施策,以两大沙地综合治理、四大湿地水系保护治理、四个重点区域绿化为重点,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划定落实城镇、牧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健全生态保护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制度。构建县乡村(嘎查)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实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强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全面推进舆情监控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加强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统筹生态系统治理,坚决实施好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乌珠穆沁沙地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深入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水系湿地保护修复、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退牧还湿等重要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乌拉盖河源宝格达山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完成好满都宝力格和额吉淖尔国家级、自治区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好额吉淖尔盐湖生态治理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实施退出矿山、尾矿库复绿工程,加快改善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三、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为目标,按照护、促、修、复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绿色发展原则,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争取乌拉盖河东乌珠穆沁旗段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以流域为单元,实施水生态环境修复等重大工程,建设美丽河湖。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7 平方公里。
四、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和监督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整治,坚持源头治理、流域保护、末端节水,加强天然林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推进保护地勘界立标,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范围。
五、强化森林草原鼠病虫害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创新鼠虫害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鼠病虫害预警监测及防治,加强林业草原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特别是针对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的预警监测、防治工作。到2025 年末,实现累计防治鼠害、虫害面积达900 万亩。
第二节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三线一单”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从严从重处置违法排污行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一、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创新联动检查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联动检查制度,深化环境检查整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深化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和“散乱污”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控工业污水违法排放,切实加强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把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处理贮存尾矿、矿渣等固体废物。实施建筑垃圾、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继续做好电子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城市有害废物的分类管理和专业化处置。到2025 年,城镇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二、开展地质环境治理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高质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厘清职责边界,严格规范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方案评审、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加强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监管。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力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完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第三节 资源节约利用
积极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安全的生活理念,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节约利用水资源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刚性约束。落实“三个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建立地下水预警长效机制。完善取水许可管理手续,实行强制性节水用水措施与标准,实施高耗水企业节水工艺改造。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加快完善乌里雅斯太镇中水利用系统建设,提高雨水、废水资源化利用率。
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配套法规和标准,强化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整体管控,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利用,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建立土地收储制度。
三、开展能效提升行动
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支持乌里雅斯太镇热电联产供热建设,在人口较少、居住集中的镇、苏木,推广背压机组供热,加快牧区清洁供暖,鼓励整村(嘎查)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系统改造,鼓励发展户用型电供热及可再生能源供热。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以矿山、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广节能新技术,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力争到2025 年,能源消费达到全区标准。
四、建立节能降碳机制
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不再审批高耗能项目、不再新开工建设高耗能项目,实行重点用能企业的预算化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实现2030 年碳达峰及2060 年碳中和目标。建立新建项目能源消费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削减能耗存量,拓展用能空间。指导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程,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实现重点行业和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实时监测和智能化管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建设投产节能验收。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到2025 年,全旗排放总量达到全区标准。
五、支持资源回收利用
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建成工业能耗智慧监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工作,完善城镇社区和牧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加大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矿渣、粉煤灰、建筑废物等在道路建设中的处置利用率,发展金、银、钨、钼等贵金属稀有金属回收延伸产业。到2025 年,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工业固废加工产业链基本形成。
第四节 生态文明治理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绿色东乌。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加大生态保护和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生态文化和草原生态文化,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举报、听证、公示、专家咨询及基层民意调查等制度,扩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环境权益。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生态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科学编制生态文明规划,将生态文明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跟踪管理,全覆盖式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和专项巡察。
二、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行绿色设计和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构建以生态畜牧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为基础的草原生态产业体系。坚持健康饲养方式,生产绿色有机畜产品,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和特种养殖(非食用)等林间经济。重点发展绿色生态服务业,切实打造绿色消费空间,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节俭消费、理性消费,建立健全绿色消费长效机制,建立低负荷的社会消费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督
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和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和评价制度,谋划建立智慧环境执法监测体系,加快森林草原生态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资源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扎实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及污染源“双随机”监管。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综合惩治力度。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鼓励实行有奖举报。
第四章 构建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牵住优势特色产业龙头,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新型化引领、高端化发展,构筑起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实现新旧动能有序更替。按照“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新三产”的思路,重点发展特色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能源、文化旅游、口岸经济四大产业,实现绿色崛起。
第一节生态畜牧业
以保障牧民收入增加为目的,以草为源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重点发展肉羊、肉牛、饲草三大优势产业和马产业、传统奶制品两大特色产业,构建“3+2”的生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5 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9 亿元以上。
一、科学发展饲草产业
优先考虑草原生态保护,充分发挥天然饲草生产地的优势,建立草原补奖政策长效机制,规范草牧场承包经营流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化管理+市场运作”和“牧户入股+嘎查经营+集体分红”的模式,引进饲草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饲草就地加工,积极培育产供销一体化的储备、加工、配送体系,重点支持东乌珠穆沁旗饲草料加工基地项目建设,推动饲草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强饲草产业监管,完善旗、苏木镇草原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珠恩嘎达布其天然饲草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建立健全草牧场流转服务平台,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实行分期封育、轮割利用、机械化生产,推动饲草产业品牌化发展。建立健全饲草储备制度,强化“政府+企业”饲草料应急防灾保障模式,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储草体系。到2025年,建成1 处综合型草业市场,高产饲料种植面积5.3 万亩。
二、培育牲畜优良品种
优化畜群结构。继续实施“减羊增牛”战略,结合草场特点,推进生产力要素整合,合理规划畜牧业产业布局,优化养殖结构。到2025 年,牲畜当年出栏总规模控制在150 万头以内,其中小畜年出栏142 万只左右,大畜年出栏8 万头左右。
实施肉羊优质化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场建设,构建“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标准化畜群”良种肉羊四级繁育体系,到2025 年,全旗培育建设种羊场3 处、扩繁场30处、核心群300 群、乌珠穆沁羊标准化畜群达到2800 群、112 万只,商品羊数量达到135 万只以上,小畜改良比重达到100%。成年种公羊更新比例达到25%以上,基础母畜比重达到85%。加强乌珠穆沁白山羊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1 处白山羊保种场。
实施肉牛种子工程。构建“种牛场-核心群-饲养管理示范户”良种肉牛三级繁育体系,重点培育打造国家级、自治区级肉牛核心基地和种牛场,提升供种能力。到2025 年牛的改良比重达到95%。大力扶持企业(育肥场)建设千头以上规模大型育肥基地。发展引进“企业+合作社+牧户”的良种服务合作平台,支持中小奶牛养殖场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优质良种全产业链的绿色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蒙古牛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建立蒙古牛保种基地、培育蒙古牛核心群。到2025 年末,养殖规模在500 头以上的西门塔尔牛专业养殖基地达到5 家、安格斯牛养殖基地10 家。建成盟级以上良种肉牛核心群50 群,完成肉牛冷配改良3 万头,核心群内基础母牛达到8000 头以上,年生产合格种公牛2000 头以上、后备母牛3000 头以上。
实施蒙古马保护工程。抓好蒙古马保种场、核心群和家系保护群(户),打造蒙古马发展工程示范典型。重点推进“乌珠穆沁黄骠马”品牌建设,积极扶持马奶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化发展和市场化运营,探索建设集马奶疗养、旅游观光为一体的马产业示范基地。
