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改造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8 16: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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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锅炉改造项目与各项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地方规划、环保政策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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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清单内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2 与地方产业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属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家居产业集聚区。项目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1-1。
| 指标 | 园区规划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情况 |
|---|---|---|---|
| 四至范围 | 城北片区:具体范围西至西外环路(规划),南至梧桐路(规划)、大成路、东至新316国道、北至汉十高速 |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义堂镇周熊村,属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 | 符合 |
| 规划目标 | 在云孝、汉孝一体化进程下,努力集聚提升产业效益和创新创业动力,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终把云梦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云梦县经济发展的引领区、孝感战略新型产业聚集区、湖北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区。 |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家居产业集聚区,用于企业木地板制造工作,可推动经济开发区的发展。 | 符合 |
| 产业规划 | 形成“221”产业体系,具体为:“2”即加快壮大两大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2”即积极培育两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集群;“1”即综合提升现代服务业。 |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用于企业木地板制造工作,可带动区域家居建材市场的发展,符合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需求。 | 基本符合 |
| 功能板块 | 城北片区:皮草产业集聚区、家居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集聚区、汽配加工与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项目位于城北片区,属于家居产业集聚区。 | 符合 |
| 产业类型 | 家电产业、皮草产业、家居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城市矿产产业、现代服务业。 |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服务于家居产业。 | 符合 |
1.3 与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
1.3.1 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范围内,根据《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符合情况分析如下:表1-2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
| 指标 | 园区规划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情况 |
|---|---|---|---|
| 规划范围 | 城北片区:具体范围西至西外环路(规划),南至梧桐路(规划)、大成路、东至新316国道、北至汉十高速 |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义堂镇周熊村,属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 | 符合 |
| 产业定位 | 形成“221”产业体系,具体为:“2”即加快壮大两大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2”即积极培育两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集群;“1”即综合提升现代服务业。 | 家居产业:做大做强板材家具产业,同时,引进原材料企业,破解园区发展瓶颈。 | 符合 |
| 功能定位 | 城北片区:皮草产业集聚区、家居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集聚区、汽配加工与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项目位于城北片区,为锅炉改造项目,用于企业家居产业工作。 | 符合 |
| 用地布局 | 至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143.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4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25公顷;工业用地437.85公顷;物流仓储用地31.9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6.9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60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65.0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856.33公顷。 | 项目不新增用地,所处位置为城北片区的工业用地,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 符合 |
| 排水工程规划 | 生活污水进入云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企业废水进入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项目未新增废水外排。 | 基本符合 |
| 三线一单 | 生态保护红线:水域、永久基本农田、防护绿地为禁止建设区;规划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及高压生态走廊为限制建设区 |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上,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 符合 |
| 环境质量底线 | 大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步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3μg/m3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μg/m3以内 水环境质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城市内无黑臭水体,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体保持稳定 地下水环境质量:质量不下降 土壤环境质量:质量不下降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456.08t/a、NH3-N33.04t/a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1754.59t/a、 | 符合 | |
| 负面清单 | 《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规划评价报告书》表8.10-6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经查其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均不属于负面清单管控项目。 | 符合 |
1.3.2 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孝环函〔2021〕38号文),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表1-3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 园区规划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情况 |
|---|---|---|
| (一)严格生态空间保护,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 | 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属于园区准入项目。 | 符合 |
| (二)严格生态空间保护,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 |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上,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 符合 |
| (三)鉴于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存在不达标风险,云梦县人项目未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未新增废水排放。 | 符合 | |
| (四)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基本符合 | |
| (五)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基本符合 | |
| (六)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 基本符合 | |
| (七)城南相关产业发展区北侧边界、城市新兴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组团北侧边界、物流产业组团南侧边界应分别设置生态廊带和绿化带,建设项目应落实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不满足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 | 根据《报告》,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待本项目环评完成后,企业将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 符合 |
| (八)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开发区产业链的延伸循环和各类废物资源化和减量化。采取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减小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园区应推广清洁能源、余热利用和集中供热,禁止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炉窑,或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鼓励园区实施集中供热。 |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项目未新增废水排放;项目所在区域燃气管道未接通前,无法使用天然气,目前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待天然气管道接通后,使用天然气燃料,项目使用的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 | 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