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改造项目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8 16: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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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详细分析了锅炉改造项目与各项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地方规划、环保政策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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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符合性分析

1.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清单内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2 与地方产业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属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家居产业集聚区。项目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表1-1。

指标园区规划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情况
四至范围城北片区:具体范围西至西外环路(规划),南至梧桐路(规划)、大成路、东至新316国道、北至汉十高速本项目位于云梦县义堂镇周熊村,属于云梦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符合
规划目标在云孝、汉孝一体化进程下,努力集聚提升产业效益和创新创业动力,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终把云梦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云梦县经济发展的引领区、孝感战略新型产业聚集区、湖北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区。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家居产业集聚区,用于企业木地板制造工作,可推动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符合
产业规划形成“221”产业体系,具体为:“2”即加快壮大两大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2”即积极培育两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集群;“1”即综合提升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用于企业木地板制造工作,可带动区域家居建材市场的发展,符合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需求。基本符合
功能板块城北片区:皮草产业集聚区、家居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集聚区、汽配加工与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位于城北片区,属于家居产业集聚区。符合
产业类型家电产业、皮草产业、家居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城市矿产产业、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服务于家居产业。符合

1.3 与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如下:

1.3.1 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范围内,根据《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符合情况分析如下:表1-2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

指标园区规划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情况
规划范围城北片区:具体范围西至西外环路(规划),南至梧桐路(规划)、大成路、东至新316国道、北至汉十高速本项目位于云梦县义堂镇周熊村,属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符合
产业定位形成“221”产业体系,具体为:“2”即加快壮大两大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产业;“2”即积极培育两大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集群;“1”即综合提升现代服务业。家居产业:做大做强板材家具产业,同时,引进原材料企业,破解园区发展瓶颈。符合
功能定位城北片区:皮草产业集聚区、家居产业集聚区、物流产业集聚区、汽配加工与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位于城北片区,为锅炉改造项目,用于企业家居产业工作。符合
用地布局至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143.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4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25公顷;工业用地437.85公顷;物流仓储用地31.9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6.9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60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65.0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856.33公顷。项目不新增用地,所处位置为城北片区的工业用地,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符合
排水工程规划生活污水进入云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企业废水进入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未新增废水外排。基本符合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水域、永久基本农田、防护绿地为禁止建设区;规划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及高压生态走廊为限制建设区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上,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步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3μg/m3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μg/m3以内
水环境质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城市内无黑臭水体,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体保持稳定
地下水环境质量:质量不下降
土壤环境质量:质量不下降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456.08t/a、NH3-N33.04t/a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1754.59t/a、
符合
负面清单《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规划评价报告书》表8.10-6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经查其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均不属于负面清单管控项目。符合

1.3.2 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孝环函〔2021〕38号文),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表1-3与云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园区规划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情况
(一)严格生态空间保护,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属于园区准入项目。符合
(二)严格生态空间保护,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本项目位于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上,避开水域、基本农田防护绿地、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地等禁止及限制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符合
(三)鉴于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存在不达标风险,云梦县人项目未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未新增废水排放。符合
(四)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基本符合
(五)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基本符合
(六)加强入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开发区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基本符合
(七)城南相关产业发展区北侧边界、城市新兴产业与城市矿产产业组团北侧边界、物流产业组团南侧边界应分别设置生态廊带和绿化带,建设项目应落实防护距离控制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不满足防护距离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根据《报告》,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好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待本项目环评完成后,企业将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符合
(八)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开发区产业链的延伸循环和各类废物资源化和减量化。采取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水资源消耗量,降低废水排放量,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减小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园区应推广清洁能源、余热利用和集中供热,禁止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炉窑,或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鼓励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项目未新增废水排放;项目所在区域燃气管道未接通前,无法使用天然气,目前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待天然气管道接通后,使用天然气燃料,项目使用的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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