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畜牧业安全体系建设发展。到2025 年底,在苏木镇全部建有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站、自然灾害预警监测、草原鼠虫害毒害草监测预警预防监测站点。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出栏牲畜和畜产品实现100%质量安全可追溯,兽药抽检合格率95%以上。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旗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有机肥生产项目,实现循环高效利用。到2025 年末,打造3 个以上畜禽粪污示范基地,全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
四、强化畜产品品牌建设
加快建立完整的乌珠穆沁羊标准体系,通过胚胎移植、人工授精等技术,打造地方优质肉羊品牌,全力推进以安格斯、西门塔尔牛为主的肉牛品种改良,提高畜产品核心竞争力。积极开拓畜产品市场,促进“养+销”融合发展。加强“三品一标”建设工作,到2025 年,“三品一标”畜产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加强乌珠穆沁羊特色畜产品特优区建设,加强各种形式品牌宣传推介,重点打造中国百强畜产品“乌珠穆沁羊肉”区域公用品牌。依托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互联网+服务”,不断拓宽网上销售渠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市场流通体系,提高有机畜产品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和市场占有份额,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
五、推进畜牧产业现代化
加强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现代牧业”行动,加强植被库、基因库和动物数据库建设,提升牧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建立“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牧民”产学研联合攻关模式,重点实施智慧家庭牧场建设,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到2025 年,畜牧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9%,完成20 户奶牛存栏50-800 头的家庭牧场和合作社升级提档。
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以“公司+合作社+家庭牧场+牧户”组织模式为主,培育发展利益联结紧密、带牧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的畜牧业产业联合体。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形成集育种、繁育、育肥、加工、品牌、销售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产业链现代肉牛肉羊产业体系。推进创建示范家庭牧场,促进家庭牧场标准化、规模化、示范化、智能化经营。到2025 年,国家级示范社达到5 家,自治区级示范社达到9 家,盟级示范社达到18 家,旗级示范社达到45 家。
积极培育畜牧业专业嘎查。将满都宝力格镇巴音布日都、满都宝力格等嘎查培育成乌珠穆沁羊专业嘎查,萨麦苏木满都拉图、嘎海乐苏木额仁宝拉格等嘎查培育成草业嘎查,道特淖尔镇乌兰图嘎嘎查、乌里雅斯太镇希那嘎嘎查培育成良种牛繁育嘎查,嘎海乐苏木额仁高毕嘎查、满都宝力格镇巴彦布日德嘎查、萨麦苏木吉仁宝拉格嘎查培育成蒙古牛保种嘎查。“十四五”期间,分别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 个、3个。
提升现代化饲养管理水平。推动天然放牧与放牧加补饲、舍饲育肥相结合的饲养方式,推广全混日粮饲喂模式和肉牛标准化饲养技术。完善养殖基地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配备远程智能饮水设备及无线监控、自动分栏称重等智能化设备,提高科学饲养水平。
第二节 绿色工业
以居民就业、企业提效、财政增收为目的,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探索出一条由粗放型产业向绿色、新兴、高端、特色产业转型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构筑起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煤-电(油、气)-冶-加的现代工业体系,实现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26 亿元,以四大支柱产业为重点,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科技含量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畜产品加工产业的附加值,提高新兴制造业、冶金、建材产业比重。
一、加快现代能源产业绿色化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战略需求,有序释放矿区优质产能,协调已获批煤矿完善手续,已开采煤矿达产提效,促进煤炭经营企业集约发展。依法依规做好乌尼特煤田和天地锡林煤矿边角资源整合工作,“十四五”末,产能分别扩至120 万吨/年,争取达到300万吨/年。加快推进农乃庙查干陶勒盖、乌尼特、准哈诺尔等煤炭矿区总规、规划环评手续报批工作。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建立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机制。发挥矿区土地、厂房、资源等优势,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到2025 年,100%的煤矿建成绿色矿区,应用褐煤提水、污废水全回收、污染物一体化脱除等创新技术,推进锦能2×2.5万千瓦自备电厂项目,布局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跨境蒙方煤电冶一体化产业园项目,依托蒙方丰富的煤炭资源,建设2×66 万千瓦火电机组,推动煤炭就地转化。
支持油气循环开发利用。全力推动探转采,稳步扩大石油产能,推进华北石油二连分公司石油开发、宏博石油开发、中原油田石油开发项目和延长油田高力罕油气勘查开发项目。实施促进成品油加工项目和油田井场管线连接工程,提升综合效益的同时,着力扩大境外石油进口规模,实现落地监管和铁路运输。加快天然气产储销体系建设,扩大清洁能源的消纳规模。积极发展以制氢储氢为主的氢能源产业,适时推进地下煤气化制氢及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加氢站建设及运营、氢燃料电池研发等多个环节,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现代能源供应集群。
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工矿废弃地、露天煤矿的闭坑治理区、复垦治理区、排土场、沙地适度发展光伏产业惠民共享工程,促进牧区光伏产业与惠民工程耦合,推广“公司+牧户”“合作社+牧户”等光伏电站模式,共享“阳光红利”。推进清洁能源建设,改善用能结构。
二、推进采选冶炼产业链条化发展
推进冶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强化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构建“探-采-选-冶-加”发展产业链。推进乌兰陶勒盖东、1017 高地、呼布敦陶勒盖等多金属矿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有色金属冶炼升级改造,盘活锡林郭勒双源锌冶炼,实施矿业尾矿库技改扩容项目。依托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跨境蒙方煤电冶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利用坑口电厂低电价和蒙古国的矿产品资源,建设金属冶炼项目。
三、推动新材料制造业协同化发展
积极承接国内外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围绕铅、银、锌、钨、钼等有色金属,积极引进下游深加工企业,促进产业链与产品链同步提升,构建以有色金属材料为核心,高性能纤维材料、萤石氟新材料及光电子材料协同发展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引进先进设计技术、加工技术和制造模式,发展以金属机械零部件制造为核心的现代牧机装备、矿山机械为主的装备产业和新能源装备组装产业。利用尾矿、废石、废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发展新型建材工业。推进腐植酸制品项目,支持额吉淖尔盐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全国盐业知名品牌。
四、加快畜产品加工业现代化发展
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实施进口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屠宰-精深加工-营养食品-生物健康产业链,推动畜产品集群化、精细化发展。重点发展冰鲜肉、分割肉、熟制品、方便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发展绿色畜产品大健康产业,支持悦艺生物等科技企业的发展,努力开发牛羊马的骨血器脏、油脂、胎盘、皮毛的综合利用,研制生物制药、保健品、生物饲料等生物产品,重点实施乌珠穆沁羊胎素、羊尾开发利用项目。到2025 年,基本形成绿色畜产品全产业链体系,实现牛羊全部就地加工。加强与知名企业合作,开拓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继续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盟级关于推动奶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意见,打造一批规范化生产奶制品加工小作坊,以电商发展为契机,与加工企业构建长期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奶制品生产加工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破解奶制品外销难题。到2025 年,完成20 户奶牛存栏50-800 头的家庭牧场和合作社的提升升级,20 家民族奶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年加工鲜奶生产能力达到2 万吨以上,实现传统奶制品统一挂牌销售。
第三节 现代服务业
以增强经济弹性与韧性为目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品质化升级,促进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畜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到2025 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8 亿元,占GDP 比重提高到38%左右。
一、推动文化旅游业品质发展
加快旅游发展要素建设,构建以草原生态风光、游牧文化和口岸异国风情为主体的旅游体系,打造乌珠穆沁特色旅游品牌。到2025 年旅游收入突破3.6 亿元,年接待游客突破35 万人次。
构建旅游业发展新格局。加强区域间协作,强化整体包装和宣传策划,重点打造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满都宝力格镇-宝格达山和乌拉盖河流域等精品旅游带,形成典型草原、原始森林、河流湖泊为一体的原生态旅游格局。继续完善锡林浩特-额吉淖尔-乌里雅斯太镇-乌里雅斯太山-满都宝力格镇-宝格达山旅游线路。推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阿尔山市松贝尔口岸-额布都格口岸-二连口岸的边境旅游线路,深度融入锡林郭勒盟“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全国非遗支线旅游项目,谋划北京-锡林浩特-乌里雅斯太-蒙古国原生态体验游和自驾游线路。
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实施“旅游+”“+旅游”发展战略,促进旅游跨界融合。推进牧旅融合发展,开发观赏型、科普型、体验型牧业旅游项目,发展“牧人之家”、特色小镇等观光型畜牧业等富民旅游业态,打造牧业旅游特色示范区。推动“旅游+文化”,深入挖掘乌珠穆沁游牧文化、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打造各种传统文体活动和牧区生活实践项目,发展体验式旅游。促进旅游与现代服务业耦合,打造全国知名“网红打卡地”,带动“网红经济”和“夜间经济”。推动传统服务业与旅游相呼应,发展特色演艺、文化娱乐、创意设计、冰雪旅游等产业;挖掘整合贵勒斯太矿泉、额吉淖尔大青盐、马奶疗养等健康养生资源,打造健康疗养旅游基地。推动“互联网+旅游”发展,建设好旅游服务平台,提升旅游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和智慧营销软实力。
打造精品旅游景点和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乌里雅斯太山草原自然公园、宝格达乌拉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推进边疆特色小镇、森林特色小镇、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景区和额吉淖尔景区项目建设,到2025 年末,争取建成3A 级景区2个,“牧人之家”旅游点达到40 个以上。依托东乌珠穆沁旗民俗文化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扶持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企业,开发手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努力使土特产品和文化艺术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发挥乌兰牧骑特长,创作艺术精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化运作,引进和培育专业化旅游企业对旅游品牌进行设计、包装和推广,提升旅游文化产品的品位,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扩大旅游消费。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全面打响“草原文化旅游体验”品牌。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旅游综合执法,赢得更多“回头客”“好口碑”。统筹整合全旗旅游资源,引进大型企业、品牌旅行社和托管运营商参与旅游开发,提高服务品质。
二、加快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全力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物流枢纽建设,加快构建联通内外的高效现代流通体系。到2025年,全社会货运周转量达到700 万吨左右,公路货运周转量达到200 万吨左右,铁路货运周转量达到600 万吨左右。
构建“一地二心”和“一节点一平台”物流格局。依托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打造国际物流基地。发挥国家级电子商务园优势,建设集物流、商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抓住东乌珠穆沁旗机场项目开工建设有利契机,打造集储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航空物流中心。推动跨境铁路建设,将我旗建设成为联接腹地,服务锡赤通经济圈,辐射东北和华北地区物流大通道的重要节点。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集物资组织、通关保税、仓储配送、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交易结算、冷链物流等物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平台。
发展枢纽经济。加快建设口岸资源落地加工基地和面向中俄蒙经济走廊的保税物流中心,打通蒙古国-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沿海港口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培育引进大型物流企业,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设立采购、区域分拨和配送中心,积极布局物流、电商、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由“通道经济”向“枢纽经济+通道经济”转变。
提升物流业现代化水平。引导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加快应用相关行业标准,积极推广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支持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形成物流环节的全程标准化衔接。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支持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和全自动分拣技术等现代物流技术应用,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旗域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体系升级行动,把苏木嘎查电子商务服务站升级成为牧区产品上行的采收点、分拣点和包装点,解决牧区特色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三、推动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转型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方式和服务营销手段。推动城镇集贸市场建设。推进便民超市向连锁化、品牌化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转型。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功能,培育特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带动全旗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居民线上线下、绿色体验分享等消费方式发展,促进商贸流通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良性循环发展。加速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发展国际边境贸易。
