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8-04 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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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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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2025 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本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东宁市在规划期内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和实施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基础

“十四五”是东宁市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东宁市推动晋位争先重振雄风的战略攻坚期。站上新时代新起点,要发挥东宁独特优势,抓住用好新的战略机遇,筑牢高质量发展基底,加快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奋力谱写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篇章。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紧扣振兴发展主题,始终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持续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0.3%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10.3% 、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4.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5.6% ,万元 GDP 能耗下降 2.72%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年均增长 6.4% 和 3.8% 。 2016 年、 2017 年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评比中位列前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省第一,“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产业升级步伐加快。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做实做深“三篇大文章”,积极调结构、促转型,加快培育新增长领域。特色农业蓬勃发展,以佰盛、黑尊为依托的“农头工尾”产业链规模不断集聚,东宁市被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确定为黑木耳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发展北药 12161 亩,新建大榛子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 5000 亩。年均生产水果 2 万吨,东宁南果梨、松茸获外交部全球推介,“东宁椴树蜜”“东宁冰酒”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业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初步形成以煤炭、电力、食品、进口加工为主导的四大工业产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7 户。旅游产业稳步发展,东宁要塞景区知名度不断提升,三岔口村入选中国民族特色村寨,我市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东宁经济开发区“三横四纵”总体框架拉开。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获批建设绥芬河 — 东宁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中俄(东宁)互市贸易区迁址新建,黑龙江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东宁片区加快建设,全省重要口岸地位更加巩固。重大开放通道加快建设,东珲公路全线通车,绥芬河东宁机场开工建设,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将我市列为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境外园区新入驻企业 11户, 6 户企业享受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或俄远东跨越式发展区政策。我市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试点。获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覆盖率达 100% ,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实现常态化。与白俄罗斯多克什奇区等城市建立友好联系,连年举办宝玉石文化节、国际冬泳邀请赛等,对俄人文交流不断深化。与东莞市石龙镇对口合作深入推进。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市现行标准下的 370 户 823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 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域内 34 条河流、 4 座中小型水库全部落实“河湖长”,废弃菌袋集中堆放、综合利用率分别达 100%和 60% ,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县、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四项重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部达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已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中跃升第一梯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累计化解地方债务 4.2 亿元,其中清偿无分歧民营企业欠款 8919.8 万元。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保持在 4.1% 以内,处于良性运行区间。

城市面貌持续改善。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老城区改造步伐加快,河北新区向北拓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累计拆迁征收房屋 4500 户、占地面积 135 万平方米,维修改造老旧小区楼房 85 栋,新建保障性住房 2160 户。完成中华路、团结路整体风貌改造,建成绥芬河国家湿地公园、江南河带状公园、绥芬河大桥“桥头堡”、神仙洞木栈道、万鹿沟区域山洪治理工程,修建改造街路 28 条。建成城市输水及供水膜处理项目,改造供热管网 50 公里,建成东宁经济开发区、城区和绥阳镇污水处理厂,铺设燃气管道 8 公里。城市公交车开通运行,在全省率先建成共享单车系统。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和垃圾收集清运实现全城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原有 10 个社区改革调整为 8 个,划分为 221 个网格,社会基层治理精细到楼道。东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社区平台完成建设。我市被评为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

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推动农村“四项革命”,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覆盖 90% 以上村屯,农村厕所革命改厕 3585 户。东宁市三岔口朝鲜族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泡子沿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道河镇被确定为“全国美丽宜居小镇”,洞庭村为“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示范”,上碱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农村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农村宅基地改革启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启动运营。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等一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我市被评为全国农机平安示范县(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绥阳镇被评为国家产业强镇和黑龙江省中药材特色小镇。

改革创新释放活力。全面承接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探索具有东宁特色的改革实践。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辖区内森工系统政府行政职能顺利移交承接。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登记稳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重新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 736 项,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达到 500 项,初步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认领了 610 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 587 项可以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 96.2% 。按时完成了上级要求的网办率90% 的任务目标。“失信惩戒,守信奖励”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启动实施,我市县级城市信用在全国排名保持在 200 名以内,在牡丹江六市县排名第二。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制定实施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政府效能明显提升。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 19457 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城乡低保标准连续十二年提高,实施了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和复检,被评为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健康东宁”稳步推进,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急诊急救项目、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完成 82 个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连续五年举办小江南之夏广场群众文化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取得积极成效,我市被评为黑龙江省2016—2019 年度“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环境更优,平等互助的和谐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得益于全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益于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做好“三篇大文章”;得益于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价值转化;得益于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东北地区和我省作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系列支持东北振兴政策措施,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注入强大政治动力,带来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中俄关系进入新时代,共同利益纽带更加稳固,有助于发挥绥芬河 - 东宁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俄(东宁)互市贸易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优势,深化全方位对俄开放合作,形成开放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为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发展预期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国家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建设,黑龙江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在牡丹江举办,为东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内产业链转移,推动资源、生态、产业、地缘等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培育壮大新动能,创造了巨大发展空间,应对疫情助推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迅速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内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态势明显,全国经济重心进一步南移,全省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继续向城市群集聚,各地对生产要素的争夺更加激烈。国家出台的系列结构性减税及严控“土地财政”“政府借贷”等措施,国家投资支持导向发生重大变化,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改变以往普惠制项目资金使用,这些都为我市提高可用财力增加了难度。我市经济总量不大、发展速度不快、发展质量不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人才、人口流失较为严重,产业配套不完善,营商环境存在短板,对东宁县域经济发展带来较大挑战。

