垛沟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综合开发项目主要污染物及产污环节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9 17:12:44
收藏
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枣阳市垛沟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综合开发项目的主要污染物及其产生环节,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并保留了相关表格。
详情
1. 主要污染物及产污环节分析
1.1 施工期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1.1.1 大气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可能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其中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为主要污染因素。产生源包括露采区表土剥离、车辆运输等过程。
1.1.1.1 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
- 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道路扬尘;
- 车辆运输过程中撒落的表土等材料产生的二次扬尘;
- 表土的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
据有关资料介绍,汽车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施工扬尘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交通沿线。
1.1.1.2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施工过程中,燃油废气产生量与耗油量及机械设备状况有关。由于本工程单位长度范围内机械数量不多,且排放高度有限,影响范围仅限于施工现场及其邻近区域,具有污染范围小、影响比较分散、影响时间短的特点。
1.1.2 水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复垦植被用肥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 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进出冲洗废水,含有SS,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1.1.3 声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矿区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主要噪声源及声级值见下表:
| 噪声源 | 噪声源强dB(A) |
|---|---|
| 推土机 | 85 |
| 挖掘机 | 85 |
| 装载机 | 85 |
| 自卸汽车 | 75 |
1.1.4 固体废物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露采剥离过程产生的矿山风化层剥离物和尾矿石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露采剥离过程产生的矿山风化层剥离物和尾矿石:可全部用于后期矿区道路维护和修复或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石料、建筑用砂。
- 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2 运营期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1.2.1 大气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采场切割粉尘、矿区堆场起尘、矿区运输扬尘。
- 露天采场切割粉尘:采用圆盘锯石机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会有粉尘逸散,年产生量约为2.104t/a,经自带水喷雾系统处理后,排放量为0.105t/a。
- 堆场起尘:临时弃渣场在干燥、风速较大时易产生扬尘,年产生量约为3.5t/a,经喷淋抑尘和覆盖措施后,排放量为0.35t/a。
- 矿区运输扬尘: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年产生量约为10.324t/a,经洒水降尘、种植绿植等措施后,排放量为1.032t/a。
| 序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 |
|---|---|---|---|---|---|
| 1 | 采场切割 | 颗粒物 | 设备自带水喷雾,去除效率9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0.105t |
| 2 | 堆场颗粒物 | 颗粒物 | 喷淋抑尘、覆盖措施,去除效率9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0.35t |
| 3 | 矿区车辆运输 | 颗粒物 | 洒水降尘、种植绿植、物料封闭、控制车速,去除效率90% | 1.032t |
1.2.2 水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喷雾降尘用水、露天采场降尘用水、临时弃渣场降尘用水、道路降尘用水因蒸发和渗漏等因素,不会形成地表径流;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复垦,不外排。
1.2.3 声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圆盘锯石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等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源强 | 运行情况 | 治理措施 | 治理后源强 |
|---|---|---|---|---|---|
| 1 | 圆盘锯石机 | 90 | 间歇 | 消声、减振,选用低噪设备 | 80 |
| 2 | 自卸汽车 | 75 | 间歇 | 65 | |
| 3 | 装载机 | 85 | 间歇 | 75 | |
| 4 | 洒水车 | 60 | 间歇 | 50 | |
| 5 | 带式起重机 | 50 | 间歇 | 40 |
1.2.4 固体废物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剥离的风化层废石量(年产生量约59.178t,交由碎石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废锯片(年产生量约4t,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沉淀池及雨水池污泥(年产生量约54.83t,经压滤处理后交由砖厂制砖)。
- 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6t,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