四、推动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资金向畜牧业、战略性行业聚集创造良好的条件,拓展金融支持畜牧业的深度,允许一定规模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发行债券。大力发展保险业,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建立优质项目库,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中小微企业,搭建银行、客户及担保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不良资产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等。围绕服务绿色经济,鼓励和支持发展绿色金融。
五、推动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
围绕产业转型,重点培育大数据应用、新能源运维以及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服务业。发展大数据应用产业,助力智慧能源建设。谋划引进和扶持煤炭运销和煤电设备检修、运维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培育属地化、专业化的矿山、电厂、新能源、物流等上下游服务企业,满足企业对煤炭、酸、碱、石灰石等原料辅料以及车辆运输、维修配件、备品备件等方面的需求,打造专业化的能源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围绕生产生活服务需求, 规划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园中园等空间载体,积极培育发展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科技和品牌服务、保税服务、信息和中介服务、创业投资和家政养老服务等。
第四节 园区扩容升级
加强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规划,全面实施园区提质扩容工程,把园区打造成为以新型产业为主导,配套服务业健全的工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到2025 年,园区基础设施全面升级优化,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值突破10 亿元,其中服务业比重达到15%。
一、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
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现实条件,明确园区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加快园区整合,打造“一园三区”的产业布局。
畜产品加工示范区。引进、培育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精细分割和冷鲜肉,生产调理、保健和功能性特色肉制品,打造牲畜屠宰-乳肉加工-营养食品-生物制品为核心的畜产品全产业链。实施东乌珠穆沁旗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打造肉牛肉羊冷冻加工、冷冻贮藏、冷冻运输与配送、专营店冷冻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引进培育生物制药龙头企业,加快羊血清生物研究室、羊胎素研究实验室建设,推广生物育种、基因测序及全基因组选择技术的研究应用,开展生物制品研发生产。
新兴化工产业协同发展区。优化有色金属产业链布局,锻造向下游延伸的产品链、供应链,引进深加工企业,构建资源型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煤炭+新兴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制氢储氢技术应用,发展制氢储氢运氢加氢为主的氢能源产业。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回收利用,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加快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发展金属加工产业。以绿色化、成套化、智能化发展为方向,引进装备组装龙头企业,着力培育现代装备制造业。
科技双创产业高新区 。 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打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开展技术研发、科技孵化、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业务。推动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到2025 年末,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5 家以上,发展内蒙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 个。
二、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加快完善园区各类设施和服务,提高工业园区综合承载力和服务力,打造新型产业社区。健全多元化、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体系,加强水、电、路、讯、气以及集中供热、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固废渣场、防洪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园区“N 通一平”建设,完善功能性配套。加快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和产业耦合发展,形成“链式整合+园区支撑、集群带动+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推动园区管理模式创新
探索建立BT、BOT 和异地共建“飞地园区”模式。建立园区企业退出制度,倒逼园区处置低效用地,提高园区单位容积率、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加强对园区企业的考核管理,建立以土地产出率、节能减排、项目引资、投资贡献和就业安置为重点的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入市场化、专业化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招商团队和激励机制,提升园区运行效率。
第五章 开创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主动融入全盟城镇布局和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加快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一体化进程。全面实施牧区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城乡互补、功能互补、共同繁荣的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核心,促进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品位,抓好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推动国家级卫生城镇、自治区级文明城镇“两城”同创共建,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功能,着力打造祖国边陲草原美丽城镇和园林城镇。
一、加强城镇配套设施建设
坚持“控制外延、丰富内涵、突出特色、生态宜居”的城镇建设规划理念,塑造城镇特色风貌。深入开展城镇品质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镇道路、供水、消防、供热、绿化、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做好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绿化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新居。完善长租房政策,健全保障性住房动态调整机制和保障对象进入退出审核监管机制,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城镇道路网络系统,加快发展城镇绿色公共交通。
继续推进水源、水厂和水网等供水设施建设,全面解决供水问题。加强供热设施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形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二、提升城镇治理服务水平
以“智慧东乌”建设为依托,用数字技术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水平。推进城镇治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推广网格化、精细化城镇管理和服务,落实街路长制管理体系。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完全实现市场化管理模式。将苏木镇建成服务牧民的区域中心,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城镇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城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镇防洪排涝、防火能力,建设海绵城镇、韧性城镇。切实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力度,完成人防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有效提升城市防空能力。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构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机衔接,集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区“一区一品”特色服务,打造拓展居民服务渠道和途径的“社区品牌”。
完善社区信息服务系统,不断拓展以信息为媒介的家庭劳务、文化娱乐、医疗救助、购物交通、就业培训、社会治安等领域。建立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建立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服务记录追溯等制度。推进社区机构整合,增强社区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档案保护经费,持续推进档案资源建设,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安全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保密,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服务能力。
三、持续鼓励牧民进城落户
鼓励牧民向中心城镇和基础条件较好的苏木镇所在地转移。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着力解决好牧民及子女进城就读、就业、养老问题。维护进城落户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解决牧民进城的后顾之忧。鼓励在城镇就读的牧区户籍学生及其陪读家长将户籍转入就读城镇。
第二节 高质量振兴牧区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适宜、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牧区振兴战略,促进畜牧业高质高效、牧区宜居宜业、牧民富裕富足。
一、全面脱贫与牧区振兴有效衔接
实施牧区建设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牧区振兴战略统筹谋划,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牧区振兴过渡。配齐配强基层组织力量,增强各级党组织抓脱贫、促振兴的组织力。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退出的贫困嘎查、贫困人口,保持资金投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协作、定点帮扶等政策的连续性,巩固脱贫成果。高度重视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并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增强摘帽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加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推动牧区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建立完善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以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为引擎,促进畜牧业与旅游、电商、康养等新业态深度融合,构建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牧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构建牧区产业发展新格局。以建设国家重要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目标,坚持绿色兴牧、质量强牧、品牌富牧,加快形成产业规模大、融合层次深、增值幅度高、质量效益好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聚焦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以牧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以特色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科技创新、休闲观光、配套农资生产和制造融合发展的特色畜牧业产业集群。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产业化联合体为支撑的现代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
完善牧区生产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领办创办技术服务实体,发展托管式、订单式、平台式、站点式等综合服务模式。完善流动服务车、服务站点、代办员等服务形式。加强畜牧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强化牧户专业培训,为广大牧民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加强牧民合作社的横向联合,强化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夯实畜牧业生产能力基础。
三、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宜业新牧区
以建设美丽宜居新牧区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推进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五有”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快形成牧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强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好牧区人居环境整治“1+6”工程“点线面”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深化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和村容村貌为重点的“三治理一提升”牧区清洁行动。加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管控,实施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断提升资源化利用比例。推进“一苏木镇(嘎查村)一策”的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东乌珠穆沁旗各苏木镇(场)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工程和垃圾集中处理建设项目,使90%以上的嘎查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打造新牧区示范嘎查。总结推广“百乡”“千村”试点经验,坚持“规建管”并重、“点线面”并举,试点先行,高标准建设有产业支撑、有特色风貌、有发展后劲的示范点,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嘎查探索推行“浩特聚居”试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持续推进牧区乡风文明的建设