总体来看,“十四五”是东宁变革突破的关键五年,全市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们要围绕黑龙江省实施“六个强省”战略和“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开放定位,和牡丹江市“晋位争先”总的要求,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定信心和决心,保持定力和毅力,增强干劲和韧劲,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提升位势,在区域竞争中晋位争先、重振雄风。

第三节 二 〇 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

精准对接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衔接市委既定思路目标,到二 〇 三五年,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东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城市。展望二 〇 三五年全市综合实力将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市、健康城市,文化、教育、人才、体育、健康等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本底更加牢固,美丽东宁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对俄为重点的全面开放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明显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东宁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七个着力”、市委“八个新成效”要求,强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富民”“贸旅兴边”,推动东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为建设“实力更强、城乡更美、环境更优、人民生活更好”的现代化新东宁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不动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真正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自觉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以对俄为重点的全方位开放,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以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锚定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全市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黑木耳一县一业主导产业链条进一步提升,中药材、寒地果、大榛子、红松坚果林等生态经济稳步接续。全市现价工业总产值达 100 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在 3—5% 区间。工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 3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 50 户以上,新增培育工业小微型企业 100个。全市力争年接待游客人数达 540 万人次,年旅游总收入达到 49.7 亿元以上,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超过 10% 。园区建设、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逐步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规模总量、科技含量、生态质量和就业质量全面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5.5%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 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5.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5% 。

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新跨越。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积极落实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规划,重要的开放平台加快建设,重大经贸通道逐步贯通,以对俄和东北亚为重点的全面开放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基本建立,外贸发展质量、境外投资服务、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互市贸易规模、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实现突破,打造成为对俄开放先导区。到十四五期末,年进出口货物达到 100 万吨以上、检查出入境人员 100 万人次以上、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 100 亿元以上。与东莞市石龙镇对口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绥东一体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跨越。美丽边城建设步伐加快,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区域发展更加均衡。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全面改善,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升级,乡村振兴产业稳步发展,人口集聚功能不断增强,兴边富民行动成效显现。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经济体系逐渐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加速推进,全市达到或优于 III 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细颗粒物( PM2.5 )浓度完成省下达指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48% ,森林覆盖率达到 85.3% 。

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实现新跨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边疆特色文化更加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旅产业进一步融合,文化强市建设稳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文明单位(镇村)创建有序开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实现新跨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高品质、高绩效的公共治理和政府服务的“东宁标准”,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亿元 GDP 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至 1% 。

民生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发展。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高水平全覆盖,育幼和养老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更加健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第三章 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立足国家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长白山生态功能区定位,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按照工业立市、产业富民、贸旅兴边总体思路,努力打造东宁市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巩固绿色农业产业

推动黑木耳产业链条提升。按照“总量控制、质量提升、精深加工、高端发展”总体思路,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努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科学布局,建成高标准生产基地 15个,打造优势产区,提升种植水平。支持企业扩大俄罗斯进口木屑进口规模,提高黑木耳生产原料保障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千万袋以上菌包厂,逐步淘汰小作坊生产。与国家、省级科研院所合作,推动菌种研发、菌械生产、栽培技术更新换代,扩大大棚吊袋种植规模,提升黑木耳质量。加快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支持菌需物资设备生产企业发展。持续扩大“东宁黑木耳”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创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努力实现既要种得好,又要卖得好。全力打造黑木耳加工集群,依托东宁(绥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中林佰盛绿色生态产业园、山友黑木耳出口深加工等项目建设,招引一批黑木耳精深加工企业入驻延长黑木耳产业链条。规范绥阳黑木耳大市场经营管理,完善金融、物流等产业配套,推动大市场科技升级,打造全国食用菌物流集散基地。

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落实好牡丹江市委“三年倍增计划”,建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2 个、 200 亩,中药材种苗(种子)选育繁育体系初步建成,种苗(种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带动发展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 2 万亩。培育境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 1 万亩,年生产并进口中药材达 4500 吨。引进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 2 个,努力形成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营销一体化和规范化新格局。规划建立中药材城乡集市贸易集散市场,打造成境内外联动、上下游衔接的东北三省中药材集散地。

坚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发挥东宁良好生态资源优势,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潜力,推动苹果梨、南果梨、葡萄、大米、蜂蜜等特色农产品技术改进、品种改良,促进规模、品质双提升,新增水果种植面积 3000 亩以上,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 6 个,叫响东宁“寒地果乡”品牌。建设杂粮、蔬菜、地瓜等高效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 10 个。建设椴树蜜、冷水鱼标准化生产基地,继续推进大榛子、红松兼果林等生态农业发展。依托农家乐、采摘园等载体,发展休闲采摘业,打造集生态旅游、观光采摘、文化展示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原产地证明、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实现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监管。

第二节 重塑工业发展优势

推进能源矿产开发加工。坚决落实省委淘汰落后产能,释放优质产能要求,优化煤炭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其他区域后续煤炭资源的详查和开发利用,增加可开采储量,保障本地能源供应稳定。推进恒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产运营和其他生物质燃料为主的能源项目不断壮大。推进以洋灰洞子铜矿为主铜矿发展基地,铜矿发展基地争取达到年处理矿石量 300 万吨能力。依托已探明发现的煤、铁、铜、金等 36 个矿种,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有序开发利用。到 2025 年能矿产业集群实现 30 亿产值。

