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货汽车空心前桥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5 12: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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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分析了载货汽车空心前桥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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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和符合性分析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行业,为国家允许类项目。

1.2 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十堰市郧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坡村三组,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选址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塔补充用水、切削液调配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湿式加工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选址可行。

1.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3.1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鄂政发【2018】30号),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重要水库、国家级湿地公园等。本项目位于十堰市郧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坡村三组,属于工业用地,未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以鄂政发【2018】30号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项目所在地未在十堰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内的SO2、NO2、PM10、PM2.5、CO、O3的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涉及水系为神定河,根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十堰市环境质量月报》,神定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本项目新鲜水全部使用自来水,由市政管网供给,项目仅办公生活用水和冷却塔补充用水,市政供水可以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电能消耗量为1447.6万kW·h/a,由十堰市郧阳区市政电网供给。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经查阅文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

1.3.2 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25年1月发布的《十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全市共划定112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是“三线一单”的基本单位,乡镇(区)行政边界一般等于管控单元边界。

本项目选址于十堰市郧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二道坡村三组,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2030420002)。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的城镇。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1个,占辖区面积比例为8.94%。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管控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管控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
2.湖北郧阳经济开发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并执行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中准入要求。
3.郧县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及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适度引进排水量小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禁止引入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及“新五小”企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汽车产业内部落后涂装、电镀、表面处理等工艺限期关停。
4.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
5.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用地。单元内禁止引入列入国家已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
1、本项目不属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项目
2、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跟踪评价)
3、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废水仅办公生活用水排放,不属于禁止引入的企业类别
4、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
5、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产品不属于国家已发布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1.上一年度神定河口断面水质超标,则下一年度单元内神定河口流域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超标因子实施2倍削减替代。
2.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浓度超标,下一年度单元内建设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实施区域2倍削减替代。
1、本项目仅生活废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郧阳区上一年度PM2.5达标
符合
环境风险管控湖北郧阳经济开发区应建立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湖北郧阳经济开发区已建立大气、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十堰市郧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3.3 与《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政策文件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合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加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完善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视频监控,严查超标、超总量或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加大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惩戒力度。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符合要求。
/深入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和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八个百分百”。以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为重点治理区域,继续开展城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及频度,对施工围挡、现场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裸土覆盖、禁止高空抛洒以及洒水降尘措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利用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可视化监督。本环评对项目施工期提出了环保要求,符合绿色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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