深入开展牧民“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在牧区落地,继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牧民素质提升“五改五提升”行动。组织 “ 草原学习轻骑兵 ” 等宣讲队伍,充分利用“学习讲堂”“学习强国”“党员中心户”等阵地,扎实开展理论政策宣传宣讲。继续深化文化助力牧区振兴“十进村”和群众文化“十个一”等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理念。建立村规民约“动态调整、一事一议”机制,配套奖惩措施,强化执行力约束力。推动“四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炫富攀比等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新时代牧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推动“示范嘎查”建设,实现50%的嘎查达到示范嘎查标准要求。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建设工作,组织定点帮扶单位驻嘎查干部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形成“一嘎查一品”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目标。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规划布局、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牧区流动,在牧区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牧区振兴注入新动能。加快牧区电子商务发展和 “ 快递下乡 ” ,带动牧区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完善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牧区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
第六章 完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坚持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型基础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畅联互通、智能绿色、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发挥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第一节 交通网络设施
对接国家、自治区和锡林郭勒盟产业布局和投资导向,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三位一体交通运输体系。
一、完善优化公路交通网络
构建由“线”成“网”,由“通”向“好”的便捷城乡交通网络,加快瓶颈路、断头路建设,完成在建、新建国道、省道建设。重点推进S221 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段一级公路、G334 线乌里雅斯太至巴彦胡硕段一级公路建设。加大公路升级改造力度,提高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比重,提高牧区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建设牧区沥青(水泥)公路网,构建县乡三级公路网,延伸嘎查四级硬化路道路网。加强防火护林路、边防公路、机场道路、矿山运输道路、旅游公路建设,支持重点养殖基地合作社和家庭牧场道路建设。实施路长制,完善管养机构,落实牧区公路养护。到2025 年末,全旗公路总里程达到2800 公里以上,其中一级公路达到300 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达到400 公里以上,新建、改建边防、牧区公路594 公里左右,公路等级比例明显增加,初步形成以国省公路为主干线、牧区公路为分支的“三横二纵”路网体系。
二、构建内外联通铁路网络
推动东乌珠穆沁旗-额尔敦查干、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毕其格图口岸-霍特-乔巴山、乌里雅斯太-西乌尔特跨境客运线路建设,加快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开通申报工作,推进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项目及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项目。做好白音华至东乌铁路、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巴珠铁路与嘎达布其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联络线项目和客运、旅游专列开通项目,构建承接南北、通江达海,具有区域辐射力的铁路交通网络。
三、推进民用航空交通建设
推进民用运输机场建成运营,争取机场开通国际航空口岸,开辟国内及联通蒙、俄等国际航线,实现客运、货运双发展,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空中走廊”。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推进通用机场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民用空间开放。推进航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完善航管、通讯、供电、供水、供热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节 水利基础设施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饮水和用水保障能力,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一、完善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建设水利工程,完善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在牧区实施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建设水源井、储水窖等饮水、节水设施,推进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牧区安全饮水供水保障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争取满都宝力格镇镇区、乌里雅斯太镇沙那嘎沟山洪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力争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到2025 年末,实现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17.49%、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7.49%、自然村通水率达到16.45%。
二、加快产业园区水利设施建设
做好园区给排水、污水处理厂、净水厂等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不断完善供水服务体系和运营管护机制,加强用水企业监管,推进管理信息化监测系统,抓好企业居民节水减污、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体系等工作。
第三节 电网基础设施
落实精细化管理理念,优化电网架构,加快智能电网和储能项目建设,提升电网联动水平和带载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全面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一、优化电网布局结构
将输、配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中, 为电网建设用地、架空线路走廊、变电站、配电室以及电缆通道等供电设施用地留出空间。以“服务用户,提升可靠性”为核心,落实差异化原则,做好负荷总量及分布预测。依托网格化规划方法,强化中压配电网网架结构,建成“负荷饱和化、区域网格化、网架单元化”为特色的现代化配电网。在重点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森林公园、抵边牧区等,合理布置配电网设施。探索智能感知、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智能化供电水平,建设乌兰图嘎配电网和嘎达布其镇配电网示范区。持续推进东部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锡西、宝拉格、东乌500 千伏变电站远期建设。
二、完善电网设施建设
把握国家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契机,完善牧区电网建设,合理优化上级电源布点和网架结构,优化电网接线,大力推进110/35/10 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实施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中蒙边民互市贸易区供电网络建设。到2025 年末,城镇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70%,牧区电压合格率达到99.50%。
第四节 新型基础设施
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系统布局,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努力打造“智慧东乌”。
一、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加快光纤宽带、窄带物联网(NB-IoT)、5G、IPv6 等建设,加快通信管网、无线基站、中继设备、各级机房以及相关配套的电源、建筑等设施建设速度,确保重点城镇、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干线、旅游景点等重要功能区5G、4G 网络全覆盖。支撑宽带业务和三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边境线、偏远牧区宽带建设,提升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和接入速率。加快移动基站新建和改造,积极推进5G 网络商用进程,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5G 通信等发展。
二、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三大目标,加强与国内知名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服务项目承包商合作,不断推进各类文件、档案、证照等纸质载体信息数字化,持续加强数据资源采集整合汇聚,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各部门实现机房、数据中心等硬件设备和运营维护等资源共享,建立信息技术与决策、管理、创新的融合机制,持续推动数字化应用工程建设,加强服务器、网络和存储组件集成。积极构建云安全防控体系,关键业务系统和全部存储数据实现云存储。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智慧公共服务和城镇管理系统,打造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智慧东乌。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应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具备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统筹推进智慧牧场、智慧林场建设,建设一批现代智慧家庭牧场示范试点。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智能化改造。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化事业发展。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乌里雅斯太镇、重点干线、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油-气-电”多功能型加充站,建立“以油气养电”发展模式,分散式充电桩覆盖政府办公楼、医院、小区、商业中心等。
三、谋划推动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强与国内知名畜牧业研究机构、生物制药研究院(所)和高科技公司合作,建立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等为核心的研究室(中心),依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研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植被库、基因库和动物数据库基地建设。大力建设人才培育基地,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完善软硬件设施。
第七章 持续释放改革创新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举措,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土地草牧场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牧区发展活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牧民增收。
一、深化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落实“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监管体制和运营机制,推动集体经济多类型发展,促进牧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通过“党支部+合作社”“资产收益”“收益滚动”、集体资产租赁、牧区旅游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推动所有嘎查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增强嘎查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提高嘎查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全旗嘎查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50~100万元、10~50万元的嘎查比例分别为10%、40%、50%。
推进牧区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支持牧区草场股份合作社和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推进牧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通过入股或者参股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嘎查与嘎查合作、嘎查企业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发展牧民股份合作,健全交易、监管、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对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扶持,努力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和股东分红收益。推进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改革。
二、深化土地草牧场管理制度改革
依法推进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草牧场流转形式和服务。
健全牧区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完善牧区土地利用规划,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草牧场、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统筹牧业和牧区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优化草场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盘活牧区存量建设用地,有序开展牧区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嘎查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重点用于支持牧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规模化产业带建设。
探索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引导牧区二三产业向旗、重点苏木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合理保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牧民利益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宅基地改革。探索牧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牧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牧民房屋使用权。