打造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集群。做强黑木耳、葡萄酒、粮食、水果等食品精深加工产业。推动宏福山珍、北域良人等加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开发研制精品包装、即食产品、功能性产品等系列产品,将黑木耳加工率从 8% 提高到 20% ,培育木耳菌种厂、菌包厂、菌需物资、菌用机械加工企业 50 户以上。重点推动建禄酒庄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年生产葡萄酒 5000 吨目标。依托我市奔楼头、上水村、西崴子白酒酿造生产及 30 余家小酒类加工个体,引进知名白酒加工知名企业,对全市白酒加工销售进行整合,实现规模经营、品牌打造。进一步推动本地优质果(苹果梨、南果梨)、大米、蜂蜜、北药种植加工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产量、品质双提升。推进东宁市汉麻种植及深加工项目,谋划寒地果饮料加工项目。到 2025 年食品加工实现40 亿产值。

发展跨境连锁加工产业。壮大俄资源能源进口规模,加快培育中俄(东宁)跨境有色金属产业园、中药材加工、大连海产品加工等跨境加工项目,打造跨境产业链和跨境产业集群。以境外畜禽肉类蛋奶进口加工为起点,推进境外隔离(畜禽)育肥、境内隔离屠宰加工的全产业链运营模式,探索进口俄屠宰用肉牛加工产业,重点推动中 • 新(东宁)肉牛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粮食回运加工,推进大豆、玉米、面粉加工为主的俄粮进口加工项目建设,达到年加工回运粮食和周边地区粮食 100万吨目标,积极打造集境外粮食回运、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俄罗斯进口粮食物流加工基地。围绕国林木业园区发展木材配套加工,推进吉信木业、曲氏木业、兴泰木业的持续经营和壮大,做强绥阳镇内 50 户以上木材加工的配套生产经营。对有终端产品木业企业鼓励创新开发新产品,持续做好木材跨境连锁加工,推进木屑进口加工和生物质燃料加工、有机肥加工项目做优做强。到 2025 年,培育市域内依托进口加工年产值超 5000 万元企业 10 户,进出口加工实现 30 亿产值目标。

第三节 打造全域旅游胜地

推进全域旅游开发。按照“全域、多点、成链”的思路,串联开发“一带”暨绥芬河山水风光历史文化景观带上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五排古山城、五排东南山抗联密营遗址、洞庭景区、神仙洞景区等重点项目,完善金光寺、冰酒庄园、大城子率宾府遗址、滩头渔村等旅游基础设施。依托“一路”暨醉美331 边防公路旅游观光路,串联开发和完善国家东北虎豹公园、枫情谷、九佛沟水库、寒地水果基地、碧水湾度假区、龙江桃园、神仙洞自驾营地、红毛柳景区、百草园、绥阳黑木耳小镇、双桥子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基础设施,培育农事体验游、生态康养游、休闲度假游。串联开发“一线”暨沿中俄边境线(瑚布图河)团山子抗联秘密通道、三角山麻达山要塞、国门景区(界河公园)、三岔口民俗村、东宁要塞景区、瑚布图河万亩稻田观光带、亮子川、划归林等旅游资源。到十四五期末建成全域旅游示范区、中俄国际旅游合作带、中俄边境风情旅游区。

推进“旅游 + ”深度融合。促进“旅游 + 文化”发展,突出渤海国历史文化和东北抗联精神,推进相关旅游资源开发。推动“旅游 + 生态”发展,依托回归林、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打造生态旅游品牌和森林旅游精品。推进“旅游 + 商贸”融合发展,依托东宁口岸,建设集免税或减税购物(进口商品)、口岸观光、历史文化展示、民族风情体验等于一体的国门景区,大力发展跨境商贸旅游。积极发展“旅游 + 研学”,创建红色教育基地、国防研学教育基地、历史教育基地、文化交流基地、生态教育基地、青少年体育赛事交流基地,推动研学旅游特色化发展。推进“旅游 + 特色产业”融合,融合黑木耳产业、生态农业和冰葡萄产业等产业要素,建设全国知名的特色产业旅游城。

强化旅游产品营销。融合“两微一端”和各类网络平台,宣传东宁旅游资源和旅游品牌。办好旅游节庆活动,打造春季赏花品鱼,夏季避暑养生,秋季采摘观景,冬季赏冰乐雪“四季旅游品牌”。重点推出二战文化主题线路、特色美食主题线路、红色教育主题线路、经典自驾旅游线路、人文民俗精品游线、避暑休闲游线、中俄跨境游线“七条线路”。加大地标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打造东宁地产商品展销中心和东宁特色旅游商品及纪念品商街。

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集购物、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旅游服务区,打造智能旅游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智慧旅游城市。完善旅游公路,畅通景区“最后一公里”,重点建设东宁至洞庭、洞庭至五排、 331 边防路至五排、 331 边防路至东宁要塞和闹枝沟至小地营等旅游公路。结合公路服务区建设,完成神仙洞自驾汽车营地和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旅游厕所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

第四节 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

支持银行机构发展。突出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主体作用和农发行的政策银行优势,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信贷规模,使之成为我市信贷投放和金融创新的中坚力量。鼓励银行机构向上争取,在贷款利率、授信额度、审批权限等方面享有地级金融部门权限。

扩大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加快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鼓励润生村镇银行加快网点覆盖。广泛对接引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投资等域外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翻番,小额贷款公司资本规模提升两倍。

规范和提升保险行业。推动农业保险改革创新,扩大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和其他农业保险品种。推进保险资金投资医疗卫生、养老养生等民生领域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费收入以每年 5% 的速度递增。畅通商业保理、典当行等民间融资渠道,完善金融运作方式,规范金融市场。

