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规范及标准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5-07-05 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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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概述了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涉及的主要技术规范、标准及部委规章,确保项目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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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
1.1 废气排放相关标准
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该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包括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及水泥制品生产等工业部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项目作为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其排放的废气需参照此标准执行。
1.2 废水排放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因此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1.3 噪声排放相关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本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该标准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限值要求。
1.4 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需按照此标准进行贮存和处置。
1.5 其他相关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该指南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提供了技术指导,包括报告表的内容、格式、编制要求等。
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2号令发布的该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要求、程序和责任,是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2.3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令第736号)
该办法规定了排污许可的申请、核发、执行、监管等要求,确保企业依法排污。
2.4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要求建设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2.5 其他相关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等,这些文件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污染物核算等提供了具体指导和规范。