创新草牧场流转形式。鼓励承包牧户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及入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鼓励牧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草牧场碎片化问题。加快数据库及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三级草牧场流转服务体系,规范流转服务流程,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监管。
第二节 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优化各领域审批流程,对投资项目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机制。综合施策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继续削减畜牧业牧区领域审批发证,清理规范涉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为各类涉牧主体发展松绑减负。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能力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围绕企业准入准营、投资项目报审报批和便民利民服务三大领域,推进审批事项集中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服务模式智能化。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异地办”等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为企业入驻、项目落地、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完善牧区便民服务体系,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苏木镇(场)所在地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
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普惠金融,进一步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
完善财政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落实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完善投资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牧区、牧业、牧民”倾斜,强化各级政府“三牧”投入责任,完善财政支牧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牧业补贴机制,加大对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税源建设机制,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有机结合,通过紧盯项目涵养财源,建立纳税大户、税收增长大户的表彰奖励机制。“十四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力争达到2.3%。
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切实发挥金融在产业形成、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支持作用。促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风险补偿,适度开发风险投资、风险基金、具有担保属性的债券等金融产品。健全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畜牧业保险。
三、健全营商环境机制
建立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机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各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解决。鼓励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落实民营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同等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四、强化招商引资工作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发展战略,聚焦重点产业,充分借助两个园区平台资源,坚持引企业与引资本相结合,自主招商与委托招商相结合。通过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团地招商、项目招商和品牌推介活动等方式,引进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项目。重视并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招商主体的作用,落实完善园区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办法。
聚焦重点领域招商。充分发挥我旗特色畜牧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产业延伸招商和产业提升招商,着力发展绿色畜产品加工,加快推动畜牧产业全链式发展。紧跟新兴产业技术前沿企业,积极培育引进新兴产业项目。结合园区产业布局,引进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支撑园区工业发展的支柱型产业。着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发展,做好重点景区招商引资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开展配套招商,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壮大支柱产业相衔接,促进相同或相近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招商引资信息报送和上下联动机制,落实重点项目旗级决策机制,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强化招商人员专项培训,探索实行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激励制度。
第三节 技术创新引领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搭建创新平台,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着力解决绿色发展中的瓶颈约束问题。
一、完善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适应科技强旗建设需要的集研发、应用孵化、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协同创新体系。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健全畜牧业科技支撑体制,全面深化与业内知名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建立现代畜牧业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加强与自治区、盟市科技部门的沟通和项目对接工作。建立科技成果库,推进高质量、高值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稳定的产业技术体系。狠抓科技示范建设,深入推进科技示范苏木、嘎查和示范户创建工作。
二、实施攻坚行动
聚焦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短板问题,瞄准生态畜牧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工业园区扩容升级、生态环境修复、智慧东乌建设等重点领域方向,组织实施科技攻坚行动。围绕三大优势产业和两大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畜牧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围绕现代能源、采选冶炼、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实施工业技术创新攻坚行动,加强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技术创新。积极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着力推动园区向高新区转型升级。实施服务业创新攻坚行动,加强现代服务业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电子商务、物流、旅游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国际物流园区创新发展。实施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攻坚行动,促进科技与教育、卫生、文化、基层治理、便民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
三、突出企业主体
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重点围绕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动植物的科技支撑、生态环保的科技工程以及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培育一批能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驻地企业在我旗设立研发中心或协同创新联合体。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四、搭建创新平台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搭建全要素、多领域、高层次的深度融合创新平台。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狠抓科技项目建设。通过畜产品深加工、工业企业升级等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清洁能源利用基础性研究与示范工程,在争取自治区科技项目支持和盟级配套支持下,实施煤炭地下气化制氢试验示范工程。开展乌珠穆沁沙地生态脆弱区修复、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全旗自主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不断推动旗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提档升级,将园区建成现代畜牧业科技创新示范、科技特派员创业、新兴产业孵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特别是与地方科研院所的合作,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开展技术诊断、攻关与协作。建立集科技中介、技术转移、管理咨询、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创新综合服务能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化解高质量发展的人才短板问题,紧紧围绕我旗产业特点、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企业能力提升的需要,突出抓好“五支队伍”建设。在注重留住培养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全面完善推进“人才引进”战略,适度采用“柔性引进”方法,依托产业平台、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以项目、课题、技术难题招标为纽带的合同方式“招商引智”,突破拔尖人才短缺及结构性矛盾形成的瓶颈。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创新创业激励以及优先发展保障机制。落实盟、旗两级人才引进配套政策,进一步开启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绿色通道”。完善本土人才递进选拔培养机制,不断扩大人才骨干队伍规模,优化人才流动。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激发人才创业干事热情和责任心。建立完善全旗青年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积极推动青年建功立业,培育更多能力出众的公职人员、本土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劳动者和新型牧民。
第八章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高地
抓住“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东北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政策机遇,构建全面开放新平台,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着力在产业支撑、设施联通、活力营造上下功夫,更深融入国内国际市场,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
第一节 开发开放试验区
坚持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加快推进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构建开发开放新高地。
一、搭建开放合作平台
以“四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国际贸易、边境商贸流通、边境旅游等服务业,助推口岸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建设嘎达布其口岸国际物流园区。推动珠恩嘎达布其公路口岸扩容,提升疏港通道支撑能力。积极推进铁路口岸建设,大力发展煤炭、原油物流,实施口岸原油储备库项目建设。逐步发展优质粮食、饲草、有色金属等综合物流,积极拓展国际中转、仓储运输、离岸加工、冷链物流等业务,加快建设矿产品综合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积极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打通蒙古国-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沿海港口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造服务锡赤通经济圈、辽宁西部、辽中南城市群,辐射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国际物流基地。
建设嘎达布其边民互市贸易区。按照“可管、可控、搞活”的互市贸易发展模式,大力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区综合体建设。加快推动奇石、工艺品、畜产品等特色商品进入市场交易,积极引入蒙古国免税奢侈品和酒类贸易等业态,适时设立互市贸易结算中心、边民互市贸易监管交易中心,推进互市贸易区有序发展。
建设口岸旅游区。加快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国门景区建设,开辟旅游专用通道,建设跨境游停车服务中心。适时推进铁路口岸景区建设,并与公路口岸景区有机衔接。充分挖掘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旅游资源,开发戍边博物馆、野生动物观赏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具有浓郁草原风情和边塞风光的特色旅游区。
建设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经济合作区。以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与蒙方对接沟通,协商确定合作区位置。围绕石油、煤炭、有色金属以及草食家畜等蒙古国优势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培育以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原油重油加工等资源型加工业、矿山机械组装及配件生产等装备制造、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全力打造中蒙产业合作的重要基地。
二、打造产业集聚平台
依托口岸“四区”平台,利用珠恩嘎达布其镇城镇功能相对完善、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口岸的要素集聚功能,加快口岸外向型经济建设,围绕边境贸易、国际物流、跨境旅游、进出口加工等产业进行谋划和推进,全面提升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综合竞争力,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
国际物流与服务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欧洲-俄罗斯-蒙古-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着力打通口岸联接腹地的物流大通道,重点发展煤炭原油等资源能源、农畜品冷链物流、粮食进口、牧草专业物流、保税物流、电子商务配送、城乡配送物流等领域,着力打造以中转分拨、仓储运输、加工增值为主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围绕口岸发展公路、铁路物流,形成以铁路、公路运输为基础的一体化物流服务产业群。积极培育发展口岸物流、保税物流、跨境物流,支持临近口岸地区发展进出口货物落地加工,切实把口岸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好“酒肉穿肠过”的问题,变通道经济为落地经济。