积极促进政银企合作。探索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做大做强创新担保等政府担保公司,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逐步规范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林地、山地、草原、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以及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权交易运行。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投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到 2025 年末,全市金融企业数量达到 45 家以上,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到 180 亿元、70 亿元,争取 1 家企业新三板上市;争取发行 1 家企业债。

第五节 推进现代流通体系

建设东宁市国际物流园区,规划占地规模 8.6 万平方米,建成具有运输、仓储、分拨、配送、交易、物流信息、报关报检退税等功能,适应当前我市边境地域经济结构和电子商务消费模式。积极争取与中农批战略合作,培育引进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推广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服务规范和质量安全认证,补齐冷鲜、冷藏商品进口运输储存短板,为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互贸商品落地加工提供支持。同时,推进绥阳物流园区项目,借助绥阳镇的交通优势,打造绥东地区及面向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物流枢纽基地。

第六节 高标准建设东宁经济开发区

推进东宁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二轴”、“二心”、“六个组团”功能分区,“二轴”即一横一纵二条核心轴线,“二心”即新城中心及国门中心,“六个组团”即为满足其使用功能要求而规划的居住组团、商住组团、商业组团、加工组团、仓储组团和口岸主题贸易区。推进东宁经济开发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和(二期)建设。突出外向型经济主导,以跨境连锁加工产业固本,以商贸旅游产业兴市,推进开发区三岔口产城融合发展,建设中俄产业融合发展新区、跨境示范合作新城。到 2025 年基本建成俄粮、中草药、宝玉石、黑木耳全产业链、有机食品深加工、有色金属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特色化产业集群,销售收入 10 亿元以上企业达到 2 家,亿元以上企业达到 7 家,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20 亿元,亿元以上外向型生产企业达到 8 家以上,利用外资额达到 5 亿美元,成为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之一。推进绥阳绿色食品园区建设。征收绥阳园区东侧绿色食品园区板块约 40 公顷土地,招引食品加工企业入驻,建设以黑木耳深加工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厂区。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三期建设。

第七节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制度,行政许可类审批时限再减少一半以上。全面推进“一门一次一网”改革和“办事不求人”工作,持续开展“四零”承诺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开辟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严格兑现执行招商引资政策。设立全市统一的“ 12346 ”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完善大综合窗口建设,将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并纳入综合窗口的受理范围内。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力度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问题。

第四章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入对接俄远东大开发战略,充分挖掘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围绕打造龙江向南和对俄开放重要窗口定位,巩固提升对俄开放优势,深入挖掘允许互市贸易的 15 国开放潜力,深化国际国内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

第一节 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

高起点建设绥芬河 — 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围绕外经贸产业发展和企业进出口贸易瓶颈问题进行制度和政策创新,在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上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对接俄“滨海 1 号”国际运输走廊,健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跨境金融合作与改革创新,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开发跨境保险业务,在贸易、投资和借贷等经贸往来中扩大本币计价结算,加强支付系统和银行卡领域合作,推动中俄免签游客保险发展,积极争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电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推进北斗导航物流指挥中心建设,积极发展跨境物流。推进展示展览中心建设,积极发展会议会展。建设科技研发中心,推动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试验区落地转化。深化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地方政府间合作,吸引各方面企业参与跨境园区建设。

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利用好省政府支持跨合区建设“十条”政策,以现有跨合区规划为基础,完成功能分区,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中俄跨境农业产业园,立足已获批的水生动物口岸、畜草专业进口口岸、粮食回运口岸等优势,将中草药、海产品、俄粮、农畜产品和果蔬等具有优势和基础的产业,培育成跨境连锁的主导产业,初步将我市园区建设成为“中俄跨境农业产业园”。建设中俄宝玉石产业园,把俄罗斯玉石毛料集散作为东宁宝玉石产业根基,以此带动宝玉石切割、设计、加工、销售、会展、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中俄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利用在俄跨境农业优势,鼓励境外种植企业粮食回运,在国内进行初、深加工,打造中俄边境地区最大的进口俄罗斯有机、非转基因粮食、肉、蛋、禽、奶中转、仓储、加工基地。利用黑木耳、葡萄、松子、松茸、蜂蜜等山产品资源和俄海产品等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有机食品加工。建设中国跨境有色金属产业园,在汉威铜雕文创、福缘铁合金、申佳铁合金等有色金属加工企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园区保税仓储、物流集散、生产加工设施,打造中俄远东最大的有色金属加工集散中心。

加快推动互贸综合体建设。围绕边民互市贸易监管交易、集散批发、商贸旅游建设互市贸易监管交易中心、中药材专业市场、海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集散中心、边境特色商品购物中心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切实将互市贸易区及周边板块建成以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电子商贸、保税仓储、观光旅游、物流集散、文化交流等功能为支撑的东北地区一流互贸综合体。

推进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巩固提升在俄境外园区发展,拓展高新技术、数字经济、农业、基础设施和加工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协调解决境外融资、投资风险、劳务输出、设备通关等问题,争取更多境外园区争创国家级合作区。发挥境外产业园区企业联盟作用,支持境外产业园区在境内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破解境外资源性项目长期融资问题。组织投资者赴俄考察,进一步活跃中小企业投资合作,招引有实力的企业创建境外产业园区和国际经贸合作园区,鼓励国内企业在俄罗斯经济特区、跨越式经济社会发展区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等区域内开展项目合作。发挥境外园区优势,建立中俄大豆产业联盟,争取在最低限价、回运方式、外汇结算方面取得政策突破。