国贸边贸产业集聚区。创新贸易政策促进机制,推进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一站式作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向试验区服务业企业倾斜,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鼓励试验区内新兴服务领域出口,培育特色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加快发展。试行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至乌里雅斯太为边贸开放区,允许从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入境的蒙古国人员及车辆延伸到乌里雅斯太镇开展商贸活动。加强与蒙方畜牧业领域合作,力争实现活畜、畜产品、粮食和饲草料进口,并争取成为指定进口口岸。充分发挥活马进口指定口岸作用,推动东乌珠穆沁旗马产业发展。
口岸文旅产业集聚区。积极申报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深化与蒙古国旅游合作,建立健全国际旅游合作机制,重点发展草原自然风光游憩、草原游牧文化体验、边境观光、边贸特色购物、跨境自驾等旅游业态,策划一批草原特色鲜明的节事活动,鼓励引导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销售,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将试验区打造成为集餐饮、住宿、购物为一体的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
文化会展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3+3”合作会议,举办好中蒙博览 • 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合作发展论坛、中国-蒙古国博览会• 珠恩嘎达布其民族商品交易会,强化区域合作,增强试验区的影响力、辐射力、经济活力,努力打造口岸会展品牌,扩大会展规模,培育会展龙头企业和衍生服务企业。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铁路口岸建设。推进“巴珠线”与“珠珠线”连接线工程、巴珠铁路四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打通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通疆达海新通道。加强跨境铁路建设,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毕其格图口岸-霍特-乔巴山跨境铁路建设。启动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开通申报工作,推进东乌珠穆沁旗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联检区项目建设。
完善公路货运设施建设。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毕其格图口岸-西乌尔特公路建设,提高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推进珠恩嘎达布其公路口岸基础设施和货车服务区项目建设。
加强口岸通关能力建设。启动开发开放试验区土地环评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中蒙俄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数字丝绸之路项目,加快推进智慧口岸、智慧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为枢纽的数字丝绸之路。
四、优化口岸发展环境
按照打造“国家向北开放开发前沿区”的定位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发展环境,改善通关条件。深入推进“三互”通关改革,构建对外开放新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加工企业。组织引导外贸企业成立商会组织,推动外贸企业从分散经营走向合作发展,争取国家外贸企业扶持政策,不断拓展外贸经营规模,推动口岸对外贸易快速增长。支持优势企业到蒙古、俄罗斯、中亚等国家和地区开拓市场,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生产加工、服装贸易基地。进一步完善金融、保险、税务、海关监管等功能,为边境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联通境内外的国家物流重要节点。高度重视与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辐射区域内的合作交流,不断完善中蒙两国双边地区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国家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城市的政策创新。
第二节 国内区域合作
深化区域合作,主动接受京津冀、长三角、东三省、呼包鄂乌等地区的辐射带动,高起点承接产业、资金、技术、人才转移,借力先进地区加快发展。
一、融入锡林郭勒盟发展大局
抓住国家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政策机遇,立足东乌珠穆沁旗比较优势,主动融入锡林郭勒盟发展大局,全方位开展物流、旅游、清洁能源、综合保税、陆港、跨境等领域合作。以口岸为依托,加强口岸与腹地联动。抓住国家鼓励东北三省一区加强重点区域合作的契机,推动锡林郭勒盟、赤峰、朝阳、锦州等陆海通道建设,共同打造辽蒙海陆开放合作实验区。深化与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尤其是国内沿线地区,以各地物流园区、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保区、报税物流中心等功能,实现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共享政策资源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差异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与朝阳、阜新、锦州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陆港经济。进一步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组团参与市场竞争。积极融入“通赤锡”区域合作,参与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经济区建设。积极参与锡林郭勒盟与呼包鄂乌城市群建设,建设口岸与腹地一体化的泛口岸经济区。
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转移。对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协同发展,吸纳京津冀技术、资本、人才等高端要素资源,加快设立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吸引企业总部和分部、研发机构、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入驻。努力构筑各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地区间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创新合作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合作共建园区、合作发展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强资源要素整合、产业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对接、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坚持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发展原则,打造高水平产业承接平台,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产业延伸的同步推进。
二、加强与毗邻地区协作共赢
把握国家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形成的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动毗邻地区间的规划、产业、市场、交通等领域联动。协同规划建设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实现铁路、公路、通讯等重大工程设施的互联互通。整合区域优质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培育壮大跨区域龙头企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
深化与兴安盟、通辽、赤峰及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等盟市、旗县的对接协作,创新泛口岸经济圈发展模式,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和流通加工基地。推进与锡林浩特市、赤峰市及通辽市等周边产业园区合作,采取“企业组团”和“政府协议”等方式,探索合作共建、托管建设等新型合作模式,有序发展“飞地经济”,打造“园中园”和“共建园”,探索“资源+资本+技术”区域合作模式,促进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强区域间产业链协作。
强化与锦州港、赤峰保税物流中心等相关主体合作,创新区域开放合作平台。加强与辽宁等周边省市的基础设施联动、产业对接、市场开放融合,在旅游资源开发、科技文化交流等领域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双赢。
第九章 合力共建幸福文明东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托好民生之底,筑牢民生之基,织好民生保障网,始终保持民生温度,突出就业、增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高质量就业
坚持以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指导,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我旗建成“就业创业示范旗”。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建设,完善就业考核工作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十四五”期间,全旗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新增转移牧区劳动力2500 人。
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创业型旗县”建设。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门槛高等问题,待条件成熟时设立就业创业发展基金。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积极参加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活动。到2025 年,力争创业担保贷款发放5000 万元以上。
三、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积极鼓励企业吸纳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大政府公益岗位开发力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培养妇女科技人才。
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支持行业协会建设,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建立大培训机制。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全面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探索尝试开展新型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重点群体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十四五”期间,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累计1500 人、牧区新型职业牧民培训累计1000 人,开展创业培训累计500 人。
第二节现代化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首位抓党建、学前教育抓普惠、义务教育抓均衡、高中教育抓优质,民族教育抓交融、职业教育抓提升,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加强校长、教师、教研员和教育行政干部四支队伍建设,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
一、推进立德树人行动计划
坚持“五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推动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乌里雅斯太幼儿园建设。到2025 年末,全旗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5%以上。
三、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深化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改善办学教学条件,落实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持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牧区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25 年末,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
四、推进民族教育交融发展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生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过渡期双语教师补充机制。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现代化发展。
五、创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鼓励职业高中与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有效衔接,实现“3+2”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学、就业率。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到2025 年末,力争打造1 个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基地。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新机制,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全面推进“旗管校聘”改革,着力解决好学前教育教师“同工不同酬”问题。科学合理核定教师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编制存量。推动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和民族双语授课教师倾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优化教师学历和专业结构。到2025 年末,全旗中小学幼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
第三节 公众健康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居民健康促进政策,缓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让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建设健康东乌。
一、提升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能力
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发展,逐步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医疗服务,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互联网+”医保结算、“一站式”结算服务。搭建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实现城镇、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的目标任务。
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提高旗域内就诊率。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改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救援能力。推进职业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重点关注牧区(社区)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和蒙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牧区医生待遇,解决牧区医生退出养老问题。
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严守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的资质标准,明确机构与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健全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机制。