第二节 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融入“滨海 1 号”国际运输通道,围绕国家级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依托对俄及面向省内外的交通路网建设,努力构建交通骨架网络,连接好绥芬河、东宁和珲春口岸通道建设。力争东珲铁路、绥阳至东宁既有铁路改造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推进国道绥满公路绥阳镇至东宁穆棱界段改扩建工程、国道丹阿公路绥阳镇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绥满高速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旧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东宁 — 绥芬河城际间公交化改造。

不断完善口岸功能。按照肉类指定口岸标准,设计建设标准化冷库,推进禽肉蛋奶的进口规模和数量。积极同步设计建设进口海产品暂养池,扩大进口海产品的规模。完善口岸功能,进口资质,制度政策创新。推动东宁口岸建设国家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口岸,进一步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海关监督结果互认”等,推进原产地信息电子认证系统运行。

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推进“数字口岸”建设,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构筑口岸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口岸信息互联互通,探索陆海联运数据服务联盟,推进数据对接、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实施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提高口岸数字化水平。创新口岸跨境合作管理机制,依法简化进出口岸申报环节及申报数据项,实行政策同享,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一体化通关,持续提升进出口岸通关效率。推进中俄国际道路运输司乘人员签证便利化。

第三节 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活跃边境互市贸易。扩大边民互市贸易产品来源和品类,积极开展与独联体成员国、韩、朝、蒙等互市贸易合作,增加粮食类商品进口规模,合理调配口岸运力,扩大绿色农产品、鲜活海产品等进口比例,提高进口商品档次和附加值。复制推广互市贸易批量进口中药材、大豆加工落地加工试点经验,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商品特色加工区。协调金融机构完善结汇流程,打通二级市场准入、备案、付汇、落地加工等环节,推进互市贸易规模化发展。强化互市贸易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功能,全面推行互市贸易跨境结算,积极发展“互联网 + 互贸”,拓宽互贸商品销售渠道,依托大型进口商超和物流平台企业设立互贸商品馆。探索引进人脸识别技术,实现“社区在线校验、远程互贸交易”。落实边民互市贸易商品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便民互市贸易商品种类。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积极发展稳定性好、附加值高的进出口品种。稳定俄粮、宝玉石等资源型产品进口,扩大中草药、液化石油气进口,推动肉蛋禽奶进口加工,努力探索进出口商品新品种和落地加工商品品种,扩大现代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生物和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努力提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持续扩大中医药跨境服务、跨境医疗旅游,积极培育开发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科技等服务贸易新增长点。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对外贸易的支撑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承保力度,推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鼓励传统商业企业发展线上业务,探索互联网经济下的新商业模式,整合优质资源,提升竞争力。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电商平台作用,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为主体的电商创新体系,调整产品产业结构,挖掘产品附加价值,延伸产业链,加快打造“互联网 + ”的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的电商企业、网店微商、加工企业、网商经纪人等多行业就业岗位,走出一条具有东宁特色的电商之路。

第四节 推进对俄资源能源开发

深化对俄能源合作。鼓励企业开发利用俄罗斯能源、矿产资源,通过多种方式进入资源勘探开发和深加工领域,加大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能源、矿产资源进口力度,开拓一条经东宁直通我国东北各地的能源通道,推动合作方式由资源贸易型向生产加工型转变。推进液化石油气换装转运项目开工建设。推动煤炭工业、能源装备等领域合作,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煤炭贸易。探索电力领域合作,支持中俄企业联合参与电力项目。

拓宽对俄农业合作领域。巩固在俄农业开发面积, 2025 年对俄农业开发面积力争达到 500 万亩。加快从传统劳务输出、种植、养殖向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零售等方面扩展。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海外投资贷款贴息、境外农业合作农机补贴、境外农业合作保费补贴等资金支持,推进中俄农业经济技术合作,深入开展土地资源、作物栽培技术、农林牧品种等领域区域性合作,打造农业合作综合体,形成东宁市对外农业开放合作工作新模式。

扩大对俄海产品合作。鼓励企业拓展在俄海域养殖或合作捕捞水产品,不断扩大规模,丰富品种,积极推动产品进口。加快完善进口俄罗斯鲜活水产品通道建设,对暂养池、扣检池进行改造升级,配套净化、控温、冷链物流、恒温设备等设备,建立严格的日常监管、卫生防疫、进出场追溯等管理制度。积极争取俄罗斯合法捕捞证明审核权限下放。依法推进鱼粉、鱼油、水产品和活海鲜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积极扩大对俄木材资源进口。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组建对俄林业资源合作产业联盟,形成俄境内采伐、半成品加工,中国境内成品加工等跨境产业链条。鼓励企业围绕木材进口发展精深加工,为国内木业企业做配套。

第五节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与俄罗斯地方推动抗疫领域合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卫生和流行病信息通报。发展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地方之间中小学交流,组织中俄儿童创意节、暑期夏令营等活动。支持文化领域开展高质量合作,互办电影节,扩大两国游客往来,推进媒体、新闻报道、电视节目互播、档案、历史展览等领域政策交流,继续开展两国境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合作。进一步巩固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办好中俄地方体育赛事,培育国际体育赛事交流品牌。推动跨界水体保护、环境灾害应急联络、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合作。拓展俄罗斯腹地城市外事联系,加强与赤塔、后贝加尔、伊尔库茨克等洲区城市交流,逐渐延伸至莫斯科、圣彼得堡以及独联体等中心城市和国家。扩大与韩国、日本等亚洲经济强国中小城市交流,尝试与欧美国家城市联系,寻找合作发展机会。

第五章 建设美丽边城

优化全市空间布局整体,全面增强城区人口和经济承载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到 2025 年末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 95% ,雨水管线覆盖率 50% 。将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逐步向重点镇、建制镇延伸,扩大覆盖范围。基本完成 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部分 2000 年以后老旧小区改造,大幅度减少城镇老旧小区存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6.46% ,绿地率25.58% ,人均 17.96 平方米 / 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100% 。

第一节 优化区域空间发展格局

围绕城镇化区域、农产品主产区、经济开发区、生态功能区,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和公共资源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条控制线划定,做好“十四五”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确保规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衔接有序,更好地融入国家和省级发展战略。落实兴边富民行动,推动人口集聚、产业提质、开放提效,打造形成绥芬河 — 东宁 50 万人口级别城市,建设美丽边城,提升边境品位,增强边境地区综合实力。

第二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改造,对全市城镇内 65 个小区 86 栋楼进行维修改造,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动房地产开发。加快河北新区规划区内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供热主管网 12 公里,新建热力站 5 座、换热站 18座。谋划新增 50 立方米天然气储罐一座、天然气输送主管网 8公里。完善城市公厕与环卫设施。启动东苑路、双泉路东段、南直路、滨河路、桂江街、民益街东段、黄松东路、黄松路辅路等 23 条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新增道路长度 29 千米、 116 万平方米,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提高交通出行能力。建设 3 处、 4 万平方米小车停车场,改善城市乱停乱放现状,缓解城市道路压力。建设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推进五花山水库供水工程,实施东升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第三节 推动城镇绿色发展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因地制宜打造街角和三角地带空间景观,建设一批“口袋公园”、增加公众休闲场所,增强街区民俗特色,实施滨河公园(西侧),北率宾公园(西侧)、西环游园建设项目。完善绥芬河防护堤防护绿地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到 2025 年末我市绿化覆盖面积为 388.91 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为 375.96 万平方米。建设雨水管道 15720 米,截洪沟 1311 米,实施南环路排水防涝、中华北路西区污水管网、城市排涝除险项目,建设雨水提升站及配套雨水管网。启动阳光电源项目,谋划垃圾发电项目。

第四节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深度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网络,实现主要街道严格规范、次街道有效规范、背街小巷基本规范。着力整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私搭乱建、“城市牛皮癣”等城市顽疾,促进市容市貌持续改善。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更新升级环卫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逐步构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探索实行生活垃圾处理场市场化运营,谋划启动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项目。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实现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服务机制,加快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逐步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全覆盖。健全完善社区服务准入制度,规范社区盖章证明事项。

第六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到 2025 年,农村发展活力更旺,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民收入空间持续拓展,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6% 左右,突破 3.8 万元。

第一节 完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建设高标准农田 30 至 35 万亩,建设标准化农业三减示范基地面积 14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3 亿斤以上,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加快节水配套改造等项目建设,启动三岔口灌区维修配套改造,实施水资源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站和农业地下水以电折水监测站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绥芬河流域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瑚布图河堤防加高工程、九佛沟水库和城子沟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实施 10 个 66 千伏电网项目改造、 2 个 10 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和 10 千伏及以下改造项目。建设农村公路 235 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 400m/10 座、涵改桥工程 78m/7 座、新增桥梁工程 80m/7 座。规划 8 条边防路线 171公里。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6 项、山洪沟治理项目 11 处,建设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8 项。完成 6 镇 62 个村屯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第二节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厕所革命”,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稳妥推进农村室内改厕试点示范。实施“垃圾革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构建完备的农村垃圾运转体系,生活垃圾收运率达到 100% ,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实施“污水革命”,推进绥阳污水处理厂和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畜牧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鼓励建立生态养殖小区,督导规模以上养殖场完成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实施“能源革命”,严防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出地进厂,实现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确保废弃菌袋集中堆放达到 98% ,综合利用率达到 85% 以上。实施“菜园革命”,通过试点村、示范村建设,带动农户扩大果树和蔬菜种植。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统领,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30 个,达到省级标准 10 个、市级达标村 60 个。积极争创全国生态文明镇、村。

第三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和农村社区自治功能,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村务监督、村规民约全覆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组织农村土地确权“回头看”,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转化。落实黑土地保护行动和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办好供销合作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黑木耳种植等农业保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引导农民转移就业,把传统的种养业向二、三产业拓展,依托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同时,支持各类人才下乡创业,落实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惠政策。

第四节 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围绕黑木耳、大榛子、葡萄、果树等特色产业,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探索在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营销等领域开展专业化服务。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积极发展农事服务等功能性合作社,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形式,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探索尝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扶持发展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土地托管企业、庄稼医院、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公司等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烘干仓储、农资供应、测土配肥、饲料配送、冷藏保鲜等新型服务业态。到 2025 年,打造要素集聚、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农村社会化服务规范化试点 10 个以上。

第五节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增强政策延续性。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防止返贫和发生新的贫困。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推动减贫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促进相对贫困人口持续发展。对已建成的重点扶贫项目,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提高建成项目使用率。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相对贫困群众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第七章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东宁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科普宣传,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建设。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最美家乡人”“最美东宁人”等评选活动,加大“龙江好人”“中国好人榜”等道德模范奖励与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主义道德观入心入行。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防教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主题街道。制定科普活动计划,开展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加强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融媒体主流格局。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抗联精神,抓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四馆”(文化馆、图书馆、要塞博物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争创国家一级馆,馆藏书籍增加到 9 万册。提升乡镇高标准文化站,丰富多功能活动厅、排练厅、综合展示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相关功能文化室,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宣传阵地。加快村级(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 100 村文化活动室建设 100% 达标。