三、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旗级医疗机构与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等组建医联体。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苏木乡镇、嘎查村医疗准入条件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三医监管”信息系统。
四、大力发展蒙中医药服务事业
建立健全以旗蒙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个体门诊部等为主体的蒙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完善蒙中医药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增加蒙中医床位,加大蒙中医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一、推行全民参保计划
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医保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基金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按服务绩效付费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管。科学合理调整医疗保险保障政策,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加快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确保职业年金运行规范有效,有序推进其他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将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法律援助服务,推进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参保行动。到2025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率控制在10%以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坚持保人与保户相结合,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健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公共财政投入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双措并举,发挥红十字会、残联等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多渠道筹措救助资金。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加强救助资金专项管理。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优抚对象按规定在优抚医院和光荣院提供集中供养。
第五节 人口发展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积极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人口均衡健康文明发展。
一、促进人口优质均衡发展
着眼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建立城乡生育补贴制度,增强妇女生育保障能力,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健全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深入开展计生家庭权益维护工作,搭建多部门联动的维权工作有效平台。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发展家庭服务业,推进家庭能力建设。
二、构筑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多元养老服务发展,基本建成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牧区养老服务思路,打造“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新模式,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智慧老年服务网络全覆盖。到2025 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突出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推进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开辟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单元,加强养老护理员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确保规划用地面积达标,引入小型化、多功能的嵌入式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建设“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 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00%。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服务质量监测,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平台,严厉查处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落地见效。全方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使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完善“妇女之家”软硬件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保障资源配置对儿童基本需求的高度优先。保障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倡导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理念,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动社区托育机构规范发展。统筹推进牧区儿童教育管理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突出儿童维权与安全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关爱社会网络。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充分尊重青年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优化青年成长环境,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6-2025 年) 》,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明确的目标任务,推动盟级、旗级重点工作实施和责任分工方案落地见效,发挥全旗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建设和完善符合我旗实际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青年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以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促进青年全面发展,不断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青年更好地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四、提升残疾人的服务水平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标扩面。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规范苏木镇、社区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强社区康复指导员实名制培训。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到2025 年末,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100%。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
第六节 精神文明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改变工作作风,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打造文明东乌。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弘扬“乌兰牧骑精神”“蒙古马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用好融媒体中心。
二、提升公共文化体育产品供给能力
加强乌里雅斯太镇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图书馆服务能力。推动乌兰牧骑创新发展,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着力实施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工程。举办系列节庆惠民文艺演出和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赛事活动。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建立对外文化交流协作机制,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倡导全民健身,实现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全民健身场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
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大力扶持和加强长调、呼麦、祝赞词等民族文化的研究、保护、传承、交流,打造“乌珠穆沁”品牌。强化文物保护意识,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对金斯太洞穴遗址、金界壕古长城遗址、新庙和巴达拉呼敖包墓群等文物单位的保护。在修复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
四、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全力推进殡葬改革,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到2025 年,力争实现殡仪服务规范化,死亡人口火化率达到100%。逐步规范丧葬用品销售市场。
第十章 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第一节民族团结进步
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根本途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和边境繁荣稳定。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突出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牧区、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内容,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国革命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覆盖面。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内容,加大苏木镇、嘎查(社区)、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组织创建力度。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全国、全区和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组织开展“守望相助好家园”建设活动,促进各民族互敬互助。开展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三、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
坚持用法律规范民族关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民族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和完善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涉及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管控方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守牢守好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妥善化解。对于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等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
第二节 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牧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旗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全国牧区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促进形成牧区社会治理“新样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着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完善以“组织融建、党员融管、活动融合、服务融享、强化党建引领”为主要内容的“四融一强”融合党建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快推进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体化建设。实现嘎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积极推进智慧信访管理平台、“村村享”牧区治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完善“党群连心桥·智慧云平台”掌上党群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牧区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牧区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二、推进治理方式创新
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治理方式创新,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法治保障。建立完善苏木镇综合执法平台,加大牧区执法力度。加强苏木镇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建设,完善“综治乌日特”和“四所联调”矛盾调解机制。加强牧区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嘎查(社区)警务室和法务室建设,实现“一嘎查(社区)一警(辅警)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牧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送法进牧区”“牧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蒙汉双语公益服务”等专项活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社区)”创建活动。
坚持自治基础。完善嘎查牧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强牧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广“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嘎查发现群众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力争全旗每个嘎查平均拥有社会组织不少于3 个。鼓励和支持建立老年协会,实现嘎查覆盖率90%以上。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推动实现全旗苏木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8%。
坚持德治教化。坚持以德化人,引导广大牧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产生。大力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抓好“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评选,推进“六大创建”,实现牧区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在苏木镇、嘎查社区、部门(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家庭及个人中普遍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先进事迹,以英雄榜样的高尚形象、感人事迹、精神力量去教育人、影响人、塑造人。