打造群众文化品牌。持续举办“小江南之夏”群众广场文化活动,扩大小江南之夏文化品牌影响力。举办中俄国际广场文化演出,提升东宁影响力。叫响“舞动全城”群众文化品牌,推进城乡文化持续繁荣。打造“一村一品”,培育民俗文化的地方特色,包装村级春晚、端午、中秋等特色村级文化品牌项目。成立电声乐队、民族乐队,引导“蚂蚁乐队”做好风格定位和包装。

实施智慧广电战略。聚焦 5G 科技引领,全面推进广播电视传输、监控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推动广电事业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全流程、全网络向高清化、智能化转型。新建 1座多功能综合自立铁塔,解决双频共塔发射安全隐患。利用 5G和北斗技术,开发加密备用信号源与发射机远程控制技术,实现有人值守无人值机自动化播出。

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集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会展、商演、运动员休息室及各种工作用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民健身中心,全面改造体育场塑胶跑道。丰富西山公园功能,建设极限运动、标准篮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地,布设健身广场、室外健身机械场地和儿童活动设施。推动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力争每万人一块。依托“东宁市少数民族运动会”打造民族特色体育盛会。到 2025 年末,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以上,实现健身工程配套率、健身器材配套率、体育设施开放率“三个 100% ”。

第三节 发展繁荣东宁边疆特色文化

实施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和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程。组建“团结文化国际考古研究中心”与“黑龙江大学东宁考古综合实习基地”。开展“团结 — 克洛乌诺夫卡文化”研究,续写东宁历史文脉。扶持东宁红色电影《民族英雄王德林》拍摄,创办《东宁文艺之声》馆办刊物,创作《悠悠瑚布图》情景剧,创编精品舞剧《乌布西奔妈妈》和《印象东宁》,展示东宁本土特色文化。建立非遗项目传习基地,发展壮大非遗传承队伍,以朝鲜族击打舞、朝鲜族传统农耕具制作技艺为重点,打造集民俗文化、特色旅游非遗小镇。争取新列入省级保护名录 2 项、市级保护名录 10 项。建设大城子率宾府博物馆,展示地方历史文化。完善东宁博物馆基础设施,申报国家三级馆。

第八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成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第一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果。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烟尘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全面淘汰县级以上建成区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制菌户一律禁止使用原煤散烧的土锅炉灭菌、养菌。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鼓励发展绿色交通,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 90%以上。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力度,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避免扬尘污染。完成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 2025 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 Ⅱ 级标准。

着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启动运行东宁城区污水处理厂、绥阳镇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各镇所在地、镇级以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内的村屯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推进绥芬河两岸镇村垃圾中转站集中堆放、统一运输。实施沿岸绿化、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确保河道两岸林网植被在 5 年内明显增加,水土保持能力明显改善。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建立河湖“两规两划”,有效遏制河流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水域岸线利用规范有序,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到 2025 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0% 以上,基本完成城区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域内河流断面监测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Ⅲ 类水体标准。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相应数据库,完善土壤污染预警响应机制。到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市、县全覆盖。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队伍机构建设,配全人员、仪器设备等工作要件。引导农业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加强各类矿山尾矿库、矿场土壤监测,坚决防止土壤污染。落实黑龙江省东宁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整治专项规划( 2019 — 2035年),推进城乡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固体废物治理标准体系,逐步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建设医疗废物处理收集处置系统。加快建设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系统。到 2025 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 100%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

第二节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天然林管护和后备资源培育,建立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连续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全覆盖政策。完成人工造林 1 万亩,森林抚育经营 2 万亩,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做到应退尽退。大力加强湿地生态修复,推进绥芬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推进退耕还湿、湿地补水、污染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生物遗传资源针对性保护、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定期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评估,定期开展巡山清套反盗猎行动和林蛙、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推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范围建设,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制度,开工建设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分局管护站(林场)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

第三节 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建设绿色低碳的工业体系、建筑体系和流通体系,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环保产业成长为支柱型产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煤炭等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节约习惯,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落实国家二 〇 三〇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装机比重和消费占比大幅提升,合理降低碳排放强度。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严格生态保护责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筹建环境应急监测监察指挥中心、生态环境信息中心,运用先进的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自动监测、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等系统,实现环境监测监察现代化和标准化建设。在社区和村建立环保自治组织,制订环保村规民约,形成覆盖全市的基层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第九章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范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部署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逐步提高失业人员待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合一”改革。落实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的转接办法,确保制度相互衔接、基金转接到位、经办手段先进、人员进出顺畅。

完善低保救助机制。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托底线、救急难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市、镇(城区)、村(社区)为三级社会救助治理服务网络,解决好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健全社会救助标准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的自然增长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事业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建立完善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协查网络信息平台,实施救助家庭动态监管。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和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发展家庭服务,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

推动青年成长发展。落实党管青年原则,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青年成长环境,引导更多青年在东宁创业置业就业,促进青年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着力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健全残障群体和公益慈善组织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发展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主体力量,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健全我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

第二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保障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优化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环境,用足用好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全力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创办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设施农业、畜牧业,带动农牧民就近转移就业。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同时将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向就业困难对象延伸,使城乡就业困难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援助,确保“十四五”期间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就业更加充分,结构更加优化。

第三节 全面推进健康东宁建设

完善医疗资源设置。根据变化的人口组成状况和可能发展变化的趋势,按照我市总体规划和服务人口数量,对现有配置不合理的卫生资源重新进行规划调整。推进县域医共体发展,以全市 4 家二级医疗机构为核心,构建资源、人员、财务共建共享的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医疗人力资源,全面实施优秀医护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全面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以及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办法。

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谋划建设东宁市人民医院新建口岸分院综合楼、东宁市人民医院改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工程提升、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等 13 个项目,计划引进 64 排 128 层 CT 、1.5T 核磁共振、数字血管剪影 DSA 、 DR 、数字胃肠机、四维彩超、电子信息化系统等。积极打造具备二级医疗机构水平的医养结合式养老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完成绥阳镇医疗垃圾转运站建设。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疾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消毒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到 2025 年,全市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 85% 以上,重点人群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 。全市所有城乡 0—6 岁儿童提供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5% 以上。持续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网络和死因监测系统。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 70%及以上,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 80% 及以上。基本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慢性病和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推进康复治疗和康养医院建设。

推动中医中药发展。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健全慢性病中医药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 0.55 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 0.4 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第四节 坚持办好群众满意教育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五色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具有东宁特点的劳动教育模式。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成东宁市幼教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落实幼儿园奖补政策,支持普惠幼儿园健康发展。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改革。 2024 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检查。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增强容纳能力。完成第二小学、第五小学等一批学校建设项目,彻底解决城镇“大校额”、“超标准班额”和生均教学辅助用房不足问题。严格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实验室、音美专用教室、水冲式厕所及运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 2.0 “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教育技术装备配置水平和应用效能。完善“四零承诺”制度,全面实现“上学不求人”。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完善控辍保学监测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调整优化学校布局,降低生均学校办学条件差异系数。 2023 年达到国家义务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扩大教育资源,完成第一中学河北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开展新修订教材教师全员培训。建设普通高中优质在线选修课程,探索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东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养老服务实践基地。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实施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 , 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推进规范管理。普遍实行 1+X 证书制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骨干教师成长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中级、高级岗位比例,形成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

第五节 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

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 100% 。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0% 以上。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特困人员失能照护机构覆盖率达到 100% 。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与关爱服务制度,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月度探访率达到 100% 。建设东宁市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驿站),初步形成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面向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探索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计划,探索开设“家庭照护床位”。完善养老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企业发展候鸟式森林康养产业。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完善基础殡葬设施建设,及时更新改造服务设施设备,优化殡葬服务供给,逐步扩大殡葬救助惠民范围,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治丧、低碳祭扫。

第六节 促进民族团结共同繁荣

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完善民族镇村基础设施,完成民族镇村修建硬质路面 20 公里,提升防汛抗旱和农田灌溉设施条件,加大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推进民族镇村生态建设。以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家庭产业、培育旅游产业为重点,促进民族镇村经济发展。完善对外劳务经济管理体系,创建少数民族群众对外劳务输出联络平台。以朝鲜族老年协会、社区和朝鲜族学校为着力点,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争创三岔口镇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东宁市朝鲜族教育中心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第十章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宁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我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市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安全屏障。

第一节 保障国防安全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开展雪城国家安全教育周行动,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建立健全党政军警民一体化强边固防机制,建立东宁口岸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争取国家抵边乡镇、村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智慧边防”建设,严防非法越界,维护边境安全。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支持驻东宁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双拥共建工作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依托东宁要塞等地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智慧街面巡防、智慧内保建设,规定新建小区建设智慧安防小区,鼓励已建社区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改造,构建治安防控识别圈。以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等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建设,稳步推进司法设施建设。开展“雪亮工程”视频补盲行动,完善治安复杂区域滚动排查和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城中村、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争取公安智能检查站、特警大队办公楼及禁毒教育基地改造项目、大宗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实现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持续推进禁毒工作。深化扫黑除恶行动,继续实施“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实施“平安市场”“绿色市场”工程,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节 推进法治建设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市(镇)和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企业、学校、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抽查工作,加大案卷指导检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充分发挥公证处职能,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利用公证效力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消除消极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稳定因素。发挥律师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等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的桥梁作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做好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与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基本消除重点领域信访积案。

第四节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

落实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强化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职能。落实企业应急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健全企业先期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会商研判、应急救援处置等制度,规范各灾种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完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新闻报道、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和军警地应急联动等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制度。推动构建统等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建立预警和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工业园区、铁路货场、重要管线等重点领域和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充实乡镇安全监管力量,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制度。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 + 监管”为支撑、事故倒查追责为保障的“五位一体”的监管执法模式,制定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切实加强过程动态管控。谋划建设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一批防灾减灾重点项目。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七进”“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 11.9 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一章 “十四五”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本规划经东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融入规划纲要制定和实施的全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提高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的领导,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合力。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广泛汲取民智、凝聚民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更好把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

第二节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市县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市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市居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增强乡镇及城乡居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健全特殊人群矫治制度体系,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的“灵魂再造工程”,着力强化特殊人群融入社会的心理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第三节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的辅助支持作用,创新完善决策咨询体制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构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机制。加强大统战工作,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完善支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完善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第四节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保证各类规划衔接统一。更好发挥本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形成以市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强化政策项目支撑。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做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带动作用,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对上争取和实施管理,健全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引导各类经济资源向重大项目倾斜。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监测,市政府统一组织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

附件
牡丹江市东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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