三、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提升识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平安东乌珠穆沁旗建设迈上更高水平,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配套设施与新建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健全疫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重点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鼠疫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强鼠疫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更加安全。
防范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新格局,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综合普查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灾害监测、救助平台,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救灾防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火灾、旱灾、雪灾、洪灾、沙尘、地震、地质灾害、鼠虫病害、野生动物疫病等灾害防治,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防范化解社会安全稳定风险。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 强化涉稳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深入开展涉稳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人员管控、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及实战演练等维稳重点工作。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综治乌日特”以及“四所一庭一室”联调模式,推动实现党建工作联促、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创建联创、服务管理联抓。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信访制度,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化解信访积案。依托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和锡林郭勒法律服务网平台,完善“互联网+网络管理”服务模式。健全城乡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干预机制,发挥好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化解作用。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城市与牧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开展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行为。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防范打击暴力犯罪,突出抓好零命案旗创建工作,加强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苏木镇(场)、平安嘎查(社区)、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厂矿等创建活动。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指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指挥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应急实战能力。高度重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推进森林草原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完善边境边界管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以实施防范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的“筑墙工程”、铲除境内影响政治安全力量滋生土壤的“净土工程”、教育转化管控政治重点人的“攻心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完善落实守边固边、兴边富民政策措施,以国家向北开放开发为契机,以实施兴边富民建设项目为抓手,争取专项扶持资金和差异化政策,加大对边境苏木镇(场)的投入力度。持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边境管控工作机制,完善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智慧北疆”工程,全面加强智能化、科技化管边控边能力。
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落实完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行业信用监管、应用以及联合奖惩制度。推进信用承诺制度,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应用。构建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动现代征信市场建设,培育、引进合法征信机构,创新征信服务。持续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全面推进政务诚信、营商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牧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信用户、信用嘎查、信用苏木镇评定管理办法,健全信用档案,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水平。积极推进诚信牧民、诚信嘎查建设,研究制定符合牧区特点、科学合理的“诚信户”“诚信嘎查”标准规范和负面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激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个人诚信信息采集、分析、使用等内容,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节 全面依法治旗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党对依法治旗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以创建全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东乌珠穆沁旗建设,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安全稳定。
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完善法治建设规划,健全法治东乌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苏木镇人大和人民代表的作用,巩固党在牧区的执政基础。畅通基层民主协商渠道,创新嘎查协商平台,鼓励牧民开展嘎查牧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二、创建法治政府示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法治政府信息化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工作纳入旗直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依法治旗考核指标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清扫行动,着力解决好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着力提供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配合自治区、盟做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管辖分工和立案标准。推进民事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完善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稳妥推进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夯实依法治旗基础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配备和培训。完善盟、旗、苏木镇、嘎查四级一站式、多窗口法律服务工作平台,为牧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化解矛盾纠纷等服务。完善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方面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有效整合法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部门之间和区域之间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构建覆盖旗、苏木镇、嘎查的法治文化体系。
第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管理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全旗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现东乌珠穆沁旗宏伟发展蓝图,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提高政府统筹调控能力,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保障“十四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第一节 推动多规合一
明确发展规划地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牢牢把握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东乌珠穆沁旗“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是我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全旗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锡林郭勒盟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由旗政府组织编制,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全旗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苏木镇(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构建统一规划体系。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苏木、嘎查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以此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作为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和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的依据,最终形成目标明确、功能完备、定位准确的规划体系,保证十四五各项规划能够有序推进。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
深化改革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强任务分解、资金保障等配套保障措施,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为推动规划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完善规划配套保障。以法治化思路引领规划实施,提升规划目标任务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形成折子工程、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完成期限。加强专项工作资金预算编制,研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动态资金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和有关标准规范适时调整经费标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障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的资金供给。
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排资金,有序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平台的组织实施。布局前瞻性、带动性大的项目,兼顾当下和长远,谋划提出有引领性、前瞻性的好项目、大工程和新平台。推动重大创新型项目库储备扩容,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加强资源要素配置。强化资源和要素的统筹,打破条块分割,推动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对生产要素进行差异化、精准化供给。完善人口、财政、投资、土地、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大力提高资源配置效能。
第三节 规划实施管理
细化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形成动态监督考核和调整机制,多手段推进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度,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提高各级党组织驾驭发展能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务实担当的中坚力量,不折不扣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见效。落实党管人才责任,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为规划实施提供更有力人才支撑。
完善规划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本规划由旗政府组织实施,自觉接受旗委、人大监督检查。成立专项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分解、项目跟进督导、质量监督控制、年度规划目标考核,统筹协调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建设等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建立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要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规划实施考核评价。强化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及专项评估结果的运用,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评价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当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经济运行和规划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时,由旗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旗人大批准执行。
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要面向社会,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各实施责任主体要及时发布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更好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规划纲要实施的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智库等社会力量的专业化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等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形成规划实施合力,保障规划纲要所设立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